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简介
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于1996年4月成立,在省委、省政府、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以及省建设厅和省民间 Q6;9jB2!5QG7.7p
组织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壮大。 O2?1bL64OE8?6c
一是三次换届,稳步发展。协会2003年、2006、2011年前后经历三次换届,几任协会班子领导、工作人员发挥余热、尽职尽责、承前启后、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持续发展。现有会员单位175家,协会会长、副会长18人,常务理事71人,理事215人。协会秘书处设综合部、培训部、信息部。 c7;8Po,.,QG7!,a
二是从无到有,逐步壮大。我省监理事业不断探索创新发展,监理队伍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壮大,全省监理企业从1995年起的十几家发展到现在的219家(其中综合资质企业2家,甲级企业41家、乙级企业81家、丙级企业93家),监理企业已覆盖了11个市和近百分之五十的县。协会现有团体会员175家,约占全省监理企业总数的79.91%以上。 Z,,yt8!5wV5:3B
三是监理队伍,由弱到强。监理从业人员从1995年刚开始的几十人发展到现在近2万多人。其中,国家级监理工程师4775人,省级监理工程师6006人,监理员800人,见证取样员2000余人。监理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个层次的监理队伍,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i5:,zN8.,Wt9!1q
四是业务范围,颇具规模。监理业务范围覆盖了省内建设项目,一些在我省建设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也基本由我省企业监理的身影。公路、水利、电力、化工等专业监理已走出山西,在省外有了相当规模的业务,甚至参与到国家大型建设项目上,还有的监理公司走出了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十一五”期间我省累计监理合同额90亿元,劳动生产率年人均10万元,工程监理为我省工程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企业实力增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五是行业实力,已经凸显。我省工程监理历经20年风雨已发展成为颇具影响的行业,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山西在全国各省市监理企业排序位于第12位。五年来,山西监理企业承揽合同额19.29亿元,其中工程监理合同额16.97亿元,监理企业营业收入14.24亿元,比2005年增长230.39%;人均营业收入7.09万元,比2005年增长107.92%。山西省整个监理行业在“十一五”期间对推进全省工程建设稳步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省监理企业监理的工程中有163项是国优、省优工程,其中鲁班奖工程7项、银质奖工程10项、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工程2项,省“汾水杯”奖工程144项。我省监理行业获国家荣誉的先进企业22家;全国工程监理先进工作者4人;优秀总监21人;优秀监理工程师29人;协会优秀工作者4人;我省建设监理公司董事长田哲远、“晋正”公司总经理郭汉刚被授予“中国工程监理大师”称号。协会荣获“中监协庆祝中国监理制度创新发展20周年文艺汇演组织奖”“中监协首届(2009年)摄影比赛唯一组织奖”“纪念山西省科协成立50周年‘五个10’系列评选活动组织奖”“2009年度厅直属单位先进集体”等称号。 m9!,DT4;4tz5-7O
近年来,新一届领导本着 “三服务”宗旨(强烈的服务意识;过硬的服务本领;良好的服务效果)。坚持为政府、为监理企业搞好双向服务,较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监理协会的领导下,按照协会章程,团结监理企业,配合制定行业标准调查研究,交流监理工作经验,组织各类人员继续教育,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推进全省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o5;,kB4~4Gn3~6T
本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部分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c4+,PB8.3sj,:,Z
协会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接受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山西省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是在山西省境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T4-7yH8.7dw5+3Z
协会章程
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章程 C8+2kZ9~3pM4?,W
(2018年9月28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C43g09;7AW,3j
第一章 总 则 F7!,qy8,jD9-5g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是: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英文名称为:Shanxi Province Associ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ultants,缩写为SAEC。本协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S8=2rY7!,eP7-1k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在山西省境内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咨询服务以及与建设监理相关的企业、单位、院校及有关专业人士自愿参加组成的地方性行业组织,是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k2+1rq9=8Ct4?1y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I7~8xq1:,Bh8+4L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业务指导。 q8=5yH1=9hu35T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山西省太原市。 W8.4Tm6-5iP7:4D
第二章 业务范围 S1;7fc1+3bl8-6L
第六条 业务范围 z8=9im2;9Cw5~9D
(一)研究探讨全省监理行业改革与发展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提出行业发展政策和法规建议;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推进行业管理与自律,为政府与企业搞好双向服务,提高全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C74lh,+6dd5+6V
(二)制定行约行规,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公平竞争。 J4?7rt,-,oo9!7Y
(三)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反映广大会员单位的意愿和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沟通会员与政府及其它组织联系,反映会员诉求,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关系;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管理、信息、市场咨询服务。 Z6.5yV2:10c6?9k
(四)引导和推动监理企业面向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经营机制,规范市场行为,强化诚信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安全生产。 x9~1TS,2Ut9.8B
(五)受业务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行业培训及行业有关评比表彰活动的相关工作;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行业统计工作。 h7=2OJ9~8wr5=8m
(六)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和信息交流与合作,发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社团的合作交流和友好往来。 F3?4Ff4=7FO6!8Q
(七)利用本协会会刊、网站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政策;发布本行业信息及国内外同行业发展动态。 w9-4sm5!2Ct4;1J
(八)承担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它有关工作。 d1!3aP3+4wT4?2y
第三章 会 员 H,?,vd8=,Ib9~8i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V57wG3!1xS2=8i
(一)团体会员:省辖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建设监理协会或建筑业协会监理分会;工作、教学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 z7=1FO5?5zg,=8j
(二)单位会员:在山西省境内注册登记的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并具备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 v9:6fq5!80f3!1F
(三)个人会员: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具有中专以上工程类相关专业学历的社会各界人士。 v2~5IH1.,UE1+8X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S2-3cL2=50s6,I
(一)承认本协会章程; s7=6Bl3!,WN4+9H
(二)自愿参加本协会; j,+4DB,.4kh9;,l
第九条 入会程序: g2:,XA8:5Vb31Q
(一)填写、提交《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及有关资料; O6+2tC5!,ez,:7G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f5;40J3=7GM8:9S
(三)本协会秘书处颁发《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证书》。 C69kN2-8VX1.7p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o3?6IZ7~1IX7.6T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C4?1rP1?7Mm2.7R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A2;1Zg3+,jH1!6o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L7-8YG7!5yP5,T
(四)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m4+6uM1!60H8;3w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B1.6pL1!3De5;4k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V3~9fd5!4IC2=2r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f2!3RL2;5Ay,=5O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m75xJ5-8Yy7!2q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和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D2.7Zp3;8O01=8b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U8?,NK5?3HO3!2r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S4=9gs,-8qR9-6D
(六)践行本协会制定的行规行约。 S,:5Vl7=9Ye9+5a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不履行会员义务,不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或不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超过两年视为自动退会。 a6-1xi4!8SO3.8S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劝告不改正者,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g2;4aG,?4gX2=5V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k4?,Kf4;7jF6~9r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 u7-8oH4-3uo9;5s
(一)会员代表大会; c6-2sg,-8LI1~7l
(二)理事会; R6;9Do8;8zX8!5G
(三)常务理事会; t4;4aN7!7cn4+8e
(四)监事会; y3.2EQ3-5lU9-6f
(五)秘书处。 a6?6PB49Mv1~,B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t,:4pS,;7VH9-7N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n3~8ze4~3iE6:,g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和监事; D,;5VP3;1Lo8!4S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i63YG5:7Pv6+9n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z6=8tE,-1kD6-4N
(五)决定终止事宜; M5+4Is54xy2~8r
(六)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R2.6KZ2!5qY6?2Z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l,20L4:3EF8:4F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一般不超过一年。 M5:3pU3=8JS,:,C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v56He6.5xE4=6Y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J2:3fL9+6qZ6=2j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k9:4fD3=2MD6+9K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l2;6OP1~4AX4+,M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m3:6DV9;2vF8:2E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j6-9da5.,bv1.4n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T17pG5?,QO,.2Y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L1?2qL1?7L02?3E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S4!5Pk1.4Nf7:30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l6!6tb7+8yJ98y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X1!3uX6=1t02;,f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k5~4ZW7.3TK5-7w
第二十条 本协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任期五年。理事在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或因工作调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时,由所在单位另行推荐理事人选,报本协会秘书处,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变更理事。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o,.8cH2;,VD5+7l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w7?6re3~5QB,+6c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秘书长可由副会长兼任。 A6-8ND9?,no7!4Q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能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十九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F1-8FY3.7gL94e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办公会议负责处理有关重大事项。 K1-1hn2-2KE7;8C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f88oO7:9lX7.9X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q1=4Qo7=,QE4~,N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S2.,TD7:2HH4+2E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I1+3OE5;1MA4!8B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d5+5Fz3:8RF4-,E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G8~9Om5~9Su5=4G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D6!9dp,;8dN2=6V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f5=,Sg5.,hX4~8x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g1+,bJ7=9Ib4+5d
(七)热心本协会工作,熟悉本行业业务。 T,?8aO7+,ux4;3v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留任。 G4;2Ik2!7Bl1-6C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经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留任。最后延长期一届。 H7:9Q09;8Vz4=2k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下,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社会团体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报经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D63ry41Ug3;7w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n,?9Ko,-4kW3.,e
第三十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b2:6kJ1=3Yb5!8P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议; D2=4PR5;4uc4+4B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D3=4jl1!7eI9+4a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y8;4Ro4?1rO,.9I
(四)处理本章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x8.9gQ8:3KS6~,R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N6!6xM6!,GY3?5H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u6!3wA9?3Gb4,l
(二)协调与指导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X9;2kM3.7VT5.2k
(三)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a2!8ss2+9ik6,a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i7;8MG3.7PA4~1v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v4;6Xa8+6SK4;4D
第三十二条 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主持,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并根据需要设立工作部门。 E,;3sf3=6mW1~8T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e2=5aO2.2qb3?9n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a7:4Uk9~1DM8~5e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g,:1Bp6:3Nr6?9L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咨询或建议; v9;2ZR2;8NQ6;1j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协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协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o4:,yZ5.3dp4;3V
(三)检查本协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提案; i24FV3~,uN7-7Y
(四)对本协会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协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X4,QX9-3Uq6:,p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p2~8Bd3:6Vr8-1l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监事)审议的事项。 J,:5PJ9+4ny3:4z
第五章 党建工作 D7.4Mz2+3mO5?1h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自觉接受中共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类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和中共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领导。 N4+8cX,;,Te68i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s5.9lM7!6dR,.6B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a4~8XN7=8ym4=1o
(一)会费; M4:3mr2.1QX8-3z
(二)捐赠或赞助; C25bx,:2OQ6?3g
(三)政府资助或政府购买服务; l6~9PC48Xc8:6l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e19Mn8-3hE3=2z
(五)利息; Y5-5mU2+1Qt,~7i
(六)创办经济实体的收入; p,?3ET5+2rF4~1x
(七)其他合法收入。 o8-2wt3+8Cw6;5E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收取会员会费的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M7;8Ld5~3Eg,=,S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需要,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K2!7vk3=4AG8?8e
第四十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f9+8nm6;,sp4~8q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E1.9bW1=3if6-4g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R3:4uv5~2Yl8?5t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n2?2tv6~2nU1-9W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V6:9Kq3!5cM3-8c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x6:1Ph7~7hj9.1N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u9!,kE5?5Up,=8V
第四十六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F9:4UM2:6uL6:,C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章程修改后,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k9+5uJ7~2zP3+8x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x2,tW5~,pK3:,y
第四十八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C1=,dN9!8sY5=5Z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s8!9Sw2?5UD7.3x
第五十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E4=,QS,.4pZ,~3G
第五十一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b3+6ZU2?1Oe9+8Q
第五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z9:5Yf9+9ng4?6I
第九章 附 则 i46kl89hY4.4x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8年9月28日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M1.,fS4,Qp3;,b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V8:7DR4?5TV1.4B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山西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o2?4Oc4~4zF8:2l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