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简介
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 O5?,ax6=1rn4=2k
根据《福建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 i4-7ht43pf7!1r
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q35Ty1!1Po9?2d
职能描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我省医疗保障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定、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G8.,Gg6,kl6?,y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C4.9Yb7-6VQ2!1y
三、组织制定全省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的区域调剂基金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开展基金绩效评价,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d8?8JI7=5Yt7-4n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h2?7VB1?2AO8~1F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m6:3LA3~,KL5?5B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建设。 i16YC3.8za8-2T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指导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p,7Yh9=2qU2?1k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組织制定并落实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执行全国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和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d2~6os2-4eB4~9m
九、牵头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扶贫政策并组织实施。 V8.4JW6=4wb1;8G
十、承担省级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管理各项工作。 Z3~6zK1+8fW5!9g
十一、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8-4mm99qP4.9P
十二、职能转变。省医疗保障局应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I4=1SH2~,GT8=4Z
十三、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应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2+3iR4;4qN6+9L
相关处室
办公室 q8~7Dk1~2YW9:3l
基金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e4-4vP9:3YY7!3Q
待遇保障处 e7!1mR1.2AJ8:7W
医疗服务价格处 z3:3fm3?9FH8+1Q
药械采购监管处 b2-8tc4+5AA,.2T
稽查处 j9-7mm4:6Wj8?9H
机关党委(人事处) t8+7rt5+5Gj1.3C
直属机构
福建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 u2~4ca5!1tN6;1H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m2:1V07;,ij2=2r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r,~3wD4+,0o3?7Z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 y43Ew7.3gx2+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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