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文化馆简介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文化馆,建馆于1972年,原馆舍坐落在渭滨区新建路西段,1991年搬迁至公园路210号。现馆舍占地3.25亩,建筑面积2355平方米。拥有展厅、讲座厅、民间艺术厅、音乐排练厅、舞蹈排练厅、书画创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多功能会议厅和剧场等活动厅室。 i5-3vI9-8Pb6!1H
馆内机构设置为:馆长(兼书记)1人,副馆长2人,在职13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人,中级职称4人,业务干部大多来自专业文艺团体或基层文化活动站室,以及近年来大专院校毕业生,多人在省市书画等艺术协会担任一定职务,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组织辅导能力。 G2+7Wr7;2gW29l
文化馆主要职能
文化馆主要职能是: E4:5Hg47Ny8=1V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弘扬时代主旋律。 G3=8lQ3.1wX9!9A
(二)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T,=1Bi6?2LB6=3z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i3:4Pu3,VA6!6Y
(四)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h6,gD44wT,-20
(五)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v8.2In5:2aT,+,D
(六)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N3!9ES,=9ED6+2h
(七)指导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f,=2tp6!3Xs6=6N
(八)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u3+5xp4?6Co8-2c
(九)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R9:4gb3-6DA6.8f
文化馆功能区介绍
文化馆排练厅,可为区内业余文艺团队、市民文艺爱好者创作优秀作品提供排练场所。 y9:4fI4.,FK6:2h
文化馆讲座厅,可开展戏剧、戏曲、美术、书法、摄影、音乐等方面的培训,同时也可利用该场地对区、镇、社工委的文化站、文化室各级文化干部、文艺爱好者和业务骨干进行专业指导和培训。 p1+6re9:5sR,=2R
文化馆非遗展厅,承办各类艺术展览,可开展优秀文化作品和民族民间工艺特色精品的陈列展示。 o3+1VN3.7HA3?5Q
文化馆展厅可以开展美术、书法、摄影、手工技艺、科普动漫等群众文化艺术作品展示。 l6-7Hu4-5eH7~3s
培训教室,可开展美术、书法、摄影、音乐等方面的培训。 W4.7Wb9!30v9:7m
本馆荣誉
1993年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标准化文化馆; O4~6MH,-9dD3=8G
1998年被中共渭滨区委、区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a7?8vz9-2OG7=3b
2002年获陕西省创佳评差最佳单位; w3.3JZ8~2wE6-,T
2003年获陕西省社会文化工作先进单位; n3:8QI7=7HQ1~,w
2004年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二级文化馆; z4!2H07=4cy8=6H
2005年获陕西省创佳评差最佳单位; r1~8Sa1~,LE4.1y
2006年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先进单位; M2~3Yg8~9sg1-1Z
2011年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二级文化馆; B,;4EF2+7tb4~5R
2015年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G1:9mR6.9ha8!2I
2015年春节、元宵节系列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 N47co,3EX8!8d
2016年荣获宝鸡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2015年度先进单位。 o,.1Yg3?2us5!6l
未来展望
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硬件建设,对现有文化阵地进行改建。按文化馆应具有的艺术门类,配备相应的专业人才,进一步发挥龙头和纽带作用,加强网络建设,使文化馆成为辖区的文化信息中心,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努力形成村镇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的文化网络,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j5.9uH3-4lZ2-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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