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简介
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于2002年9月11日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2002年11月1日正式对社会服务,是温州首家面向社会司法服务的中立性机构。2013年8月28日,“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正式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a,~9gX2;,tc7~6K
中心隶属于温州医科大学,同时接受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管理,依法独立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中心对外受理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精神病、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等六个领域的司法鉴定案件,是目前浙南闽北地区法医类鉴定项目最为齐全的司法鉴定机构。中心以温州医科大学法医系、附属医院、药学院等院系的人才资源为依托,已有PCR扩增仪、DNA分析仪、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等高档检测设备,并拥有一大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掌握坚实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专家型司法鉴定人。 本中心自2007年以来积极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近三年所有参加能力验证项目均获得满意结果。 B,:8pL7;8JO1~8d
中心现有司法鉴定人58人,其中3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还聘请温州医科大学系统的知名专家、教授作为技术咨询专家,开展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和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的研究。 h1+3FT2-4wl6!1k
中心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技术优势,遵循“严谨、科学、独立、公正” 原则,运用现代法医学理论与技术,准确及时地对所需鉴定的案例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科学证据,努力维护公民、法人及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J3~6ol2+8LF,+8x
服务宗旨
1. 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实行自主执业、自我发展、自收自支、自我约束机制。 Q2:4nC5~8ry5+,0
2. 业务范围以浙江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超过核准范围以外的司法鉴定业务,本机构不予受理。 l2:6Ar2?8va6~3H
3.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独立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p3=7IZ5.7wi,=7M
4. 依法独立进行各项司法鉴定活动,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不受其他任何组织的非法干涉。 w9:7bp8-5cn,+5V
5. 机构对接受委托的鉴定事项统一收费、统一安排,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 x7?2YK8=4JZ52N
6. 积极组织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按时申请机构和鉴定人的年检注册。 W,=,Is8~6Tq,!50
7. 逐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接受司法鉴定机构登记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人、社会的监督。 U2?5Re2?3ht4;8n
中心承诺
公正性承诺
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注册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为确保本中心鉴定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诚实性”,本中心特声明如下: U5~,ul8.9EV64f
1.中心独立对外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为委托方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鉴定服务。鉴定工作服从各级司法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 m15cO4!2tc9=3o
2.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技术标准,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全体鉴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心所有鉴定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在计量合格有效期内,保证公正科学地对待各项鉴定工作。 Z,=,hT1;8lY2-7D
3.本中心为第三方鉴定机构,独立于中心涉及的各方,机构和人员不从事任何可能违背检查判断独立性和完整性的活动。鉴定工作不受来自行政、商业、财务方面的干扰,学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行政指令等方式干预中心的正常鉴定工作。 Z4=8hb1.5ek8?8g
4.中心全体人员为客户做好保密和保护其所有权的工作,不得利用鉴定工作之便损害客户利益。本中心及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以鉴定活动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谋取不当利益。 k6~2nN4=,Km6:5V
5.本中心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所有活动和行为符合道德规范,积极主动识别并应对鉴定活动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热心从事 y1!1Dg2.5yl4.7a
益事业,从而在内部形成诚实守信、质量为先的管理理念,对外形成公正科学、独立诚实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机构的公信力。 a8:,rS6~8bi4:3y
6.中心隶属温州医科大学,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为所有在本中心开展的鉴定活动负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I2-,ol5+3Zs17r
7.本中心承诺: S7:4EE63gc29K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浙江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条例》开展核准范围内的各项司法鉴定工作; g5;4jl2;7xL5-1i
——确保司法鉴定中心管理体系的有效建立、实施和改进; E16uC7!2yp31X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落实中心各项质量政策以及规章制度,满足法定要求和顾客合理要求; e7-1kX9=9nl1+3K
——中心确保所有鉴定活动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对所有服务对象同等对待、不偏不倚,并对结论的公正性、科学性负责。 Q,-6qH3!1un8;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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