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乡村振兴局简介
主要职责 w1=3yU1.1CQ3-6s
原池州市扶贫开发局(市乡村振兴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B2+6YP6-3fY3:9T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扶贫开发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 E,~8Fp6!3go7.8F
(二)协调社会各界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省、市级领导干部的定点扶贫工作,协调市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县(区)扶贫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x4?7JL1:3TL5~1O
(三)负责对扶贫开发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Z8:3vg8-4Ox9!2M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有关扶贫财政发展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z7=6Xy2~7GG8=3n
(五)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和调研,承担全市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w3-4qO7-2Bi1;6z
(六)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p4?3ru5.2SX5=8p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W4~3IR6;2jB2?8t
市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6月7日挂牌成立,由原市扶贫开发局整建制重组。截至目前,中央、省对乡村振兴部门具体三定方案尚未明确,根据中央及省相关会议精神,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并将牵头实施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C2;2wj8+3HR7;3E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宣传科)。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信息、宣传、培训、政务公开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预决算等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文明创建等工作。 M1+7BX3-,Oj6-,N
(二)督查考核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扶贫开发重要政策措施、领导同志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年度减贫目标计划、承办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协调配合国家扶贫成效省际交叉考核、省扶贫成效市际交叉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工作。承办贫困县退出的具体事项。负责信访办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重要文件起草。 G1:6vV3.3pF1!,K
(三)产业项目科(社会扶贫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发展规划及扶贫开发措施。指导协调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并进行分析。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开展产业扶贫工作,指导协调特色种养业、光伏、旅游等扶贫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推进金融扶贫工作,负责扶贫贷款、贴息等工作的政策指导。协调指导实施“雨露计划”、实用技能培训以及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工作。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省、市级领导干部的定点扶贫工作,协调组织市直机关开展定点扶贫工作。配合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协作与交流。 O38IO9.4Lr4~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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