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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校友会、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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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校友会、教育基金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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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校友会、教育基金会简介

北京工商大学校友会章程 v7?7uL8;3QP8~,r

第一章总则 R5~8lE7+5JZ2-7l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北京工商大学校友会(英文名称是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BTBUAA)。 N3=7aK6+6GS1?9V

第二条本会由北京地区北京工商大学校友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j2~,yr5;8Ff1.9N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术、文化和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激励校友发扬北京工商大学求真、立德、勤奋、创新的优良传统,努力开拓、创新共同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北京工商大学的建设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W4!7UP7;1Tv2~4a

第四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指导开展党的工作。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校友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校友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L4!1UG3+5dk2;2N

第五条本会的办公住所:海淀区阜成路33号。 Z83Sw97Te1;1J

第二章业务范围 k9!2TG3!4BH9~1L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X6;1JL21Gj1!,L

(一)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交流; A8+8ys7?6cE7;3H

(二)团结校友,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提供信息,为校友、母校、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 R9~,pG7-2Pi,-3e

(三)开展与社会各界学术交流交往及调研活动; W5?4ki1?1Iw3?1H

(四)组织联谊、培训、编辑刊物; S1.4IP4-,So4!,g

(五)接受校友、社会捐赠,吸引办学投资并促进有关项目的共同开发。 V,!4jc4+5qy,.7t

第三章会员 n28kg4!1ob76S

第七条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o,3Ux3.3tE4.5m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08.2Kp5=1KZ7:,N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z2+2Wh8:1Se1.5A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u9;,yN2!2PN1.2W

(三)在北京地区的,北京工商大学和北京工商大学建校前原北京轻工业学院、北京商学院、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干部学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干部学校、华北贸易学校、中央商业干部学校、北京药品器械专科学校、北京制冷专科学校学习过的学生及工作过的教职员工。 t9~8FP3:,hs4-5z

(四)本校聘请的专家、学者及其他兼职人员。 U3=6xa1~4zJ9=5K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e9=,hm2!5xD5+1i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i5?6Xi8~8dp48v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b7;5Kk4-8ni6.,e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o1=8YW9~3BI5?5j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Z,.7gl2+5SF5;3z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B76c09-9RQ1;7Q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u4=8li1.8Iq2;1t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P1;2bN6?,lK1!8L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k93AV8:5kv6-4C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Y,?7fX4~3lR6;4w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q4=5qW3-,W02?6l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M3.9i03=5jV9!3o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c8;1Km9:4ub6!6N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M8=6vr2?3gZ1!7I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o2+8wS4;1yy,=6L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n56hY3-8UV2;3W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l,8cx4+4Ta7~1f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09:8Mv3+6xy5?8z

第四章组织机构 T,=4xS2=3de1~7y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x2?2BM2?5QK1:8n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b3=60Y87zO1=6d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w1+4AP3;1RP,=6D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p5=8JC9,Rg5=5y

(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m3!,FG4-6wY9!8l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Z3+6QE15LJ8,x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j3!9iI8.,Yh9;2O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v9;7uQ,+2UM1-7o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召开换届会员代表大会30日前,应将换届准备材料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换届条件后方可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q9=4lq5!8Wi7+9k

第十七条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C9?9kO3+1Ba1.9q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V9:9Nf1~,LK6=,u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z39vp7~2Jh4:8A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c7=9cx2:5oo1+4Y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a,!6oe27KI,.3y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D6-4Kv2.,tZ9-8q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f2;5yg2-8lv9-5a

(六)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p5;6AM3?4RI3:6F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O,.,OU8-8zL4-5y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X2;6Fh1:3ue3:3k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Z2.5Ou8!4c06:3h

(十) 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q,+4Ql54Oa3~7s

(十一)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t7=8Bk5;5pe,:3m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Y5!6fQ2~2bf5?4T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e3-4YT6-7kk6,n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25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 N4~,Es2=8OC5:6M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e3:4HH,9pF590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x8-2jY2.4Oo3+1p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C4+,qW8-,sr9.7W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和办公住所的变更; w45Qa6!2QU8+1p

(五)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不另制订章程,不单独设立账户; a8;6uN78lZ2;5E

(六)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n4!1lJ9!9Wp5;4w

(七)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U9.4kf7=2Zp3:5h

(八)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Q6.6md29My,!3B

(九) 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Z5.1SQ3~4AD9;6N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u5!,aC,?8DJ8!2o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G8=5vS6+7SI3+6y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N2.1gN3:8FC7=8x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D5~9Yc2.7Pz6!2m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06-,cs5~1hZ9.6l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L1:9kf5?2Wz5~,s

(三)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u5~3L053TR2-,H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e3;5es4=7Tj6?1W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o,:8dr7+3IS1=9j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K4-,qS,5jB6.3Z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由副会长担任。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 x9:2YI,=5YN9!1P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E9;8on8-2Xd6?2B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v4~6ZV4.5LE4!3g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z6?1lU,;9bx,~5z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W,:6Hl,=2SD5+,S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e7;8Fd6!9gh7=3R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f6;5ts6+1VP8;9h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M1.8XU4+9sk6.3k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o4=5wA9;8pb7+3t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J3:2lr1-2hY56l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w3:3bv,=1Qx8:6A

第二十八条本会设监事会,由3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W2:8nU6:1Id3-4i

(一) 选举产生监事长; G4;,mc7?7MQ7:6M

(二) 出席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k1!,sY,.7i05-3n

(三) 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013FB9~2GQ8+5o

(四) 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Y8?20Y2-1re,7d

(五) 对本会成员违反本团体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H4.6oi8~7JV3-7z

(六) 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j1:8aT22MY8.5O

(七) 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T6;4Gl8:9zk5?6I

第五章资产管理 p5+2nV4.2DY1:50

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来源: r2-6JE3=9Hq4.8q

(一)捐赠; U1=2Oa4:6lA7+1D

(二) 政府资助; t89xT5~4xD4.4M

(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V5!5nB7.2dP1?,y

(四) 利息; P9-2Ux2?1JQ1~9R

(五) 其他合法收入。 w4:5oV8.2lC5:1e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d2~1CA,;6vo,!1f

第三十一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u,+1qG5:8YM9-9o

第三十二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b6~8Ut71fS,!5u

第三十三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政府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L6!4qk1=9gT1,e

第三十四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R2?7Dz1?,qY1:5R

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D7;1NS4-5Jf5-5U

第三十六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g7,Ae8!8jE7:1g

第六章终止程序 z,+1bX3+9Kx3~4F

第三十七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v4:9HN6-9Nc8!1P

第三十八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j6.7s08?3ou9;9I

第三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l8!8Qb6~6wY9~6P

第四十条本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L5~2JA,!5hk,+9P

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c6~8OV,7sV54T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2021年10月22日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Q5;9vh,!6zo8!5s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L69gl3+70W65c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h9!7bs9;9QC,!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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