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简介
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于2000年1月进行重组,原上海饭店业协会、上海国际旅行社协会、上海国内旅行社协会、上海旅游教育协会均归属上海市旅游协会,成为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会。2004年3月进行换届,根据沪府办发[2002]1号文件精神,更名为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该社为本市从事旅游开发、饭店、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教育、旅游团队接待单位、水上旅游和旅游信息等企事业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参加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下辖七个分会,现有会员1300余家。 T7.3Kh,.90n3,k
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p4-8OE5;8OW2~1e
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2号(光明大厦)21楼 I,.6jI2-3wV5=2n
协会章程
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章程 B,=6oO3+6TP1+7r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q4~30X9-4HA8.2e
第一章 总 则 a1~6Up2;7ri3?5q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英文名称是Shanghai Tourism Trade Association,缩写是STTA)。 e2!7bN26BD5~7V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规定,由本市从事旅游开发、饭店、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教育、水上旅游和在线旅游等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系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i8:2Sv8+6sy7:9v
第三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会邀请党组织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X1=4XH5?4XQ31d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为会员提供服务,代表和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上海旅游业的发展和繁荣。 f1+1Lt9:1al68h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p5~9cQ,~3oX2-2T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本会的网址:www.shtour.org。 i4~30T,7VI6+10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m5.,lp,=3Fl5-9w
第七条 本会的任务:加强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 P5+7YY8=8rP4;3Z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促进上海旅游业的发展; B,~9OV5+5GI,.8Y
(二)根据会员需要组织行业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开展信息交流,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举办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推介等活动; J23yP5:8ym,,p
(三)制订本行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良好的市场环境; i3;4FA3;6J0,~5B
(四)参与制订修订并组织实施本市旅游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参与行业资质认证; c,;3Hi8~8Cv,+,h
(五)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他行业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组织的有关经营关系,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集体谈判; S8,dC2.9av6=3y
(六)参与政府有关本行业改革、发展及旅游市场发展态势的课题调研和成果推广活动,参与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以及与本行业利益相关的决策论证,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旅游业政策的意见和立法的建议; F2;4si7:7xw9-3t
(七)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行业检查和评比、行业信息发布、公信证明、价格协调以及本行业市场准入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f8=2Pn9!3fG,?6H
(八)组织会员开展国内外旅游业务交流和合作; S7:3Im6+4BK1,F
(九)搜集、发布国内外旅游行业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创办刊物、网站,编制行业信息资料; a61wp8?3vB,+7W
(十)承办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和转移的工作,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W7-5Pq6!9Hc,+9k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行业培训,资质认证,业务咨询,信息服务,质量评估,行业评比,会展招商,旅游推介,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h51tQ3=,bW1~8F
第九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K78gZ7~,eD7~9Q
(一)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遵守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活动; d84KC8+8JX4~4U
(二)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o6.3LK5?4TF,=,O
(三)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U5.1RV,~9ym9.3N
(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f7+9ZZ,+4Mv2:6J
第三章 会 员 m5-,El8?5yq2!5k
第十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c4+5kE8;9FB7=2o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U8=1rg7;3yh9:9t
(一)自愿加入本会; l49RA7.3PL5:2O
(二)承认本会章程; o2=6KX6+1EW7+4U
(三)本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 b4:2Qa8+6vR2:2U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由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注册、备案证件。 h7=9sR1;50M4.7K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V,.1CX6;2Xv2-3q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U2+8NW,-6Qf,.2A
(二)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并在理事大会通过,颁发会员证。 w47ar,=,iw8=4g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n4.2tB2+6AD9=6c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I9:2rL5=7Pq4+5X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g7+,ZO4;9T0,~9K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C9;9Ox8-,HZ3.1t
(四)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X7~4pM2-1ah1;5Z
(五)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T62Bf8!1gr5!7j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3-8pC9;5vP6;9K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D6;,0S36TR9?9y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x3?1xF8:1or1?8E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d2=6iR5.,qX72R
(三)服从行规行约,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j9:7eQ6;4OO6-3Q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F,.2MS2-8IE3~5e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D2!6FS5.8OU1:,H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J8-1Bu4;1Dr3=6a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其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限制其他会员在本会中发挥作用。 N8?3y07;7do2;5X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证书。 O8-6ky6!,IP5?30
会员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M28eC,-1PR78o
第十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 e,!9BF75Zq7~2L
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Q,:5Qs4.3eV4+6O
第十八条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n87GL8=5iU6~7C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q6?3yj4-9lB4.4y
第十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w7;5WN3.8WD72b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x7+1Wb96vl,:4l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 i7;8Hh1=7bo2?7C
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或者会员可推选召集人。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会员代表并告知会议议题。 p7~,eZ7~9zO2.7z
会员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T5!2Wx5?7TW4!6i
第二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Y8?7yp,?2hq6=2a
(一)制定、修改章程; K92Tt4:1wK,?,F
(二)制定、修改会费标准; f5.1yu5~3tj1;3W
(三)制定、修改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k39Dh5~3bq1!7h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常务理事、监事; K58tr2.2hl12k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d65Sr2=3CM5=5f
(六)审议监事工作报告; d7!5nz49iK9:2z
(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A5?9vm5.7qW9.,F
(八)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C8~7Ff4;8Cj3~6C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l2+,FV,-3sW6.,L
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须延期换届的,应经本会理事会通过,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人数不得少于7人,但不超过会员数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如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的,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 h71iN7.1te5~4F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R8!5XN2=3GG6-6L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E2;4Ef3.2kj31y
(二)审议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x4:5Te5~2mU5;6y
(三)审议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选举办法草案,报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04?6wV4:4rk66h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并依法向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备案; 08-3gV3-3iI3.9e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v6!4U07.4JP3-,J
(六)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e8.,BE4;2YK8+7V
(七)根据会长的提名,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聘免; Y7.2FP2~7rG7:6Q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R7:,Op4.3WR5+3J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u2;2Bf,=4PT2;8V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X39VF2?9BE7~9R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Z5.,wn,-60B7!6A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b3=3Ar8?2Ix6~1b
增补理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c3:3wX6~6Ub7-4I
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A2=2XH7~5Le6!6f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数量不超过理事数量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w8.8fe2?5qo7?7Q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K52HI4;2xK,9t
(二)审议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选举办法草案,报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05-2HA9+1pY1=2I
(三)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并依法向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备案; z,+1Fb6~4hA4.3c
(四)决定会员的除名; o5:4Rn1=2ce,?6u
(五)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R5;8Wp8~1nM4=2i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F,:1fY8;6TG3=1t
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有三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如会长不能召集,提议常务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常务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D1;4oB5?6OI5.7p
常务理事会会议,应由常务理事本人出席。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K8.,qu2:1hT5?9P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g5=8qI9.4Af4+7Q
常务理事会一年召开不少于1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K2:,HF3!7HW7!4Q
增补常务理事,应经理事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的常务理事应经下一次理事会确认。补选的常务理事应在理事中产生。秘书长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 T7?6BB8!8Zo1+9h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U5~2Mr4?4Un4?5a
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 j4!8qX2,Dc9:3W
第二十九条 会长办公会议是常务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对常务理事会负责;讨论决定本会的日常重要工作以及办事机构负责人。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并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v3~6tu6:8fs1:2C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01?3DS4=1vP6;4i
(二)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M4~5Ib4=3Hp4:,j
(三)不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N8~8Zf8-,FP7?5P
第三十条 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Q8:50u9:6kh8=5c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A9;9Oa8;2Jn5=6J
(二)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M1:5gB5?2HL1-8r
(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C4-7Vr4=6iI5+7H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S,=5Vj1!10E86E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K1+8pY4+3VD,=9s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5;5iG9~,iW9=60
第三十一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应来自于本会的会员单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的任期四年,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超过两届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并经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后方可任职。 A8?9do1:5dX2+8J
第三十二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为会长,当会长因故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时,由常务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内地居民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H2?,vB2;3Pc2+50
(一)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j7!2HJ7=2Zd7=6g
(二)从事本行业事务2年以上,熟悉行业情况,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 F92Es73GD,;8M
(三)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B,:2Vn9:4wd3=9X
(四)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 n7?4BK4.6Eu8?5I
(五)无刑事处罚记录(过失犯罪的除外)。 n2?8qW4;1Zl64X
第三十三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U2:9rG4:2Qa8-8f
(一)召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 A9?1RN5!4AW3+6o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X3=7kw,~3qV2;4m
(三)领导理事会工作; E9;7kS8;8vy54b
(四)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P1~8HA,~20O,:7H
第三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为专职。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V1+3up63xt9?4m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A9!5zB3:7Lj9.7y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s2+1sn6=6D09;5P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会长办公会议审批; j5?4WM1=4go5;1m
(四)向会长办公会议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人选,交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T,.9IA3;7uL3;3f
(五)向会长办公会议提议聘用或辞退各机构工作人员; R,.4te4!3jS6~2A
(六)向会长和常务副会长报告工作情况; P4?4fs1.2FY8;1p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C22UE32WY,-8B
第三十五条 本会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作为会长办公会议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y1;3ZY3-6VG4=3F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n7~1Qx5?4SK7.7L
设立日常办事机构须经理事会同意,并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备案。 D9.5cg3=7rh3:2v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h,!4ge5:1ev6-40
第三十六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会代表机构,分会不具独立法人资格,在本会统一领导下和章程范围内根据各分会工作条例开展工作。 A4+8Bh9!2FB,;9M
第三十七条 本会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g1.2XU83qf3:1v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j7!1AF5;5lI8!8P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A,-3zQ7+6bi9,i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L,.1RT,2Wg9~7m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g8!5iy4=3Km5+7l
(四)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u2=4lv1?,DB22O
(五)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C69Yn1~,KC1.4A
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s1:1KY4!1yr9?8G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G5!2DR1?5Mu,?6p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C5!5Cr8~,aa2;8i
(一)会费; N5!3TB4:1Bn1;7U
(二)捐赠; P4?,fe8!4Ky7;3e
(三)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获得的服务费; X4:8sJ5=9tR8?3j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D4~2AH,!2AP3=,K
(五)利息; X3?4Im4~9gJ,-9T
(六)所属经济实体收入; B3-,CW6?5tr7=,J
(七)其它合法收入。 n9~5vA4=5CR7:9E
第四十条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本会接受境外捐赠与资助的,应当将接受捐赠与资助及使用的情况向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P49wp6~7kb1!3s
第四十一条 本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e5:5fV5?2Jq8:,f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i5!7xh3:4py3:,V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从本会收入中支付,不变相分配本会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2.7Rd91cz9:2M
第四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资助人对投入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05?7Em9:2or9+8f
第四十四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I,3rl6;6ab7=1j
本会使用国家规定的社会团体票据。 C4;8hE1~3uT8-4u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K2-1np6=7Jo4=70
第四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G2+4NN,:7ZS3?,W
第四十六条 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x8;5uy5,bw7!6a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D,+9qc18pv6?5F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S2-4km1!6Vb6~4O
(三)财产清册。 03=3ui8?4hi18h
第四十七条 本会进行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会注销清算前,应当进行歇业财务审计。 l7=4rR5!2DK2.5Y
第六章 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O5-9sS87jh4!,m
第四十八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组织的年度检查。 A1:6if8:7rM3+9I
第四十九条 本会按照市社会团体管理局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 09:5MV46Vi8!5F
第五十条 本会按照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j,1LY1.2Lj6+,m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i3~,Ke9;4Mg7=,v
第五十一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Y2~1LH2!70F1+2o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D1-9NG9?2SE,!,z
(二)决议解散的; j1-9Rs5=9N08.7W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 I2=2Ta3?7oo5.4d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v4!5BW,?1mP5+4L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向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报告。 o2-2xx7-6KF1?6v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在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P8:4jP,-3Hb5?,d
第五十四条 本会的剩余财产,应当在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监督下,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组织捐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j5?7wA3!9hX,~8e
第五十五条 本会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向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申请注销,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p3.6wr9?3fu8+8J
第八章 附 则 V,.3fg9~,RT1~8p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04+5ru9~8kx9:4a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n1:6Ka17bD7!3A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 D4+6BT,;5vq7!8P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经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后,自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M9!1LB2;1dV2-8s
第六十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c2;6Iq2?8AO7-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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