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和龙市人民法院简介
和龙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1月18日。历经六十余载,无论是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物质装备等都有了长足发展。现法院审判综合楼坐落于和龙市文化街海兰路5号。和龙市人民法院是基层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业务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具体职能包括: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一审案件。2.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3.审理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5.承办其他应由本法院负责的工作。 H7;1ME9?2Hn2-,a
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办公条件到办案工具,从人员结构到干警素质,从收案数量到案件质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今天的和龙市人民法院,具有一座现代化的审判办公大楼,位于和龙市文化街海兰路5号,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其中办公室61间、公判庭8间、会议室5间、车库12间、食堂1间、图书室1间、荣誉室1间,并建有一个262平方米的科技审判法庭和一个同等大小干警活动室。摄像机、数码相机,电子显示屏、激光打印机、数码一体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样样俱全,全院干警每人1台电脑内网办公,实现办公自动化、案件流程网络化;拥有办案车辆14台,做到办案工具车辆化。今天的和龙市人民法院实有政法行政编63人,工勤编10人,其他人员33人,共计106人,其中员额法官25人;年受理案件近2000件,为打击犯罪、调处各类民事、行政关系,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发挥了坚强的职能作用,为社会发展、经济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P7=4xh,.3Ru7?3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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