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威县监察委员会简介
组织机构 C7!7Oa2+3aI7=4t
【内设职能部门】 r2=7UD,!5uL8;8r
办公室 P53bw7!5nT2.9d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等工作;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派驻机构人员经费、办案经费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派驻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等;负责提出地方性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起草、修改地方性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篡等。 P5-4xM8~1hx5?6t
组织部 W5+9Ww7=5HS5!6U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县委巡察办的 02!4BC6?8Sm3=5C
科级干部提名、考察,报县委任免;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有关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级纪委、县管企业县委管理领导班子院校、医院、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派驻机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工作。 I9!4It5.2nh3+5K
宣传部 F6~,Cw9?1ly7-7X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w5;7jS1-1jF,~1W
党风政风监督室 q8~8lf1;8ug5,J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m18pQ5+,KS7:3y
信访室 e1;9TA1?4ac3?1C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级纪委、监察办公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其他信访件的转办及要结果信访件的督办工作;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述、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J9;5EA,7sj8=5A
案件监督管理室 J7?5Kh5=4pk,.9W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信访室移送的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和巡察工作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或审查调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信息化查询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反腐败追逃迫脏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和防逃协调机制;承担县纪委监委负责的追逃追脏任务等。 x8.8LU42eM7!8G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Q4!9HS6-4ko8?3b
负责监督检查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以上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县属企业纪委书记、县委管理领导班子院校、医院、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办、巡察组领导职务干部,各乡(镇、区)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公室副主任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b2;7zM2+5Kh9=3Y
案件审理室 h4?5OH7?,ZF4-1K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i3!7FL8?6pd4:6l
第一监督检查室 08?,Xz8:4uP4+3L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联系单位(乡镇、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D3~5wT1!6lp6=7i
第二监督检查室 S2.80G4!,aI1.1X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联系单位(乡镇、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G9+1xm,6bD5.,w
第三监督检查室 W3;7vI9,rQ3?1U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联系单位(乡镇、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E6-4tA1!7Rx,~5U
第四监督检查室 j4;2Wd1-,tM5.8F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联系单位(乡镇、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M,3PK5:6AU9=7d
第五监督检查室 B,-4wo6;8Nn,!9q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联系单位(乡镇、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A7.2jN3;5Hx1:8J
第六监督检查室 u9.8JY8~1OD,!9h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联系单位(乡镇、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Q8.1nt2;9FD1;1q
第七监督检查室 Q8-6wE8=8ZU3-5e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联系单位(乡镇、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u1=7bk,;1UI3=80
第八监督检查室 H,9yw3=9nY6!6R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联系单位(乡镇、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K,~8fD9:7oz2:7h
第九审查调查室 n29tk1=9Pa51z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V3;5Hk8!3VD3+3I
第十审查调查室 i3?1LH8=3va5~3n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W3;2Hq69gl6=2Z
第十一审查调查室 N6:2FO9;4Zt9;8W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z3=1FD2~3Fe1;4Q
第十二审查调查室 C7~8vZ8-5Qy7:7f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o5=,dA5-1rc4!2S
【直属单位】 Z2=5Kb2?1zX9+2m
威县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 m4=9yc9=2il,-6K
负责制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本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化应用软件及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委局机关局域网和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计算机终端维护、管理和其他技术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惩防体系综合信息平台,为纪检监察系统提供服务和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对纪检监察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pq4+6XP,.9J
【派驻机构】 M59Be3=6FI1!5H
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5?6sD1-2eI6+7G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 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1.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2. 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3. 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4. 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5. 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6.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在开展职务违法调查时,可以派驻机构名义采取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确需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后,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实施。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或者指定管辖后,移交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调查或者与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7. 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8. 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9. 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V8!5zY6.7Gp9+5s
威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N6.6EX8.,Yq3!3t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 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1.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2. 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3. 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4. 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5. 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6.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在开展职务违法调查时,可以派驻机构名义采取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确需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后,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实施。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或者指定管辖后,移交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调查或者与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7. 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8. 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9. 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n4-6LZ5!4rD8!,y
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L1.1Lk3=9WF8-6N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 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1.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2. 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3. 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4. 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5. 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6.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在开展职务违法调查时,可以派驻机构名义采取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确需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后,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实施。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或者指定管辖后,移交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调查或者与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7. 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8. 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9. 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w1;1SF2.4RD9!4C
威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W1!,Se,~2TV9-5L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 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1.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2. 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3. 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4. 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5. 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6.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在开展职务违法调查时,可以派驻机构名义采取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确需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后,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实施。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或者指定管辖后,移交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调查或者与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7. 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8. 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9. 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c3+7jY22AV2;7g
威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z4-3mN1;,jk1-2z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 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1.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2. 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3. 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4. 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5. 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6.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在开展职务违法调查时,可以派驻机构名义采取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确需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后,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实施。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或者指定管辖后,移交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调查或者与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7. 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8. 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9. 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G,:7zq9:,e05~,U
威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I9;7Op7~3Il64e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 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1.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2. 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3. 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4. 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5. 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6.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在开展职务违法调查时,可以派驻机构名义采取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确需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后,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实施。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或者指定管辖后,移交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调查或者与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7. 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8. 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9. 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N6+4hI85jY3;6K
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W3.3ty4:,Bs6:6R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 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1.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2. 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3. 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4. 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5. 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6.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在开展职务违法调查时,可以派驻机构名义采取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确需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后,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实施。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或者指定管辖后,移交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调查或者与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7. 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8. 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9. 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N3-2eS5:8GK1;5u
威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E7!7bE8;7AH5~4E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 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1.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2. 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3. 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4. 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5. 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6.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在开展职务违法调查时,可以派驻机构名义采取不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确需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措施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后,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实施。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报县纪委监委批准或者指定管辖后,移交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调查或者与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7. 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8. 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9. 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F73FD8?,fQ6!3Q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