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防城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P7-3fu1?1Cn3=6C
第一条 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V7!8Au65YN1!1u
第二条 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T1.7Iv3=9EX8:4a
第三条 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大数据发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数据发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R3=7iD1;7ce,:8N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市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数字防城港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r1?1Dz9+80F4:8j
(二)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防城港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L1~4Pt9-6Kx83R
(三)负责拟订全市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建设领域的专项大数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防城港建设的意见建议。 t3!9dp4;3vz4.6B
(四)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 X,+9ez2~6dU9!2Z
(五)负责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 k98NB4=,Ag2~2t
(六)负责统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A1~4Jg2-5GA,1c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P5:9sO4+5Or9-2A
(八)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 m7,gk6;4Mk7+,p
(九)承办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划入的涉及投资项目、安全生产、卫生计生、市场服务、市政环保、地震人防、交通水利、社会事务、农林畜牧和海洋渔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政府服务事项及相关勘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m4?4kJ5.1lC7!4x
(十)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l64sD,;6gZ65b
(十一)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O5?3Fx7+7or5~2z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8PO5.40V5!6A
(十三)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G,-3uf8?,Tm3!9n
1. 在行政审批工作上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涉及投资项目、安全生产、卫生计生、市场服务、市政环保、地震人防、交通水利、社会事务、农林畜牧和海洋渔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并及时向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审批情况。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将涉及本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行政审批过程中现场勘验等相关工作。 d7=1fa,~6yV8.80
2. 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及监督工作上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履行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管职责,对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管,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卫生健康、国资、医疗保障等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的审批核准备案、交易过程、履约实施、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环节的监督职责。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监察及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等职责。 T8=1uf58EC6-,F
第四条 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Q2?8ok1,nr6?3A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人事、党群、信访、新闻宣传、绩效考评、督查督办、财务、离退休人员、机关后勤等工作。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综合性调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y8;3Pm9+9bg8;1Y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放管服”相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负责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i9?8QF45Ch8=1Q
(三)政务公开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处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市12345政府热线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f3~6DE1-3cF,;5E
(四)政务管理与协调科。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的运行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监督检查、涉及的中介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督、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承担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C,+5XD39Bu4-4Y
(五)项目勘验科。负责组织和协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踏勘、专家评审、验收等工作。组织和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事项开展联合勘验工作。 c4;6rD1?1LS1~3D
(六)数据发展与规划科。负责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态势。负责大数据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开展大数据领域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指导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08-5Lt,3cU1=9y
(七)数据应用与管理科。负责全市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负责推动大数据技术推广应用。负责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数字政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防城港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管理。 J3!,Cd1-1iO5~80
(八)投资项目审批科。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海洋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投资项目综合窗口审批业务工作。负责组织联合审批会议。 g78iA7~8iP6?9y
(九)安全质量审批科。负责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j9-5Cw5.7sW8;2Y
(十)市政交通环保事务审批科。负责市政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地震、人防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z,-7hN3+5Nu,!6h
(十一)农林水事务审批科。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r4.4dO47Zp,~3p
(十二)社会事务审批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教育、文化、卫生计生、商务、外事侨务、民族宗教事务、事业单位登记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C8=,Iq7!9yq7;1k
第五条 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行政编制3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副处长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24名。 08=7ID8:6gR2+1C
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 e2.5NT8+3Wv3?4e
第六条 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V8.8jQ9!1jT8=9h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办理。 g5~9SQ,?9Kq3~,m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d2:7Xn25wT8!4t
【防城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D6!4fq9.9FI5~6h
第一条 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t3,lZ2-4Hv2?,B
第二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F4-6ez3-8Sm9?2q
第三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H7?4WT8?6Rv14K
(一)贯彻执行防城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提供窗口服务和相关业务咨询。 y1;,hB11gy,~1x
(二)协助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及结果送达工作。 K1-3Ff8-3Gc,+1F
(三)协助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踏勘工作。 s3+1lB,-4bd1:9t
(四)完成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k3=6vx5?2ZK390
第四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j25RC1;4wy6-9Z
第五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G5~2xJ9-5iA6=4M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6月4日起施行。 o9+90r9~5XF3;3B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g8~,MS78fq3?7B
第一条 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t,:3rC3?7Vb34q
第二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M2:1sj3.6oK7+7I
第三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P4;5gH8~,PT3~3t
(一)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信息服务。 m9:,fU4-5fx7=3h
(二)负责交易项目的进场登记、场地安排、评标专家抽取、保证金收退、交易信息发布、交易现场秩序维护和管理等综合服务。 G6;8if,.7RD7+7O
(三)协助进场项目的电子化交易和电子评标专家的培训工作。 l4~1iH9:6Wx5?7g
(四)按规定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记录、留存相关证据资料,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质疑投诉事项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D8-2pg8;80A3+7f
(五)参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及技术维护工作,负责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系统相关数据接口的对接。 h,-,Wj7+3Cj6,D
(六)负责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 y,=9Fo1=5Ac8=5A
(七)完成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d2!9we9?3yW3=4X
第四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E9+8wm4:9YS,-6n
第五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A5+9hH7!7BZ7:8A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6月4日起施行。 F6~2Ma97Sm6~9v
办公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港口区公车镇迎宾街红树林大厦东塔二楼(政务公开科、政策法规科)、六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6.5Oe6+7OB8!,0
办公时间: w89os7!9Ja7-8N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勘验科、数据发展与规划科、数据应用与管理科: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j66CT8!7Bf3+4c
其他科室: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u1-4pm7+2YM8=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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