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Q5:2Yl,=4kh2:6v
(一)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 广播电视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j6-7NT9.3Fi4.9U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 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 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g,,UW8~5wx8!7w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 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 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 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 色旅游。 b9.5Ag,?9NM6-9G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 M7;3RI5~4uN2!6O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g,;3aM4=8Bm4~4P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 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 标准化。 02:4GP1=5ny5.4k
(六)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 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 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 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P6.5oo8=8zM,!4S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G3.5Dc,6PD18m
(八)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 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 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 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z4!5KH4?7Dj7;5m
(九)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 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 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V7~9cC9~4id,.1S
(十)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 广播电视节目评论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 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X9~7mM91Dl3;4R
(十一)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 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 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U9;9vf4+6WI9~6O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 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L,~7eD2!9kV1-3y
(十三)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 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 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C1:5gw9=,je8-6Z
(十四)协 调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发展 。负责具体 承办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发展与趋势论坛和中国—东盟博览 会旅游展工作。承 担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 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秘书处工作。 O6+7UI6=4uG6!7E
( 十五 )制定桂林会展业战略发展规划,拟定桂林会展业发 展奖励及公共服务政策。加强桂林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 D4?5Iz2;4gJ63E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g23je3+1Gg5?5u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P9?1op,-2tq9+9t
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统一 实施市政府确定列入集中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的依法 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审 批职能划转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市行政审批局建 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p2~1iI5:,h02-8S
二、内设科室 D9.,dk,:3Bz1;1C
一、办公室 q,+1yE4~9Zz9+3j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统筹局机关内部安全、应急、综合治理及后勤保障工作。统筹绩效考评工作。统筹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节庆、论坛活动管理工作。统筹本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开展年鉴、地方志编纂工作。 N4~7Gy74to8!7w
二、人事科 m9.9I06!7pT8+7X
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干部培训、人才培养、职称评审、人才库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三区”文化志愿者工作。 b6=2no78er67y
三、政策法规科 I1:4FP8!4dv3.6R
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其长效管理。协调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政策调研工作。协调推进国家和自治区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统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统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指导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s2!4fT,~9gp13G
四、财务科 o3;4lU9-5Xx2.7T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填报。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资金使用的评审和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X5?3Rg9!6ly69x
五、艺术科 D6=6wd5;8oA2:9M
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桂林水准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比赛、展演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旅游演艺,促进艺术创作生产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牵头组织文化下乡、“戏曲进校园” 工作。组织开展文艺评论相关工作,归口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 c8.6AN4-,p07+5J
六、公共服务科 z,;1wF3+3mT1!6O
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公共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美术馆、 R2=7wQ6~9iB3;7c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镇无线发射台(站)、“户户通”、旅游集散中心、城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等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普及工作。牵头组织“戏曲进乡村”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志愿服务。 B1.7h055jE7;3e
七、信息科技教育科 d26Uy8!7Ko9-6h
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以及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及成果推广。协调开展文化广电和旅游大数据工作,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信息化的规划与建设,推动智慧旅游工作。统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及网络安全工作。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受理、协调、处理桂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E7=2XD7:7qy6-6S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C3=6vg1~2jr,~2r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承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市本级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档案及数据库。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基地建设,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传统工艺振兴。 y9:8vv8+9XY4.3U
九、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L1~,Sj8?1AE4?5b
拟订全市文物保护与考古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物维修保护和考古发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指导协调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工作,管理国有文物资源资产。指导申报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指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j2~6Il2~5re8:,w
十、博物馆与文物安全科 Q5=,Fe3.4BS5=5i
拟定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拟定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规划并推动落实。负责博物馆设立、变更、中止的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博物馆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珍贵文物征集、藏品鉴定定级工作。协调指导博物馆建设、文物安全、行政执法、社会文物管理、文物经营、文物宣传、文物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 C4+1Jy3.8RT9;1g
十一、产业发展科 m6-3EO5+6XY5!4u
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促进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指导全市住宿业工作。指导文旅特色商业街区、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经济等文旅消费工作。负责文化创意、动漫、非遗等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的培育、开发及参赛参展。牵头协调非公经济发展。 S3+,hY2~5nF5~5J
十二、宣传科(媒体融合发展科) z7.2YY5-3rf,;,U
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及精品推优工作。指导、监管全市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剧和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负责局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的内容管理。统筹行业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协调系统创建文明城、创精神文明号、卫生城和双拥宣传等工作。指导系统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 j7!,NO8!3jj6:,s
十三、传媒机构管理科 F9?4ai5.1fg3-5X
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等落地与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负责指导、协调、组织查处上述业务的违规行为。协调推进全市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t,;3bN2.1Gt4=3X
十四、安全传输保障科 x24so1;6Ih4.8G
负责拟定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 g3!2Qa8.8pI,?8b
十五、资源开发科 R2:2Yo6-6Xc5-5d
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利用工作。统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定工作。指导推进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统筹乡村振兴和旅游产业扶贫工作。指导协调美丽乡村、城乡风貌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 X,-,TS1~3Ds4~5S
十六、市场管理科 x9-7ZC5+2GT36D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服务质量提升。统筹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文明旅游、旅游投诉、导游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A4:1xg5~8iM1+6X
十七、市场推广科 M4.3cG5;,sI4!6y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形象品牌推广战略及旅游促进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文化旅游优惠政策、措施并组织推广。统筹国内区域交流合作。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交流合作的国内宣传推广。组织、协调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促销。负责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的宣传促销。负责全域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等精品线路的宣传推介。协调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的开展。 A9?4oa1?3rJ5!9p
十八、全域旅游促进科 W4=3pJ8?,yF8.5R
拟订全市全域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市全域旅游、特色旅游、红色旅游工作。统筹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产品建设、人员培训及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工作。指导自驾游工作。指导旅游汽车营地规划和建设。指导研学旅行工作。指导和开展文旅特色小镇建设。协调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工作。协调县域经济分类考核相关工作。 z3.,dY5:,ag5+7C
十九、对外交流合作科(国际旅游论坛秘书处办公室) e6?9cZ9;4hm21P
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国际及港澳台区域交流合作事项。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的交流合作等相关事务。负责全市国际及地区航线培育开发工作。负责办理出访人员的出国(境)手续。负责承办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工作。 h1!5ng3?8gA1~2a
二十、 规划发展科 k5-2nt4;5hm8!5G
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广电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承办需上报中央、自治区、市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核及争取工作。指导重点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制定有关项目优化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参与市级以上政府出资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组织招商引资工作。 s5!3sZ2+6WF4.4W
二十一、文旅经济运行科 Z4;3RZ8!1gb8+1Y
负责统筹协调本系统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推进本系统国际旅游胜地升级发展、跟踪协调、信息收集和督查督办工作。协调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服务业发展。负责全市文化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发布文化旅游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发展战略和前瞻性课题研究工作。负责牵头统筹推进大健康与文旅产业发展工作。联系旅游产业研究院工作。 r6=,y07?4Xz3~4d
二十二、会展管理科(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秘书处办公室) u6!4xR1;2QG65w
负责拟定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会展业发展奖励及公共服务政策等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强桂林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组织协调会展行业宣传推广、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承办中国一东盟博览会旅游展工作。统筹协调“两会一节”相关工作。 j,6Or7;6uS6;5c
二十三、机关党组织 g,~8wX8:6Zl5:5m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党员党费标准核算、缴存。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筹协调定点扶贫工作。统筹意识形态工作。 U3!,TI1=7Af,?8J
二十四、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L4-,HC3-8M042A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出入境管理。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慰问、体检和医保证件更换工作。撰写去世离退休人员生平,办理抚恤手续以及遗属工作。协助办理离退休人员生活、物业补贴和护理费调整。负责机关退役军人事务管理。 r8:7EJ3+5vh57h
三、办公地址: Q5?8wW6-5Kl6+4l
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广电大厦20楼 e8!4it7=3LI3=8y
四、办公时间 V22Tv3=9Dt8,n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F6!6vJ64kE7;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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