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学位办)简介
武汉音乐学院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1年正式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1999年获批“法学”门类的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并正式招生,2005年获批为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现有“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和“法学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012年开始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攻读艺术学理论(音乐)博士学位研究生。现有研究生导师150余人,在校研究生470余人。学院研究生教育正在逐步加大国际化进程,与国(境)外高水平音乐艺术院校交换培养硕士研究生。 U7:4iu5.1cn7+3T
工作职责
研究生部(学位办)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和本科、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籍管理、校内生活、日常教学和艺术实践等工作,本科生、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授予工作。具体如下。 b84ja6-8NL1-4G
一、研究生培养工作 K77IG9+6gv8.2X
1、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H25Co6;9mK7!7A
2、研究生学籍及有关事务工作,包括组织研究生报到注册、学籍异动、评优评先、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发放与注册等。 H8-3Dz9=3zX5?,E
3、研究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M8!4mY5+,vB23N
4、研究生校内生活、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工作。 x6;6Jw2;8eq2:,z
5、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包括专业课程的导师安排、各类课程的教学组织与考务、学位音乐会(舞蹈晚会)和学位论文工作、院内外艺术实践和成绩管理等; B9=6jG8~1ii,?2t
6、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g6=5vZ3-5YN7?8I
二、学位工作 x5+5mZ2:9HD6?2J
1、本科生、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申请、审核、授予及学位证书的发放与电子注册工作。 H3=200,!9ep5=9N
2、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立项、申报、评估和建设工作。 m2+9aD1?7bI6!4f
3、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工作。 n4?2SB6-5uw6=2Q
4、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H,=4jA9-1b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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