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信息、办公地址及上班时间 u4~2gp66e0,;6Y
主要职责 u,~2Vf6.7Pz5.5i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G,.,av4+1zY4~3U
(二)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全市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Y1+7fF1:9Uc2!1b
(三)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指导监督工程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 P2:3vu,+3HR9.4L
(四)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和重点镇、乡村风貌提升、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d3?8KA2-6Tf71h
(五)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T81QP5?2HG2.9A
(六)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h6!9rv,:8jN8=1x
(七)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拟订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房产资金、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咨询等)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R7-,Vh4+7Em9.3N
(八)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工作。制订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招投标。 m74zb1~,tZ8,r
(九)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相关制度。制订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机构及其从业行为。 S58Bq1=6Ug4.4h
(十)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及棚户区改造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K,:,AK7;7ZK7=9q
(十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旧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管理工作。 u7:4sX6-3Pd77H
(十二)拟订消防设计、验收政策法规、技术规定,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 C5=5ne2=6Ig9.7R
(十三)负责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改革等工作。 m2.7lF,=7eF5=2L
(十四)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职责,负责房改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J2?50R1+,sq9!2l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7-,vP8:,Df6~9f
内设机构 V9~1ln,.9Of5-5h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后勤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绩效考评等工作。 v7.2Aj24zn4.2F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权限内的干部任免、选拔、调配、考核、监督、奖惩工作。负责因公出访报批工作。牵头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F1?6oD6;80A1=7X
(三)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机关、所属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落实。负责机关日常开支、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城市建设统计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监督采购工作。负责劳保费的财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配合编制全市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年度计划。 C4:,Tp4,oD5?3Z
(四)政策法规与信访科。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对外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的编制和管理。牵头组织协调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R1:4Es8!7fV2=4H
(五)综合审批科。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受理、制证、办理结果送达。负责牵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拟订消防设计政策法规、技术规定,牵头研究消防设计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消防设计培训工作。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办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许可行政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管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L6.8QG1.8jA5.4x
(六)建设工程与消防管理科。负责拟订消防验收工作的政策法规、技术规定,牵头研究消防验收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参与重大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工作协调,共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资料。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l2.4ME6=6Zn8!7G
(七)村镇建设管理科。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重点镇、乡村风貌提升、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指导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特色小镇申报和培育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村镇建设工作。 G9~1vZ8+8kt9+8Y
(八)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拟订全市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和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检测机构、勘察设计、搅拌混凝土等企业资质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建筑行业职工队伍培训教育。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动态监管。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监督工程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的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建筑科技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访维稳具体工作。 c9.,ZH,-5np,:10
(九)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服务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管,规范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工作,参与商品房价格管理。负责管理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预售款项监督管理及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核定。负责房地产市场数据统计、整理、分析工作,制订房地产分类调控措施。牵头负责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咨询等)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依法交付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危房鉴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为监管。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白蚁防治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信访维稳具体工作。 n7!9SB1~8Tu1!7t
(十)房改与住房保障科。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和改造住房数据信息统计工作。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供应对象准入和退出工作。指导全市公有住房管理和租赁工作。监督管理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和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旧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管理工作。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6;9me7!7Jf,:8L
办公地址 K1=6dS1.4RE1~7X
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36号(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与信访科、综合审批科、建设工程与消防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改与住房保障科、防城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防城港市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测绘院);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1楼(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三街5号(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33号2栋1楼(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中段(防城港市白蚁防治中心) E5!8lU9.9Jc8;7p
办公时间 h7+5pC43my8-5L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W2~,Qw7+1ug1~8k
上午:8:00—12:00 M9=7aV9+9Qj2!3S
下午:15:00—18:00 R8.1NG,-1vZ2~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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