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人民法院简介
永善县人民法院于1951年7月10日成立,现坐落于永善县溪洛渡镇玉泉路199号,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建筑面积3163平方米。现有在职在岗干警86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3.7%,其中研究生2人。现具有法官资格,已任命为审判员、助审员的54人,有17名干警因未通过司法考试合格或因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等未任命为审判员,有司法警察8名,工勤人员3名,均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职数。有6名彝族法官干警和1名回族法官。 Q61QE2-5SQ4;8r
永善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调处中心、执行局、黄华法庭、大兴法庭、莲峰法庭、桧溪法庭、政工科、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新闻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含党总支办公室)、信息技术室、办公室、法警队、法医技术室共计24个部门。 02;2BY2:3Ix,;,j
201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一审诉讼案件4347件,审结4046件,结案率93.08%。多年来,永善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紧扣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突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素质提升年”活动,强化队伍建设、创新便民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司法公开,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 在队伍建设方面,永善法院陆续推行部门副职竞争上岗、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措施激发队伍活力;在创新便民举措方面,永善法院通过推行“渡船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审判模式,改变巡回审判方式,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永善法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先后制定了副院长驻庭指导工作制度、法官包片联系工作机制。由各副院长必须亲自到所分管的基层法庭驻庭指导,带头办案、化解纠纷,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每次驻庭指导时间连续不得少于5日,每年累计不得少于30日。同时法官组成的法官包片联系村(社区)工作组,通过巡回各村(社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律宣传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并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府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办公用房使用的要求,规范了公务接待的标准及范围,对单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严格管理,异地干部回家均不得自行驾驶车辆。按照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规定,对办公用房进行了规范调整。使车辆使用更规范、公务接待更节约、使院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更符合规定;在深化司法公开方面,永善法院通过对“一网三平台” 的管理和使用,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网是指法院司法信息网,三平台是指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审判流程公开是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利用互联网就能查询到案件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的情况。既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又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既彰显司法公正,又为社会公众与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便捷服务。 y5-4xR8-4bC6:9W
近几年,通过全院干警的艰苦努力、不懈奋斗,永善法院各方面的工作得到了长足进步,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共有近300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省、市、县各级荣誉表彰。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连续三届被云南省委、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云南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永善法院黄华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被昭通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两次;被市委表彰为风范创新十佳政法单位;被市人民政府授予扶残助残先进集体;2014年7月初,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十推创新、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人民陪审、文化建设、阳光司法等各项工作均获得各级组织先进示范评选考察对象。 A71eS2=8Pr5=8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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