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网站 >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

锁定 排行
沈阳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艺术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网站指数
2022-5-10 06:40
最近修复
编辑次数
2022-8-6 23:21
最近更新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网站详情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简介

沈阳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艺术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诞生在解放战争时期,是一所有着鲜明的红色基因、伴随着共和国前进步伐不断成长和发展的高校。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守“立德树人”的大学使命,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建设行业发展,为国家培养输送了12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是国家建筑行业优秀人才的摇篮。 b8-3Wi5+3sl9:7Q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早在八十年代初期成立,经过学校领导和各地校友会、广大校友以及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的努力下,1987年7月恢复高考后第一次组织了复校十年校庆,大批校友返校关注母校发展建设;1997年在辽宁体育馆隆重召开了五十年校庆纪念大会,2002年以77级校友毕业20年集体返校举行联谊活动拉开了校友活动的新序幕;2008年校庆60周年纪念大会前第三届校友代表大会的召开,开辟了建大校友工作新起点;2011年第四届校友代表大会召开,总结了工作成果,调整了组织机构;201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五届校友代表大会的隆重召开,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的校友总会理事机构,2016年在上海、2017年在深圳、2018年在沈阳分别召开了每年一届的校友工作联席会,2018年隆重举行了建校70年校庆,2019年在长沙召开了第六届校友代表大会,确定了今后校友工作的发展方向,开启了建大校友工作新的篇章。 d1:5kG3!,IU8?6C

目前,遍布北美及国内各省市107个地方校友会和校友组织,活跃在全球各地,成为广大建大学子的精神家园,充分发挥着凝聚校友、服务母校、回报社会的作用。 m9+5Ne2!8XI,?10

本会章程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会章程 F3!,sc2:7dA4-,O

第一章 总 则 O3.8PH2.9sq8+8E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沈阳建筑大学校友会(General Alumni Association of Shenyang Jianzhu University简写:GAASJZU) r2:1Kc8=2Cp6+6n

第二条 本会是由沈阳建筑大学设立的从事服务校友、服务学校的、群众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E2-1Vi1=1PU7=4D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激励校友发扬沈阳建筑大学“博学善建,厚德大成”的校训精神,联系校友,服务校友,支持广大校友的事业发展,扩大母校在海内外的影响,为促进国家经济繁荣,推动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c3~8qI4-2QA,!,A

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沈阳建筑大学和上级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z6-3ua8=,QC36s

第五条本会会址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邮编:110168 m6-5gr6:1FL2~2X

第二章 业务范围 U,=1Bq5=7YB88k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s7~8cV4?,sI2;9k

(一)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交流; h9?9Xf7?1Js6+5f

(二)为校友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U,+2Jx4~4eH24H

(三)推进母校与校友、校友之间的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N3~3Hd1=7NC2.8R

(四)建立校友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库建设,宣传优秀校友事迹; g8.2xH1~3kQ,=2z

(五)积极为校友提供多种形式回报母校的渠道,鼓励校友为母校发展献计献策。 C5-5Wn2-9Zd,?1X

第三章 会 员 F3-9JK3+5hv,:3H

第七条本会会员含团体会员和个体会员。团体会员即各地区或单位的沈阳建筑大学校友会,个体会员即沈阳建筑大学校友个人。 j5?4UY2:2OA4:2G

第八条凡在沈阳建筑大学(含在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辽宁建工学院及其组建前身东北军事工业专门学校、东北建筑工程学校、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沈阳建筑工业学校、辽宁省建筑工业学校和辽宁省建设学院;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辽宁省建筑工程学校;辽宁建设职工大学等)就读过的各层次历届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留学生、夜大生、函授生和各种短训班、学习班的学员及工作过的教职员工、聘任的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参加本会者,均可申请参加本会。 I4+6SN3~5ai3?7o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y5,Im5~4US7!,Z

(一)提交入会申请; E1:4nR4;3VY6?6u

(二)经校友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常设机构)通过; d1.8lv7;3Kx1!1S

(三)由校友会秘书处登记注册; H9?4cf7=5G08+3o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R4=6KB8=,gL3:8Q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O7~5mg1~6Wp5?9M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L6=,Dr4~5YK3~6x

(三)批评、监督本会工作,向本会提出建议; a8=1DE1:4yS4-9V

(四)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 g5.6fy,:8Co7~6a

(五)退会自由。 s4=,Ql3-6YD5~1e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D2?6zN,.3DA5?,n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 C7-4wd6;7Qp,7v

(二)执行本会决议; F4-6is4!2lW22a

(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x4+4RG8+1bk,+4z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w4;1Ws9:4Lw6;7T

(五)按期交纳会费; r4=3s04;,0u9?9b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l1?7QV9=3Rf7;4y

(七)关心学校的发展,为学校争取投资或捐助。 b1.7ib8~1qa8=8M

第十二条会员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B5?3QU,,Qo7:3U

第十三条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S7-90w6+8SP7=1e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y3-5WG1:3yz,.,x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x5?5Yt2;7Ni1~9W

(一)制定和修定校友会章程; r1;2iF2+7qy61A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聘请和罢免名誉会长、荣誉理事; W3;,Ox26Xf55R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X,-9WC7;8Hj3=3Y

(四)决定终止事宜; P1~,Fp43vV3-9K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y3;8kQ2!,nY9?1K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由会员中选举、推举或自荐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为有效,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D,-1Uq7-2jV2;9n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L2+5CG5+,dS,~7e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直接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A2?3YQ3:2yc2~2s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c6-7ul6+8sF9=4K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S47lm9:8LP9-7J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X8;8eJ7.,Zz2+9a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o34WM7.3bR5=2m

(四)决定重要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S7;,Vm6!6eb9-,S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J6-9PD4,qD4-4b

(六)决定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q8+5bm6.5hw7+5L

(七)领导本会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I3?3LJ8~7XD1.7x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R,.3VH6.8Om1.2W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L,+9Pc5.20o56W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J7+2pn3.1JV9=5W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将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m8~5rQ1!,ho,=3s

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换届选举时可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应当为理事会理事。 z4=1JV5.5bn2~9T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X2=3hw9!2vt,9p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会长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g9!4dW18tB8+7b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F21TY4+3jc4?2N

(一)坚持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y9+8jl4.9Tf6:,X

(二)在行业或学术领域内及校友中有较大影响; n5~2Dz6!8Qo1~1E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会章所规定的工作; n8.4px9!6Be9~5o

(四)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 V76Tt9.1gK3:20

第二十五条会长、秘书长任期不超过两届(不超过8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3以上人数表决通过。 x3.2Xj91oi43e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X9:6mi4?90C8=3s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B9=4oX5=2Cq1+4p

(二)落实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 M4!,JD,~6jp3-1n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协议等。 g3~9aE6;9OC44m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S4~6fd,-3nh8!,g

(一)执行理事会决定; a,-5Cw1=7UN5:9K

(二)接受会长授权,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s9;9FH7;6DC2:4L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l8;6LP8~9yH9?4s

(四)提名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 p8;,Sz2+7ep1:1G

(五)推动协助各地区校友分会开展工作; m3~3Ff1;,mC6!8t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Q5?,kX,:4vV4-,F

第二十八条校友总会办公室为本会常设办事机构。校友总会秘书处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i3!4Dc8.2ec,:5l

第二十九条校友分会 B5?,XT11XM3+6t

(一)校友总会下设校友分会。各地校友会是各地校友自愿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群众联谊社会团体。 K3=3Hd1:8An7:4s

(二)各地校友会执行机构为分会理事会。校友分会设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b1!6lQ,!4Ck4=6D

(三)各地校友分会负责组织本地校友开展活动,并接受学校校友总会的指导。 Z,,Ja3?,tk89b

(四)各地校友分会的设立及换届应向学校总会申报备案。 w1!1xl4!1pL5:7i

(五)各地校友分会的设立应当依法设立。 O3~5IO3=,Sp47A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C,.4tr,?2TS7!,k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f25Op7.8XP4.8a

(一)会员缴纳会费; w4+2Ey7:6Xp6~2v

(二)校友和社会单位与个人的捐赠与赞助; c,?7qC9.8ZX7-5J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P4?4Pc3!6KF,8T

(四)其他合法收入 k1!7Ge7?1KI4.,l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每年会费数额。 x31cZ5!6PS8+9Q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c,~7Ti74Wo3+6S

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q4+3fX9-9rC6-4u

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担任财务工作,严格制度,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E,;2WU3.3pE4-4k

第三十五条本会严格按国家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经费,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账目。 e1?5EN2!,qT52o

第三十六条本会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v4+,Kd7.1NP,.1k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A6.2nQ7;6yv3+4a

第三十七条本会章程的修改,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登记部门核准后生效。 K,:7HV3:4fu,?4J

第三十八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R3;,XZ4=9Tu730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U55dA5+8kr8-4I

第三十九条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G2!6FP6-7Bf3?,q

第四十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q7;2hB1-2lY4~8r

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前,在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剩余财物按有关规定处理,用于推进和发展校友活动的有关事宜。 Y5+3JX2!9PE6.5u

第四十二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p5=8NW5=5sj6~7v

第八章 附 则 t3?3nW1;5oA1-5K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经2019年5月18日,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第六届校友代表大会修订,表决通过。 t7:8fo7?,iu4~,j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y8~4dE,=1sW7-1K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相关热词
沈阳建筑大学校友总会子站详情
沈阳建筑大学 共收录 个子站
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

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详情>>

更多>>
最近收录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