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文化馆(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简介
玉溪市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是政府设立的专门从事群众文化指导、辅导、研究和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的文化事业机构,2011年5月,加挂“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 T7!8rg9+1eT8!,J
承担着全市群众文化中的创作、研究、辅导、培训及组织各类宣传教育、群众文化活动、文化站和基层业余文化活动组织、业务辅导、社会文学艺术人才培训、群众性文艺创作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任务。专业涉及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文学、曲艺、民间艺术等文化艺术门类。 F3?1of5;9VP2!8f
馆舍占地面积7.1亩,建筑面积4556平方米,拥有综合演艺厅、展览厅、排练厅、资料室、会议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文艺辅导培训中心等28个活动厅室。 o1.2MS2~3wS1=8O
内设办公室、文艺部、美书部、摄影部、《滇中文化》编辑部、调保部、教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现有各门类专业技术人员28名。2011年11月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e,-6iN8+2ca,;7U
单位名称:玉溪市文化馆(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K1!4qS3+1ti2+1E
主管部门: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q,+9Vv8:9J08!9T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辅导、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示范性群众文艺创作、展览、讲座等活动,繁荣群众文化;培训县(区)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文艺、美术、书法、摄影、编辑等业务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开展群众文化调查研究;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理论、学术研讨和阵地宣传教育活动;编辑出版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性刊物和群众文化年鉴;负责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工作方案;负责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管理、实物征集和数据库建设;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有关活动资料、史料,建立艺术档案;组织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逐级申报工作;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培训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保护单位(个人)传承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举办展示、展演活动,开展推介、宣传工作。 q76Sz6!4hK9?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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