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医疗保障局简介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p1~2TZ52dT2~3Y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研究制定我市医疗保障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L4.1UE3:8BN4+,i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健全落实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承担市级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 f2+9qX62sf5!,f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障的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E5;9t02;4QQ,=2J
(四)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G9?6mr9+3nK6?5R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M5!1At4.2bu5;7j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j2~6fR1.4or3.80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x6-4Ch1?8Lk6!9v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W1+1cq1:9FX6:,E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n14dZ1+8iM6?6w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Y6~7hK2.9vi4-1K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i5!2Xy7!4XS,1E
内设科室:综合科、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管科; h9=3gn5!,Om,:2x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F13Fg3;2iy4;,B
直属事业单位: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V4:4OK4!6eG2.7j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副3楼 q3~5qV1;4Rc7?3M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