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简介
一、机构职能 h2!3sc8.6Pt2?6F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文化文物和旅游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F5=60U9?9hb,~7J
(二)统筹规划文化文物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落实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O6=7YS3+8yF4~5j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黄山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研究和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S,-6YK78Ef2-,U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m2~2ZM3=4tc6!30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R6.3Bc5-3UB5~,g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r8+1uf3=2pe2+5C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c2-7cP2.,vU1.5O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r5~5nM2?4bB,?9T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监测全市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 h,;4bX9;7Hp8!6H
(十)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u,:,wQ4!2Yn2.1H
(十一)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S3+7ZU4;4ZL18O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文物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文物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E3!3Xt9=,RC2=1S
(十三)负责对广播电视电影单位的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电影事业、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综合管理全市电影放映市场。 N5+,WS6.1KQ9:9u
(十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的行业监管,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监管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R2=,AZ8=6KB4=9a
(十五)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o5+4pS3:8zo7;2u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K2:3Xe1;5UU8+2c
二、机构设置 w5:3SR2-,aF6:4m
设办公室、综合政策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科技信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监督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文物管理科、广播影视管理科、新闻出版管理科等17个内设机构(含机关党委)。 p1+4HF7:1YJ2.3W
三、办公地址 T1?1Ui8!,er6:8h
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9—11楼。 g9:4zW3.9pL1;8x
四、办公时间 w8+3zR3-,HE7.5k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T2?3HV6.6qB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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