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中心)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于2002年1月成立,原名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在学校原财务处的国资科、教务处的设备科等机构的基础上组建的职能部门,2003年3月改名为资产管理处,2008年11月与学校原产业处合并,组建成立新的资产管理处。 F6!9oN2?2ty3.8I
资产管理处设有综合科、资产管理科、土地与公房管理科、采购管理科等4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规配置、处置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维护学校产权、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 e8.,Vh2+1hX27Y
2018年9月学校设立采购招标中心(下设货物与服务采购科、工程招标科),挂靠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中心)是学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的一级管理机构,属学校服务和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 Z8-,aQ7?4Mg1~7v
资产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能: B2:7pI2.6jm1=7C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Y3?8Gf2:7oI88b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的监督、管理; A1;8Ux8.8Oz1.7g
3、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规章制定和监督管理; r9?9uK5+30y8+9g
4、负责组织学校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等工作; o2+2Bv8;7zn7=4L
5、负责建立完善优化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 m2-1or5+2ck16s
6、负责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审批报批、数据报表统计报送工作; O7~3Vt6?4HP4+3b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理机构,属学校服务和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 s4!3Dw,:9PM7=4H
采购招标中心(挂靠资产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能: Q2-9zC,:4QN9~9B
1、负责制定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采购招标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p8+3oC4;,lF,;6w
2、负责采购招标业务的组织和具体实施:负责经审批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代理的委托工作,组织审核采购招标文件,发布采购招标信息,参与(组织)开标、评标,审核供应商、投标人的资格,审核采购招标结果,组织采购招标合同的审核、会签、签订等; y3!1JM7~,yg5=2F
3、负责采购招标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归档与统计工作; H2;6VD6:6xg7~8L
4、负责采购招标工作咨询及业务培训; o,?8gk1?8Vp34S
5、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与考核、有关采购招标问题质疑与投诉的处理、采购预算的审核与申报、自行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J4!3qJ9;5gS69P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T7!10a8;,uN9~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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