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审计处简介
学校审计处是在校长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第17号令)制度,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进行确认、评价、咨询,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职能部门,旨在通过审计监督工作,完善、规范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学校事业目标实现。 J7?5zH44YA4=8k
主要工作:校内单位财务审计;校内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审计;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学校重大工程项目和采购的招标工作进行审计监督;监督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w9:2nE,?8La8.9C
(一)对学校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z4~3tt,9Cb3~9N
1.财务收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有关经济活动; U64w09.2cP4+8d
2.预算执行和决算; y3-8cC6:9Tf2!2I
3.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考虑审计资源状况,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项目管理审计工作。 k,.9Ch4;9Uv7!4m
4.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t6=8qm,.8yL5;,J
5.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业务和管理活动納入审计范围。 u1=2np8~5MX1;7M
6.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的监督:重点围绕项目审批、招投标、物资采购使用、工程结算、资金管理、投资绩效等关键环节,突出内部控制审计、造价审计、招标审计、付款审计等重点工作。 W8!,hd9-6yG4~1C
7.对外投资项目; l19Ch5:4bL6~3B
8.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S,-1NL2-9vm,;4C
9.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J6?6FN5-7Zl68R
10.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N8.3qp,=8ez61D
(二)对学校及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学校报告审计调查结果,提出加强内部控制、改进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h2-5YP,+2w07:1c
(三)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授权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s2,Aq12Az8;3v
(四)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H6?8yC3.9g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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