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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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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艺术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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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网站详情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简介

沈阳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艺术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诞生在解放战争时期,是一所有着鲜明的红色基因、伴随着共和国前进步伐不断成长和发展的高校。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守“立德树人”的大学使命,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建设行业发展,为国家培养输送了12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是国家建筑行业优秀人才的摇篮。 Q,;3Ts1-9qc2~5e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早在八十年代初期成立,经过学校领导和各地校友会、广大校友以及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的努力下,1987年7月恢复高考后第一次组织了复校十年校庆,大批校友返校关注母校发展建设;1997年在辽宁体育馆隆重召开了五十年校庆纪念大会,2002年以77级校友毕业20年集体返校举行联谊活动拉开了校友活动的新序幕;2008年校庆60周年纪念大会前第三届校友代表大会的召开,开辟了建大校友工作新起点;2011年第四届校友代表大会召开,总结了工作成果,调整了组织机构;201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五届校友代表大会的隆重召开,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的校友总会理事机构,2016年在上海、2017年在深圳、2018年在沈阳分别召开了每年一届的校友工作联席会,2018年隆重举行了建校70年校庆,2019年在长沙召开了第六届校友代表大会,确定了今后校友工作的发展方向,开启了建大校友工作新的篇章。 m5=1jN,=7Tq2=1b

目前,遍布北美及国内各省市107个地方校友会和校友组织,活跃在全球各地,成为广大建大学子的精神家园,充分发挥着凝聚校友、服务母校、回报社会的作用。 M2!7LT5?3uK2=6s

本会章程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会章程 G,=4Oy6!,Qc8=3o

第一章 总 则 g5-8La4:2dE7;7O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沈阳建筑大学校友会(General Alumni Association of Shenyang Jianzhu University简写:GAASJZU) x2~3kY6+,NO3-8F

第二条 本会是由沈阳建筑大学设立的从事服务校友、服务学校的、群众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b7~5Ok,=4Fl4.3s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激励校友发扬沈阳建筑大学“博学善建,厚德大成”的校训精神,联系校友,服务校友,支持广大校友的事业发展,扩大母校在海内外的影响,为促进国家经济繁荣,推动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h5.4Zy9:4Ml9-8J

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沈阳建筑大学和上级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n,;9rh,!4zd,?,u

第五条本会会址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邮编:110168 H9.8Lo7+1rr62a

第二章 业务范围 g7,vM1+,Rc8;1i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Q3~1kc,?8fE6!1o

(一)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交流; R1+9Fe2+1Bb5.6c

(二)为校友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W2;6Px1:5Rn8;9C

(三)推进母校与校友、校友之间的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c8~6e06?4lS3+9X

(四)建立校友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库建设,宣传优秀校友事迹; v6;3ms4?4hB1=9i

(五)积极为校友提供多种形式回报母校的渠道,鼓励校友为母校发展献计献策。 R2?,qw5~2GJ6+9S

第三章 会 员 G1?,OL2-3GM7-2H

第七条本会会员含团体会员和个体会员。团体会员即各地区或单位的沈阳建筑大学校友会,个体会员即沈阳建筑大学校友个人。 p4,Ec5!9xk4:6Q

第八条凡在沈阳建筑大学(含在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辽宁建工学院及其组建前身东北军事工业专门学校、东北建筑工程学校、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沈阳建筑工业学校、辽宁省建筑工业学校和辽宁省建设学院;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辽宁省建筑工程学校;辽宁建设职工大学等)就读过的各层次历届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留学生、夜大生、函授生和各种短训班、学习班的学员及工作过的教职员工、聘任的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参加本会者,均可申请参加本会。 T9:,pC46CL7;9O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H8-3pF7!2it5:9I

(一)提交入会申请; e9?7rq6-1gR7!5g

(二)经校友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常设机构)通过; K6:2rj9!2gB2-4C

(三)由校友会秘书处登记注册; e,+4hM1.3Cr7!9t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l9-8ib6=7dp7.3k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g16xV1.7zW9!4E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U3.1sa4=1Ux7=8P

(三)批评、监督本会工作,向本会提出建议; v9=,Iw,-9sk1?4z

(四)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 f5;,SE7~9UO7:3b

(五)退会自由。 i,30A4;9on3:6N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C57rb48kM65W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 a8:1cG2:1mk3!8c

(二)执行本会决议; n4?7FQ53PP71B

(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j9:9Pn7?,uM3=5X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S8~8xi,.3eu3!9c

(五)按期交纳会费; h4?2zg4;6Iw8.7c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h9;4XU,=8lI7:3a

(七)关心学校的发展,为学校争取投资或捐助。 e,:6mu61ME6;5g

第十二条会员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T6!7fX7:2ra1:1l

第十三条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h6:10E2=5w0,?6g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U6+1hX9-2OL1.,F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V8.8ux1~8lM55T

(一)制定和修定校友会章程; l2-2Ow4~8MM4+6S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聘请和罢免名誉会长、荣誉理事; T7=4Mt7.,0r6-,X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i74uJ6?8Qu9-8r

(四)决定终止事宜; d9;1KM9-1Cm,1s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U4+2MM9+4Ah8.9g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由会员中选举、推举或自荐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为有效,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N93dN5=7vi94w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c2;,OL5!9zl2;9D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直接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b9;7zY5~9nS5~3m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k2?4XQ8.,ND4~8q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k4~5tt5=1mU9+4y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N4=1Mh8+5Un6-8M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h6;2j08.9Vb8?2u

(四)决定重要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A,=7Wn,;,LB,:5b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I2+1YI5.5eF1=3E

(六)决定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v,+1GD3.3XI8!5T

(七)领导本会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D9-,LW,;8ub2?5H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M6;5iu84I01=8v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q39RO,=,0H5!8u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U8,SY1.1gP1~,C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将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i9+4rr2+9cP1=5F

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换届选举时可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应当为理事会理事。 k4;3FP4.7SI79v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z5:,Ln2:5fG1.,b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会长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x93NE9;,mu9+10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b7.2mx6+9DI9+7o

(一)坚持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03!5KR8~3IW4~1V

(二)在行业或学术领域内及校友中有较大影响; q5.4iY7=9hF2;7Q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会章所规定的工作; P3+5Ny9?2xw2!5M

(四)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 N7:4Lp6?9fZ9:3L

第二十五条会长、秘书长任期不超过两届(不超过8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3以上人数表决通过。 09-4Bn7!4IY8=9o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T9;7MY2.8BR9?3L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B6;5gl6:7Rf9+7S

(二)落实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 s7~3TD7?2lh1+1s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协议等。 g78qW24jE9~9R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y4!1Oi5,UY3~1M

(一)执行理事会决定; j,:2V05.6ys,:3D

(二)接受会长授权,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o23dj6.9Jo7-40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o1?8yx2~2Zc1=4w

(四)提名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 G7~9Hj2;8Ol,.6i

(五)推动协助各地区校友分会开展工作; d1;,LW9.6DK4:7k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H6.4yn2?1M0,:8X

第二十八条校友总会办公室为本会常设办事机构。校友总会秘书处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w4:8So,~2Ld,=8I

第二十九条校友分会 J9-5RO7=,Ih4.9Q

(一)校友总会下设校友分会。各地校友会是各地校友自愿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群众联谊社会团体。 D3!,Em2.5FH6~7E

(二)各地校友会执行机构为分会理事会。校友分会设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F,=5Ah7;,MA4:1w

(三)各地校友分会负责组织本地校友开展活动,并接受学校校友总会的指导。 h3:6mo1?2ff,=9K

(四)各地校友分会的设立及换届应向学校总会申报备案。 J4-7pz4?9MG83k

(五)各地校友分会的设立应当依法设立。 s7=6QM1,lw1!3K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E2-7vE6~1zf7.,l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v3+9oA2!3RV4;1c

(一)会员缴纳会费; M4+7rZ4:3uB1.3U

(二)校友和社会单位与个人的捐赠与赞助; a6?3II94sl8!8v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t8.5eV1.9if9:2W

(四)其他合法收入 T7!1cA9+9el7-,g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每年会费数额。 j72uo1;6LY6?3G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Y,-3JS,!3lW1~5n

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A9?5Np9-5Cg7.5C

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担任财务工作,严格制度,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x1;3bR8;2eu88S

第三十五条本会严格按国家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经费,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账目。 L1?6Xd1?9Jb1.4c

第三十六条本会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M1?3Y03=6At7.4A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W,?5Je6-5fI5?1E

第三十七条本会章程的修改,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登记部门核准后生效。 055TC68Jl8;,C

第三十八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l3+2006;,iH3~5B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b,.7rM9;2Fk1!8Y

第三十九条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h9-7Ls5-,rF780

第四十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X,:1YB33FL3:5C

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前,在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剩余财物按有关规定处理,用于推进和发展校友活动的有关事宜。 V5?,RA27bp8;9t

第四十二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u61xR7~2mb,:6i

第八章 附 则 v9-4ng,!,0r2!9V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经2019年5月18日,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第六届校友代表大会修订,表决通过。 T6=3Pj2:2cY6~5d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s52gI4:7EB1=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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