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介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10〕11号),扬州市外事办公室更名为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扬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正处级建制。 m9!8rG27Uw3!6b
职责调整
(一)取消全市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全市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 J1:7ue4+,yB7~4J
(二)增加协调境内外非政府组织的有关事宜职责。 N5;2zz2:7uU5-3Q
(三)加强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职责。 0,;5Xn7-2PU73F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工作,拟订外事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N3.4pA6~1JE3-6L
(二)研究分析各国发展动态和政策走向,围绕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工作决策的建议。 q25ZW1~4Yt1?5Q
(三)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 z4.2FC7.3AX4-4x
(四)统筹安排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 M6~3aZ3-5me9:7T
(五)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外国有关人员来访事宜。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w4+,ng86Qj7=3b
(六)承担我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协调境内外非政府组织的有关事宜。 d27Nu6+2Ob2;7d
(七)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承办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申办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L2-2RQ9?9hw6.7Q
(八)承办我市与各国交往事务,归口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市县(郡)、友好城市和其他单位结好与交往事宜。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 H3-7DK8-4fv4.3t
(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我市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我市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导、协调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对外应急事务处理工作。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 R4+1RF7~5Tu1!2u
(十)负责我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 w1~,Lf4=8NP6.9n
(十一)主管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我市的新闻机构事务。 Z1=1Eu2:5Uc2.3z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N5.2bD7?3Ab9?5D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设 6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j2~20U2;3W07:8F
(一) 人事秘书处 a1:1CU3:6VD5;4r
拟订我市外事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要、文秘、档案、督办、会务、保密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汇总、编研外事信息等;承担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后勤管理及保障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市外事干部培训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R1:3Gl7!4Nu6?2Y
(二)领事处 q8.3aV8!7UY,.1Z
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贯彻执行涉外法律、法规和对外方针政策情况;负责全市出访团组的初审工作,根据授权,审核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有关事宜;承办本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并负责收缴和管理;提供出国人员的教育材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访团组的外事纪律和安全保密教育工作;负责办理国(境)外来访的签证函电,承担申办全市因公出国人员的外国签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和管理市区涉外饭店、外国人住所;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务和重大涉外事件案件;承办领事认证工作;负责协调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的相关事宜;承担对我市境内外非政府组织的调研和监管工作。 T,+9ob1-5pw3+9y
(三)欧美处 q5-1KY5;2Mv8.8q
负责我市与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和拉丁美洲地区的对外交往工作,研究分析主管地区、国家的形势和政策动向;推动我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在该地区的友好城市工作;牵头负责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统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驻荷兰(欧洲)商务办事处的工作。 p2+1fj8?6we4?1e
(四)亚太处 O87vY2:2bf9;4Z
负责我市与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对外交往工作,研究分析主管地区、国家的形势和政策动向;推动我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在该地区的友好城市工作,承办主管地区出访、来访的有关事项;办理缔结友好城市的手续;负责驻首尔(韩国)商务办事处的工作。 M9?8ly,?9iP9!8Y
(五)礼宾新闻处(挂“港澳事务处”牌子) K5-3St9~7LV4.3Y
协调、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承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新闻交流工作;承担外事调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担邀请、接待和管理外国常驻和临时来访记者工作;参与审核本地区重要涉外报道和其他文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管理和联络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制定并实施我市与港澳地区年度交流计划;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在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我市驻港澳机构、企业的有关事务;承担我市与港澳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有关事务。 G1:7Ek29oh99N
(六)友协办公室 E6.1Sh8;3Ww3:9t
承担有关民间外事工作;承担与各国对华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扬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市内对外友协系统的有关事项;指导有关民间团体的对外交往工作。 l8?40F3.7CK2=3f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o2.10f1?,yU3~3c
人员编制
核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l9=1qm6+2Ff4=9y
核定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10名,其中正处长(主任)6名,副处长(副主任)4名。 X1:8xS3-1VM9,j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被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授予“江苏省外事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Y4:9zz6?7J05;9Y
2020年11月,获得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q5!2fj7=5cn94h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政府信息,编制本指南。 c5;1NR37Lq4?7h
一、主动公开 V6!7ry9-5JR4:2Y
(一)公开范围。 x6?1IO9!8dV8=9p
根据《条例》第二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A5;9Lt7!6in8~1k
(二)公开渠道。 W8;,jz9.8RW49Z
1.“扬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 b4+4Sx6:7AF1=1K
2.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p8;5xs5:8Vf4~2J
3.“扬州外事”微信公众号; h8:6Te3.3On3~5B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f,?50M8?4dC82a
(三)公开时限。 i3;7fC45Iw7;6J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F4!1AY9+2gg1!1r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p6!6bb5!3oe1:9f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 u,:2PI1-2aD7;4q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G3=,hK7.3hM,;8z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Q9=1Ke5=1wZ32u
1.当面申请。 q62yL2;4kE4?5v
申请人可以到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I8~7br2:1eQ,~,d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111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e6.1YE5-8Rf7!,N
受理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Y7.7tB4~5HL1;9x
2.邮政寄送。 r5=4GJ4.1Rp13F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u56mn5~8LH9+9A
来信请寄:扬州市大学南路111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5000。 P6+6ZZ,!,RH7+3W
3.在线申请。 i4?8xC7+7wH4~5q
申请人可登陆“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M1=7DN1+4VC8:6g
4.传真申请。 G8!,uu7!3ii9?6z
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在传真件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兼传真号码:0514-87782309。 O5-9fZ3!2nZ4-4B
(二)申请注意事项。 L,:,YC3.5HP9+8Z
1.申请人应参照江苏省办公厅制发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10项指引》(可登陆“中国扬州”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10项指引”页面查阅)相关内容提出申请。 H7~1gg2~6Mw99i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V3;,dl7~,lh9=1q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04~8hP8+6BV6-8U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w6;1MX1:2kY4~,E
(三)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a7+8mQ5+9oX2?2e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x6:9Zb8?4Sh2.60
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章相关条款分别作出答复。 P3?6AR9!3Mh2!2o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自行查找。 T39CT4+1CF3:50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W1:2wE,!,ue1!7A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A4+,sW4.4y0,!1D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x,+9PN9~9jC,.6e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E3:9BD28OS,1H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J2.7Pl5?9WW2.7D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X7.5ac7:7Iz,+6Z
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办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111号;邮政编码:225000;电子邮箱:jiangxy_wb@yangzhou.gov.cn(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C2!4zu34qV,!1A
四、监督和救济 P1!,SO1.4xv2;,s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E3-1i07?6By8!7U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L4-8Ri8~7NY7?1C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j9+9tx8;3IJ2-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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