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简介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学校编制了《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E6+4zG7~5hl4;2c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在学校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中发布。 E8=7eD,-8md3+,T
一、主动公开 f1+5IY6+4aa9~,R
(一)公开范围 Y,~4eZ7-5Rl56i
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F3~6xT4=9Ng48b
(二)公开形式 G89OF7?6Ze46K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主要在学校主页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进行公开。 N1!6tS,;5Ny3-6X
此外,学校还将根据具体实际,分别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及相关网站,校内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年鉴、会议纪要、各类简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途径,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M24wK6:8DA2:,X
(三)公开时限 m8;9cZ8=3dN4;8v
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自信息制作完成、获取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8!,v0,.2KR2:5m
二、依申请公开 W9?1Am87Cn4?6z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W9~1gx5.5EM7;,p
(一)受理部门 C6!3Fo7~8Ee3~9n
本校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学校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1:30,13:30-16:30;办公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501室。 z7:5HH7!4Uk,.2I
(二)提出申请 i4-4ee3~,iZ3.5r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请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表: G1-4Kx1!2GO8=7t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d24lM1?1Et6?7L
2.有明确的公开申请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F6+4ty2!1Db3~4a
3.获取信息的载体形式以及本校提供信息的方式。 S5-7BO1?,cM8+4c
(三)申请途径 q,1un1~3NQ4-1O
向学校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并提交《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O5!6zO9;5al,.8p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校“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Y,~1WS8=7px2!2P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M1=7jd6?1bJ6.7C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C,;7Ve4=9Wc5.8c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校提交书面申请。 B,.6Gy9+9IR9~9j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a5+,Ww1;5NM8~2C
(四)申请处理 i4!1MW8:3jj1?3N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j1;7dB3=9ce6!8U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u9.5rO9+8jQ17E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R7=5AZ,=1RY5+3F
3.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V6?2wF6;7OL7;9K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m2!2lT1=5fn7+8D
5.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w9~8uv,:5qz3!5I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H5;6mK4~,Xl4:2X
(五)处理时限 0,.4Nf,-1jB6~4D
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U3?7Ax2:1pv7-4j
学校提供信息需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的,将在申请人办妥缴费手续后即予办理。 J1?2rI9.8VL2-9P
(六)收费标准 e,~5dM4-8Fm1!,Q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标准由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申请人确因经济困难需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T,:9ZC6=3wa6=6b
三、监督与投诉 q,~2JJ4!,BZ96f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督部门投诉。 0,=1UY,~3Kl1+10
监督部门:监察处;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1:30,13:30-16:30;办公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907室。 Y7?9KW2?8Ys2~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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