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医疗保障局(衡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简介
【机构职能】 o5=,a051tb7-5E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y57tY8-4MA8.1P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q56p01~1NV2+1q
(二)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m4-4Dj5-5DE8=3m
(三)组织拟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F6-4fx8=8Pk5?,l
(四)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配合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V8+2Vt15XA7=8d
(五)组织拟定由市级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设施的价格谈判、确定及管理工作。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价格类别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A4?9PW7:3MA3~,I
(六)拟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V1+8sG5;8AK3-2n
(七)拟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Y,?2k05=8yV4;7V
(八)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经办机构及各县市区开展医疗障业务工作。组织拟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参与和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c,4WN4?2Ar2~4v
(九)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T5+7g07!8bj,4r
(十)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Q8!5Vf1.5vI2+9d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U4~2Oy1!6wz5?,D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7=2wY3-7OU3-7g
【机构设置】 n3.7og4=3ZJ6+3t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信息综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牵头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06.2Ea9:2Rz1-5C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建立医疗保障各项资金预决算管理机制;负责全市医保资金情况汇总及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机构服务考核评价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承担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J7~2XK3?7DJ9.5L
(三)待遇保障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和待遇办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异地医保关系转接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承担全市健康扶贫工作中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 r7;9Jn7-,yK,?6h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执行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按照权限和规定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J1;8gH6!4xw2=9m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贯彻执行国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拟订市级管理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集中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招标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行,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r8!4QE6+,EH5;7f
(六)基金监管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m71Et,.9bx4.1B
(七)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考核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W37ZP4-3ni9:3v
(八)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l6~5oG9:6iZ3?,N
【衡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Y38RE3,NY9=2w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衡阳市机构改革涉改处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湘编办复字〔2019〕8号)精神,将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衡阳市医疗保障局,改为衡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简称市医保中心),为衡阳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经办工作。 m76yY75Em,~3r
一、主要工作任务 K4!,Uv9~2Jo2-3z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s9.5yv3!1im,!1c
(二)承担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互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经办事务。 x4;10G7=7ju5!2x
(三)承担纳入市本级参保范围的单位和人员的医保参保登记、关系转移,以及参保人员的待遇审核支付、异地就医联网审核结算等工作。承办全市异地就医联网医疗费用的清算工作。 o3+4HI2=,mE5;1n
(四)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筹集,监督指导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组织实施。 u7;2Xn,,DN,~1Q
(五)承担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保智能监控和数据动态统计,开展大数据分析,为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S5=8er2-6tS24c
(六)负责拟订市本级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i42VO3?4cK54A
(七)参与拟订市本级协议服务医药机构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参与对协议服务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J4;3qx9~1Fi79e
(八)协同建立、运用医保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定期比对共享机制和数据动态管理机制,为医保基金监管和政策调整提供技术支撑。 q1?4OP8+7DS,.3T
(九)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6-,cM4-9jg2+9O
二、内设机构 a,?7mF3+,ay3;8O
根据上述主要工作任务,市医保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f6:6uA1~1Xq5~7J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中心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综治维稳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建、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劳动工资、考勤考核等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W8.2we38xS8.9C
(二)财务科。参与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审核汇总。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核对。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的日常支付工作。 B3;6TO32HZ6=4C
(三)内部控制管理科。负责拟订市本级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组织拟订市本级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规程和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险基金和相关经费的内部审计和风险分析工作。 A7;8uF,!8FJ3.7A
(四)信息科。参与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医保智能监控的技术支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险统计工作,开展大数据分析,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负责市直管协议服务医药机构的信息录入和基础信息变更。承担中心办公自动化设施及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u9?9LU2+3CW44J
(五)参保登记科。负责市本级参保范围的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登记、异动登记、信息变更和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身份的确认等日常业务。负责采集、审核、比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负责组织开展参保政策宣传活动。负责建立、运用医保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定期比对共享机制和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l9;6Zp7-6Du5-7W
(六)医疗费用审核科。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的医疗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待遇支付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日间治疗和谈判药品、特殊药品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市本级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手续。 f2~3fM2:4pG7=9H
(七)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和补充医疗保险科。负责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费用的经办服务工作。负责拟订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参与对离休干部协议服务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以及市直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健康体检相关工作。承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经办工作。负责对承办市本级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的管理。 R7.9JD2;2BS7;3Z
(八)医疗费用结算科。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在本地协议服务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生育保险待遇的结算。负责市直管协议服务医药机构预留金的对账、结算。负责市直管协议服务医药机构结算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救助的经办工作。 X9?7Jr2+5wc3-6B
(九)异地就医管理科。参与异地医保关系转接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经办工作。负责异地参保人员本地就医的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全市医保异地就医预付金的归集和上解工作。负责全市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费用的清算和清算资金的归集和上解工作。 e9;6SO8-5zM84W
(十)定点协议服务科。参与拟订市本级协议服务医药机构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参与对协议服务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协议服务医药机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的项目匹配审核工作。 a5-5El6!9oa6~9R
三、人员编制 01!3UV73pJ3?4d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F,;2eU5+,SG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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