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简介
吐鲁番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部,地处天山中东部主峰博格达山南麓,吐鲁番盆地中心。东临哈密,西、南与巴音郭楞蒙古自 q4?3Ky36RO8:5J
治州的和静、和硕、尉犁、若羌县毗连,北隔天山与乌鲁木齐市及昌吉回族自治州的奇台、吉木萨尔、木垒县相接。距新疆维吾尔自治 C1;6Lj8=9yg3+6g
区首府乌鲁木齐市183公里。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36万平方公里,60个行政村,238个自然村,21个城镇社区。聚居维吾尔、汉、回等 n8!8hT45xC1-6W
27个民族,总人口27.18万人。 B3;8iS5.9Ho5:6Y
“ 吐鲁番”维吾尔语意为“富庶丰饶的地方”。古称“高昌”、“西洲”、“火洲”,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历史文化悠久,文 c5.7Ol1;6ey9:9C
化底蕴厚重,名胜古迹众多,是世界四大文化体系的交汇点,华夏灿烂文明进程的活化石,西域丝路精妙绝伦的博物馆,人与自然和谐 G2~4MJ6=50l3:9q
生存的欢乐园。吐鲁番市是吐鲁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自治区文明城市、自治区抗震安居先进县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 K2!8XO2+1Pp6!4d
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县市。 09~4MP9?5Uw3?1w
吐鲁番市人民法院最初筹建于1945年,当时名称为吐鲁番县人民法院,院长由县长担任。1950年1月8日,吐鲁番县人民政府成立后 i1:1hL8;4tJ19T
,正式成立吐鲁番县人民法院。1954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一系列单项法规的公布实施,由吐鲁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K6!2vo3.9WY8.1z
选举产生第一届吐鲁番县人民法院院长。1985年,吐鲁番县改为吐鲁番市后,改名为吐鲁番市人民法院。 C8~2lI2!7qA,;1P
吐鲁番市人民法院现位于吐鲁番市幸福路中段,审判综合办公楼于2005年新建,2006年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占地10亩,办公楼面 u2~1vr66Wz2~7k
积5000平方米。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青少年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 z7=5lB5:,Ok2:3p
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等10个业务部门和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等5个行政部门,下设三个基层法庭——大 A21sa89gb2+1x
河沿人民法庭、火焰山人民法庭、艾丁湖人民法庭。 V9?6dJ6~3gn3?3O
吐鲁番市人民法院现有编制106人,在编干警90人。由汉、维、回、蒙古族四个民族组成,其中汉族43人、维吾尔族41人、回族5人 V4-9H08;3gm,+3y
、蒙古族1人;行政8人、法官49人,书记员13人,司法警察11人,工勤6人,男55人,女35人。具有审判职称49人(含院领导),占干警总 P3+8nu6+1gc9.4Z
数的54.44%,党员65人,占干警总数的72.22%;文化结构方面: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73人,大专学历13人,大专以上学历77人,占全院干 h6:,bd2!7Ie9=5O
警85.56%。 K7:2gd3-7qW1:2p
近年来,吐鲁番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 l9!4EJ4;8hj63A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弘扬“ K,~5mi2.4mb4=6h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 v8;3wT3;5HD2;,V
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广大干警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创新内外监督机制, p6-6PL9;3Vz9?2L
规范法院管理。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为吐鲁番市的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吐鲁番市人民法院相继荣获档案管理一级达标单位 B2?5oR8-1HI6.9o
、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地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2006 h8:6sV6!6iQ4;8i
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2007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市委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J5+3Qk7.9xc11w
制好单位”,2010年、2011年、2013年被市委评为“好班子”,2010年被市委评为“维稳先进集体”, 2013年被吐鲁番地区民族团结进 Y8=6rg77Kg6=4k
步创建活动小组评为“吐鲁番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W4;5dY,~4pj3~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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