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校友会简介
2008年7月18日,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 1982年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广州大学广州校友会”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大学校友会”。 M1!6RP5-3Fl4+5y
2009年7月11日广州大学合并组建9周年之际,广州大学校友会在母校大力支持下召开了首届校友代表大会暨校友会成立大会。全国政协原常务副主席,广东省原省长,原广州大学首任校长(兼)叶选平先生为校友会亲笔题字。 G4;6bv5~8lz3=6U
广州大学校友会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友工作研究分会的团体会员。 r43Oo3.3zm6:5o
广州大学校友会办公室是校友会日常办事机构。 e3.3MV3;6Yt4:6j
校友会宗旨:继承、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密切海内外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为母校的发展、为祖国的繁荣进步做贡献。 O7~9uW3?7uo5+5a
广州大学及合并前各高校都有着较为悠久的办学历史,作为地方高校,广州大学在几十年的办学实践中,培养了30多万各种专业的毕业生,他们遍布海内外,集中在广东省,密集在广州地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M9=3GV5-,pp,~1l
校友会办公室联络方式: W,!9Js6~6Gu4:9g
联系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后座526室 x7+1qL6~2kw6:5A
校友会章程
广东省广州大学校友会章程 n4!1yV5.7MK3=5z
第一章 总则 Y7~7ZC9.2bk4:1T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广州大学校友会 (英文:Guangzhou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简写:GUAA ) B2:1VC6!5jE9+3f
第二条 本会为广州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谊性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z3!4rV1-7yK5.2r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继承、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密切海内外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为母校的发展、为祖国的繁荣进步做贡献。 i7;4ba6:5jT5=5Y
第四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d1,XZ8~2HX9.8E
第五条 本会接受教育部门与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t7:5AM6-3UC5+6n
第六条 本会办公地址为: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校园内,邮编:510006。 X4=5UA5.8KZ1;1G
第二章 任务 y9=7rN4.9Ir5?,W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06~2oB64Nc,?,p
1.鼓励广大校友在事业上不断取得成就,树立榜样,激励在校学生奋发向上; x9;4Nt2~2sk5:8V
2.发挥校友及其所在单位与学校互相支持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J1;4Qc2!5Ne,:2z
3.通过与海外校友的联谊等活动,增强校友对母校、对祖国的了解,鼓励广大校友爱校荣校,为母校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繁荣与进步贡献力量; f,:8lp7~1oo8=1m
4.加强与各地校友组织的联络与业务指导,支持帮助校友在尚未成立校友组织的地区建立校友会,发展壮大校友会的组织和力量; O9.6Pq8?4XG,.5N
5.促进海内外校友以各种形式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建设与发展; P1?7VP2=8pD8!4e
6.加强同海内外校友组织的联系,交流信息,征集资料; D1:2BM88tL1~7S
7.编辑、印刷《校友通讯》等内部刊物; M7;30T1!,Lj8+8A
8.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x19Oy9~3PE,;8z
第三章 会员 k1.4St2!,gt3;5Z
第八条 本会接受团体会员,国内外各地校友组织经与本会联系,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但双方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个人会员即广州大学校友个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承认本会《章程》并自愿参加者,可向理事会提出申请(书面、口头),由理事会授权校友会办公室审批,也可向受理事会委托的各校友分会或各地校友联谊会提出申请(书面、口头),经同意后,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d8!4pa1;,dT5?9z
1.凡曾在广州大学(含原私立广州大学、广州师范学院、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原广州大学、广州教育学院、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广州市城建职工大学)学习过的(含夜大、函授、专业证书班、自学考试班、干部专修班、培训班等)各个时期的毕业生、结业生、肆业生以及进修生、代培生(包括港澳、外国留学生),在校外办学点的毕业生或学习过的学生以及其他形式学习的学生; H1-4lD3-,Kr9=2l
2.曾在广州大学(含原私立广州大学、广州师范学院、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原广州大学、广州教育学院、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广州市城建职工大学)工作过的教职工; y8?,Lw3+6tK8~,P
3.广州大学聘请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和其他兼职人员; u2?9Gl4.2fN96K
4.对广州大学有重大贡献的人士本会聘请担任名誉职务。 K4-4fA,=1gZ1!3k
第九条 权利和义务 E3~2bE2-8Rj4!7R
1.会员的权利:在产生本会各种机构成员时,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或意见;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权利。 A8~,WG,;6jj,?7y
2.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关心本会的工作,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承办委托事务;积极向本会刊物投送稿件;按期自愿交纳会费,协助筹集本会经费。 F72iv4.3Av2-9T
第四章 组织机构 F,4Ya7.,xB7-3Z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f1+5qp3!8ah8!7B
1.制定和修改《章程》; b5~2rB9+6gW3~3F
2.选举和更换理事(学院校友分会、海内外广州大学校友会的主要负责人为理事会成员); L7.5pD6+9JH4!6X
3.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K5?5b0,6dV64O
4.决定校友会的重大事宜。 N9?9BJ6:3ZZ2;8m
5.理事会成员任期为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会长会议决定。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采用网络、通讯等形式)。 q,+6sD9+1aP1?3E
第十一条本会由理事会推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若干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主持会长会议领导本会开展工作,行使理事会职责,会长对外代表本会。 E8?8Ov77ec,!5i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为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两届。 D8?2cD4-3Ph87v
分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3人,秘书长1人。 H5!6gZ4~,NF4=7G
会长会议职责是: W4+6Cv1=7Rh6!3F
1.执行理事大会的决议; O7+20k,:9DO5?3z
2.聘请名誉会长、顾问; X3!7pJ5.,gF5:6R
3.筹备召开理事大会; Z8;7BY7.1BL21Y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Y7;8lp1.8YW4.1q
5.增补本会新的领导成员,提出下一届理事会的候选人名单; D6,QU1:4wZ,;1j
6.决定副秘书长、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H2=8kE6~5tK5;,p
7.领导本会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X2-2pY5:7Rt46e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S9.1Kf2=4NN7~5j
9.决定本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U5:1en4=6ly3+4F
会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每年不少于2次,必要时由会长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也可采用网络、通讯等形式。 b3?2Mb,:5Jd9?70
第十二条 本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后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b1?,ax3=7LO6=6A
第十三条 本会日常办事机构是校友会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S6:1Fo7~5Rl7=8u
1.落实理事会、会长会议决定的各项任务;会长交办的工作; L3.4cu,1WK5:7c
2.拟订校友会年度工作计划,经会长同意后实施和完成校友会日常工作; j1?5rZ9=9xb9?4G
3.保持与海内外各校友组织的联系,总结、交流各分会活动情况; R99zx4;9It5;3K
4.了解、汇集校友基本信息,接待海内外校友回母校参观、访问、讲学等事宜; t5.4IO3+2oU9:9L
5.协助办好校庆活动; s3:2Yl4:6cV9!4i
6.编辑出版《校友通讯》刊物; J8~1bt15fE,?8s
7.负责校友会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检查各分会会费缴纳与使用情况。 k3~3Rp6-8Yx2~,o
第十四条 各分会职责是: M6;2ld96Xo3?4k
1.负责各分会的日常工作; g2-7Tb7~70k3-6U
2.负责各分会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总结等; s9=1cA2=8vT,!4k
3.负责组织校友开展活动、接纳新会员; V3:5tM4.8Qz7:6d
4.负责收缴会费、收集校友信息与管理工作; x6:7ci3+3FL3?7V
5.向本会汇报情况。 R8-6WE3.7Qd6?8z
第十五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h7+9oo1!3md1!1h
1.主持校友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T8-1Iw7=2JW5~1B
2.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会议决定; g6:4SL1:9na,+7s
3.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S9-4AF,+6TN1-3P
4.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B1+,Ng5?7SN2!8p
第十六条 国内外各地校友可视情况设立校友组织。本会同国内外校友组织在工作上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为加强与国外校友联系,特设通讯理事。 J7.4kO1~2fA7!1z
第五章 经费 n8~6sr4~4Ly3-8d
第十七条 经费来源: S7+,ZQ5~4rm6;1W
1.母校拨给的专项经费和各地校友组织的资助; q15sJ41Jw3~5Y
2.海内外校友或单位及社会友人的捐赠; h7+8gM7:3Bh3~8g
3.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交纳的会费; X2.3ip5!3qh9?,J
4.其他合法收入。 C,-3II6~6OE4-8K
第十八条 本会的收入,70%用于发展符合本会宗旨事业,30%用于本会的日常管理。校友分会经费由会员会费、校友捐赠、学院资助及其他方式筹集,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K5~9bC2?5Vr2:9d
第十九条 本会经费的主要用途: t4:8Rl1~4gN7:2P
1.组织学术交流、校友联谊等活动费用; Z9?9r01+1Ou7-9f
2.编辑出版《校友通讯》等刊物费用; M5=8QN54dp3.5S
3.接待校友所必需的费用; P7=,ok8~9bT5=5l
4.校友会日常办公费用。 Y,?4iy52kp9+7Y
本会经费委托广州大学财务处代管,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 p,!9Ji,+8SC89f
第二十条 本会积极筹建广州大学校友捐赠基金,设立基金资助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母校教育事业,改善教学设施,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奖励优秀学生及优秀教师;资助基础研究、教学研究和著作出版;资助优秀贫困学生;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的资助项目。 p4?4qM2.4Ed2~6Q
校友捐赠基金的募集办法和使用须经过本会会长会议审批。 M4:6kx2.1ms9-2d
校友捐赠基金只用于上述五项规定的范围,不得挪作他用。 M,!4wk2-2rs3!5I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和校友捐赠基金委托广州大学财务处代管,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W9.4u05=3kJ1!2M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V4:6NJ9.1tB6~1U
第二十二条 本会《章程》修改,须经理事大会审议通过。 e7:9zG,3cQ2;9o
第二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在会长会议通过后上报。 K5~7Mn9+5nW1+,S
第七章 附则 e6;2VL3+6fY8.7A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4年12月6日理事大会通过。 u9+5sq6;5jv3+6g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修改权、解析权归会长会议。 x3~,OW2-1EV1=4C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q8~5mJ,:7Mu6!1N
(2014年12月6日) S89gH3!,Wb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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