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简介
铁岭市清河区位于辽宁省北部,1984年建区,是一座新兴的工业和旅游城市。区域面积470平方公里。全区辖一镇两乡两街,41个行政村,总人口10万,其中城市人口4万。清河区依山傍水,资源丰富,山川秀美,风光旖旎,人杰地灵,是全省著名的水电之城。“刘老根”二部就在尚阳湖畔实地拍摄。建区二十余年来,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城区、省级卫生城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历经二十年发展建设,清河区正向工业高新化、农业产业化、旅游特色化的经济发展格局迈进,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经济和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城市功能完备。拍随省委提出的“开清经济一体化”建设构想的实施,清河这块热土必将成为创业者的乐园。 L7+8dd7~2yP1~2O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共设置职能部门16个(含1个农村法庭、2个内设机构)。现有干警53人,其中法官19人,其他工作人员34人。 y3:1qu4-2qW7?5p
近两年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清河、特区清河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K1?1sC4=9Rq1-5S
人激志则宏,水激石则鸣。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制度建院。实行分工负责、层级管理;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开展庭审观摩,搭建学习平台;服务新农村建设,送法下乡,巡回审判。一份耕耘,一分收获。经过近两年的努力,队伍精神面貌、公众形象、社会威望空前提高,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07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机关”荣誉称号;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在2007年度全市法院系统目标量化考评中排名第三,受到市法院通令嘉奖;08年被铁岭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机关”荣誉称号,被区委授予“抓班子、带队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09年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这是建院以来取得的最好成绩。 Y5=1Dx5+5GD5~4N
站在新的历史点上,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清河区法院将牢牢把握“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院队伍,为建设“美丽富强、文明开放”的特区清河、和谐清河做出新的贡献。 j8-3Oq6~,0C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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