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简介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职责: R1=9Nh6?,uB6+8o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是佛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 L8!3vE,?8eb3;9l
主要职责 q6-1Py8=3Gv,.5b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 c9!8iY,.5Jj7:1k
(二)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和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 g6+4zZ7;8ZO3!7O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g5;7UY3!2sL3.1c
(四)负责全市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保护和农业及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和机动车排气的污染防治工作。 c7~,Xo,;8QO2?7Z
(五)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负责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的有关工作。 f9+6Cz9-,Vw4-,M
(六)负责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U,=5Pj5~3sG9-3f
(七)编制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区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G4:2sS43MY5+3U
(八)依法对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环境管理。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报批和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监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工作。 V6~,y0,-3XN6;6p
(九)负责全市自然生态保护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组织协调江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村镇的环境管理工作和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u3~1vZ8.,Lh4.3Y
(十)负责环保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处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行政应诉以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市人大、政协有关环保方面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接待和处理有关环境污染的信访及群众投诉。 G5:8hO96nl44U
(十一)指导、检查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 M7-8lU8:8zV7-6H
(十二)负责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A2~7SD6+5xZ5-4d
(十三)组织指导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和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工作。 x2?6OR7.4Pc24B
(十四)制定环境科技政策和发展规划,管理环保市场,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环保科研和环境科学成果鉴定、评奖、交流和推广工作;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环境科学学会工作。 A1-40V3,XI9.6t
(十五)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协调各区环保部门工作和各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各区党委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 k2:8oo2+8FU4;1B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H6?8LQ8!6pK5?40
机构设置
-局内设科室 k6+8BX9+2Qc6;9E
办公室、法规科、规划发展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辐射安全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执法三支队、督察科、科技监测教育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a1:9gM4;1ph4=60
-局下属单位 t1=5Tf1;3OY6~5Z
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佛山市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中心 Z2!4QO3+8WB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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