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介
学校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 t1=7R02?3Aa9+4z
学校纪委书记,分管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学校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 s4?,Fe22AE3;9d
部、校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e5!9l01~8aC4;,k
职责:1. 贯彻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决定。 W5?9aR1+7DR2+4P
2. 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Q83je5!,xI5.6w
3. 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v6+7Gt2?3NZ4=5U
4. 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a5-6zy7:1Bd6;7U
5. 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p54uC6!1iq9=2u
6. 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D8.7ky4?8tC2!5W
7. 研究处理巡察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v2+6gN7?9ek9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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