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简介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建于2005年,在学校董事会和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图书馆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9年9月,图书馆新馆建成对外开放,截止2020年9月,图书馆馆舍面积近7000平方米,阅览座位近550个,馆藏纸质图书为55.9万册,电子图书近11万册,每年征订期刊报纸近160种,合订本期刊16751本,现有超星电子图书、超星学术视频、维普中文期刊库、上业环球英语视频库、中文在线等电子数据库。这些文献信息资源基本上涵盖了学校设立的所有学科专业。 g56IV2.9DE6-2Y
学校重视图书馆建设。2019年,学校新建图书馆新馆,将图书馆整体搬迁至新馆中。通过此次新馆搬迁,图书馆实现了一门式管理,提升图书馆的管理水平;通过购买新书架、搬迁重组所有旧书架及合理的规划布局,图书馆增加了20万册的馆藏空间,可流通图书数量增至30万册(增加了13万册),全部2万册期刊、报纸合订本均可供阅览;对新图书馆进行合理的布局规划,启用因原有馆舍面积及布局限制而闲置的资产,增加图书馆阅览座位200个(总数达到550余个);图书馆原有近千件资产通过搬迁、整合、维修,除少量损坏淘汰外,均搬迁至新馆继续使用,延长了资产使用寿命,提高了资产利用率;采购绿色植物、新颖舒适的阅览桌椅组合,布置明亮高雅的阅览环境、营造浓郁的书香校园文化氛围,吸引更多的读者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 R9!,DL5+3VZ,+5w
为方便广大师生学习,图书馆采取一门式管理,馆内设有流通阅览室、期刊阅览区、电子阅览区、教师阅览区等。同时,还设有党建特色阅览室,使之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教育的重要平台,彰显了民办高校图书馆的一大特色。 D8=2MY5;,Tr760
规章制度
读者规章制度 j5:9Nt9~9kr2!8Z
一、入馆须知 u2+7xM43Sd2-8A
1.凡属本校在编的教职工、学生均有借阅的权利。聘请来校讲学或工作的人员,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者,经过办理一定手续,可享受相应的借阅权利。享有借阅权利者,以下简称读者。 Z65aG,+,RD,!8N
2. 图书馆实行一门式服务,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图书馆。校园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涂改无效。 h4~,ni6:4qD1!8R
3. 书包等私人物品请放入馆外寄包箱内,箱锁设置人脸识别。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不得隔夜占用寄包箱存放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J4-6LU72jH8!4f
4. 本馆一楼为图书借阅区,二楼为期刊阅览区、电子阅览区、党建阅览区。馆内图书、期刊系全开架,并按图书分类法顺序排列,有需要的读者可于服务台领取“代书牌”。 L,~8GJ5!8hZ4+9U
5.读者进出图书馆应经过“图书监测系统”的通道,如监测器报警,读者应配合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的言行。 I8:4Hv8+4zz2=9Z
6.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进入图书馆,须严格遵守《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非火警不得擅动消防设备。 R8+8FE2=4tH1~3k
7. 读者应做到仪容整洁,文明入馆。凡穿着背心、内裤、拖鞋等不得入内。读者需自觉保持馆内安静、卫生整洁。不得携带食品、有色饮料等入内,不得高声喧哗。入馆后应自觉将手机等电子设备调至静音模式,各阅览区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读者应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争做文明读者。 05-6rX1=10A36q
8.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21:30 B7-7Yr7.5ap8-9f
周六、周日 9:00-21:00 g1:1Qk8;1V034G
9.凡违反上述规定,均按有关规定处罚,对不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无理取闹者,取消其一定时间的阅览资格。并由图书馆公布其姓名和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送交学校保卫处处理。 c8!,pu5~5gV1=9q
二、借阅规则 e3.7Aj2-6lo,?1U
1. 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到服务台办理借阅图书手续。校园一卡通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涂改,一经发现将暂停或取消其借阅权利。 e8.1nc4-1zR1:7y
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应立即前往结算中心登记挂失,如因一卡通卡遗失,而被冒借书刊等情况,一律由本人负责赔偿。 j1;,HP8+1us1;6n
2. 外借图书册数与期限有明确规定:在职教师可借图书20册;学生可借图书5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可借图书2册。借期均为90天,可续借一次。 u2?3Ih,!40f9.2j
凡所借图书在寒暑假中到期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借阅图书应遵守借期约定,按时归还。所借图书有一册逾期未还者,其借书权利自动暂停,直至其归还图书为止。 e,?1sW6=5AP3:,w
3. 馆内图书、期刊系全开架,并按图书分类法顺序排列,读者选书时应将“代书牌”插在所取图书的位置上。如不需借阅,则将图书放回原处,换出“代书牌”,以免乱架;如需借阅,则将图书和“代书牌”一并带往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在馆阅览的图书、期刊,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准私自匿藏带出馆外。 A8+3yT6-7zc,!2X
4. 读者借书时应检查书内有无涂画、污损,如有此类情况,请向管理人员说明,加盖图章。否则,还书时读者应对该书内污损负责,按损毁书刊处理。 q3.4tD78mG3.1O
5. 期刊阅览区、党建阅览区、特藏书柜里的图书期刊文献,只供区内阅读,概不外借。 c7+1EM5:6So2+2C
6. 馆内书刊资料、设施设备均应爱护。凡私拆磁针或撕页、“开天窗”者,以窃书处罚。凡有涂改、污损、撕破图书或在阅览桌上乱写乱画或污损墙壁者,均按有关规定处理。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L7?9kk7~2Oi2;4a
7. 馆内不得利用物品挤占阅览座位,也不得预先为他人占位。读者应做到物随人去,不留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H2;4zV9!2JX3!5v
8.爱护图书馆的图书及公物,遵守各阅览室阅览规划,室内保持安静卫生,不准高声谈笑、吃瓜果零食,不准随地吐痰及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 V1~8vr7~9nO3~7d
9.学生要自觉遵守图书馆阅览室各项规章制度,违者将按相关条例处理。 b9-1vn7.2fo9!7q
三、违规处理 M6?7vC7:6AE9+,E
1.遗失、损坏图书、期刊、文献资料等赔偿规定 J23Os6+1GZ26x
图书、期刊、文献资料系学校财产,应爱惜保护。不得批点划线、涂写、影、描、污损、撕扯。损坏或遗失应予赔偿。 K64hp3?2lR3!,L
(1)遗失图书、期刊、文献资料者,可以同样版本的实物赔偿,并付图书、文献资料加工费,每册5元。 o5?8ml2!8fW8.1m
(2)无法赔偿同样版本实物的,视具体情况按下列办法赔偿现金。 X7-9af8,Am8=6o
(a) 一般图书、期刊、文献资料按原价2倍赔偿。 s9-7te9!9HR2~7H
(b) 重要或孤本图书、期刊、文献资料按原价的5倍赔偿。 t3;,fy8;4mc1?6w
(c) 分卷中的一册,按全卷价格2倍赔偿。 z4+3KJ6;1pd1-6G
(d) 赔偿现金后被遗失的图书、期刊、资料等分卷中的其余部分仍留存图书馆。 V83vv1;5xo,=6n
(3)赔偿现金后,如在半月内找到原书且无缺损,可凭原收据退回赔款,改作逾期处理。 C,1rW8?5kG34M
(4)赔书者如在半月以后找到原书,经本馆技术处理并盖章证明,属赔书者所有,所赔的书款不予退回。 c2~1jd2.6qz7-9W
(5)严禁损毁书刊行为。损毁书刊是指涂画、批注、圈点、污损、割页、撕毁现象等。损毁情况较轻,经修复不影响借阅的,可酌情赔偿;若损毁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而无法使用的,按遗失书刊处理。 J8.4fp,?7dO4!5j
2.逾期处理 q8=8MQ8;3EC3=8g
(1)读者所借图书、期刊、文献资料有一册逾期未还者,暂停其借书权利。 S4:7KJ4!2Cz6,X
(2)临时来校人员逾期一个月不还者,取消借书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追回其借书证、图书及应罚款额。 t3~2nk7~7Of,+7p
(3)通过馆际互借借得的图书过期者,按对方馆罚款规定处理。 X5=6nn6:4nf1!,e
3.冒领或使用他人遗失的校园一卡通借书者,以窃书处理。 0,+,pg48SP,!5a
4.拆除图书中的磁条或撕页、“开天窗”者,以窃书处理。 K1?2ls4;3WA1!6t
5.擅自将书带出图书馆,不管有意无意,警报一响,以窃书处理。 H13fZ92Uu8=3s
6.偷窃图书者一律按原价10倍罚款。成套书按整套书价罚款,书价不足10元的以10元计罚。由图书馆公布其姓名,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理。 O,!6ZS4-7Pc3=7b
7.擅自将期刊带出阅览室、将期刊匿藏身上或撕页、“开天窗”者,一律以偷窃处理。偷窃期刊者均以该期刊全年价10倍罚款。由图书馆公布其姓名,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理。 k9~7NK7~5ae1~5Q
8.损坏图书馆的各种设备,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在阅览桌上乱写乱画及污损墙壁者照价赔偿。 z9.7Nx8;8vi8!8R
9.不注意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者,除责令揩去痰迹、捡起果皮纸屑外,并罚款5元。 U6?6fg9=5QI9.3v
10.在书库、阅览室吃零食者罚款10元。 G8;8uX3:5Ux2!1D
11.图书馆是禁烟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x1?9mG1;3gg4~8K
12.读者举报上述违章者,奖励各条款罚额的50%。 V6!5Sl8~,Cd7?9r
13.以上罚款由图书馆开具罚单,被罚款人持罚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罚款,有财务处开具罚款收据。 e71YP2-9jM9+8q
四、电子阅览区使用规则 d1;8Fs2:7hl8;6U
1. 本阅览区电脑可供读者上网、练习实训使用,上网需经过实名认证。 v3;3WJ6;,Yn6+,h
2. 读者应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在指定座位上机,不得擅自调整座位。一般情况下,无人操作的开机电脑,只予保留20分钟。 v2-,KF,!5Ne3~8m
3. 读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学校《学生手册》所要求的一切规定。 O22ln58AQ,:8Z
4. 读者在本阅览区内使用计算机,严禁通过网络传送任何非法信息;严禁浏览反动、色情网站;严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活动;严禁下载、复制和传播反动、淫秽信息;不得运行任何游戏软件。 A1!5Py67nD1=1a
5. 电子阅览区内的计算机不能存储数据,重启计算机将自动清除数据,请读者自行备份,防止丢失重要信息。 Y5.6hX6=1Mb3=2A
6. 请爱护计算机,读者上机时严禁拆卸和插拔各种配件和插头,严禁修改系统配置,删除文件和安装软件。爱护鼠标、轻敲键盘,勿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显示器屏幕。要按操作规定使用,遇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与管理人员联系,请其帮助解决。 L5=,0B,-,mf3.5a
7. 离开电子阅览室时,应按操作顺序正常关机。鼠标、键盘按原位放好,椅子放在桌子下面。 d1!1yW5.3Nv9;8l
8. 读者应自觉保持电子阅览区内安静、卫生。区内公物及设备均需爱护,凡损坏公物及设备、在电脑桌上乱写乱画者,均需照价赔偿。 T96ME,,Tq8;4w
9. 凡违反上述条款,对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的,取消其上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均按有关规定处罚。 l32SE,;1VD3.4V
五、离校手续 F2,Gn6+2ty2~6y
1.读者休学、毕业、调离、出国、离退休之前须持人事处或教务处所发的离校单,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遗失图书应办理赔偿,注销借阅资格后,由图书馆在离校清单上盖章后方可离校。 b220o3-3Mk1;9I
2.非本院教职工、学生等离校时,未办理图书清还手续,由相关单位负责赔偿和承担相关责任。 z8-6wS9:2Js8?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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