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简介
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英文:Shanghai Consulting Association,缩写SCA)前身为上海市科技咨询协会,成立于1987年3月,1994年更名为上海市咨询协会,2004年4月更名为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协会是是由多种所有制从事咨询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是非盈利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V,.7Ee1+5Jp1=6t
协会现有团体会员246家,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142家,私营企业70家,外商独资、合资企业7家,大专院校、社团组织27家。按照主要业务范围分类,属于工程咨询79家,约占32.11%,经济与管理咨询58家,约占23.56%,科技咨询109家,约占44.31%;。由本会负责联系的上海市注册咨询专家、注册咨询师1000余人。 H6;,we1~1vI2!7Z
这些会员单位向社会提供: T2=3ex,-9qp6~7h
工程咨询为工程建筑与设计,如城市轨道交通、越江隧道、港口、机场、工业厂房、大型生产流水线、展览馆宾馆、大型商务中心与商场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勘察设计、造价、审价、项目管理、评估、监理、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 w8-6xw7?2sW1?6h
管理咨询单位为各地地方政府开展了决策咨询服务,涉及地区性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为企业编制战略发展规划;对企业改制、重组、管理进行诊断提供包括技术开发、生产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一系列服务,咨询单位为企业进行的财务策划与税务策划,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减轻企业的税赋负担,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s1!8Sp3!3nD62J
科技咨询单位为企业提供可供转让的技术成果;为企业提供科技项目的投资融资服务;为企业代理申报各类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科技项目,争取国家的财政支持与享受减免税政策等。 t9~7mL3;6Fk2;8T
涉外咨询企业为外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上述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s8+9el,6ZX2+2x
上海市委市府领导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现代服务业发展决定上海未来”,为协会今后的发展指出了方向。多年来,协会贯彻落实中央对上海提出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上海服务经济的水平的要求,服务于上海本地企业和长三角地区的企业,为上海与兄弟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协会架起企业与政府交流的桥梁,为会员单位构建了相互交流,与本市及兄弟省市企业交流的平台,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赢得了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好评。 d6:,zO76pc4.5S
三十多年来,特别是咨询业行业协会成立以来,协会坚持以为企业服务为协会的主要职能,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反映会员单位与咨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大型咨询论坛、青年咨询论坛和咨询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编撰行业发展报告,提供行业信息服务;组织专业或多学科咨询服务;评审上海市信誉咨询企业(机构),推行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评审上海青年咨询精英,推荐和表彰优秀咨询人才;受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委托,编写《上海市注册咨询师专业水平认证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开展上海市注册咨询师水平考试的注册登记工作,努力培养咨询人才;对长期从事咨询工作的专家学者开展评审上海市注册咨询专家工作;协会与国内外的咨询机构与企业有较多联系与交往,多次组织国际交流和组团出访,考察国外咨询业界情况,促进相互了解和协作。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等会议制度,坚持民主办会;加强协会财务管理,勤俭办会。 G4?7Xu,.1Jh4~8N
协会地址:上海市南昌路47号2号楼2407室 08;,to3:1rf6-1f
协会章程
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章程 E1!6DB7+7kZ9.9H
(2018年6月27日八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l2-3hC6;9Lm3?1z
第一章 总 则 k6-4sT5+7VK3!4y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英文译名:SHANGHAI CONSULTING ASSOCIATION。缩写:SCA。 M1!3TK2:9jd9~7W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规定,是由本市咨询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S2-7zL9+4Y06.1b
第三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l9:2ib8:4vR7=3i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提供行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从事行业协调管理,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推动咨询行业健康发展,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上海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g8~5tm9~4aP6+4h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Y7-4Jk8+7uw1~7I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e3?1dM,;1iz8?8R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c7~7LY7-1PN3-1r
第七条 本会的任务:加强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 S8;2lf7=7WP9.8P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咨询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促进企业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b48Cd5-9My9:,A
(二)研究探讨上海咨询业发展方向、方针,参与咨询业发展与改革以及与咨询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政策和立法建议,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 d,2qz7:8Ll96F
(三)制订上海咨询业行业管理规章、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拟定上海咨询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上海咨询业健康发展。 i3,gq3~3s04.3h
(四)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和咨询人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种活动。 u4~8GK2!6fP,.,X
(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对本市咨询人员和咨询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信誉评价,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从事咨询业行业协调管理。 i8-3qy1?7Ah6.3I
(六)组织开展高层次、多学科、跨行业的咨询研究,为领导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K6:1wS2;3Lx3-,G
(七)开展咨询学术交流,宣传普及咨询知识,编辑出版咨询刊物,培训咨询人才,加强咨询机构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会员之间的协作与互补。 w87ZR6:2Lg5=5O
(八)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建立行业信息库,发布行业信息,编制行业年报,出具公信证明,进行价格协调等。 o2=9aB1+1nv14w
(九)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先进会员单位和咨询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服务标准,参与不正当竞争,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致使行业形象受损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直至开除会籍;对于违法经营的企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j6!6Qt1?5DM6.,H
(十)加强与国内外咨询业协会、咨询企业(机构)和咨询专家的交流合作。 k6+1aT4:,ck7-6p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授权和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M27KU5.4qG9?6n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学术研讨、信息交流、人才培训、咨询服务、行业管理。 o8!7XT8.9In8!8Y
第九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V7.9mh9~7RI3?,R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f,~7vC6?8uK9;1v
(二)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02:,DM,5lE2;,C
(三)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J7=9fR3~1xD2.7u
(四)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B5.6gW4!7Cr3;8A
第三章 会 员 b6=6xa7~1RC36M
第十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M8-6A0,5lg1!1K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9:,pA4-7Ev7~4i
(一)自愿加入本会; l4.2VU3-5Pj1=3V
(二)承认本会章程; M3!6tW53jF67T
(三)本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 j8~5Fi9~1SZ3!6v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V,~3oT64QZ7!5Q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L3-4gs7+8XZ1~4K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e8;,MF7;3iF5;3l
(二)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 s95f07!9yM4+6E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T4-8HK6=3KN4~4S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G5:9iR1+1Pg9?4d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H2:4MM3+4Zd4:3I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v8.3rn6:3Yu4:9g
(四)对于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财务审计报告等查阅知情权; c1+1An9:8tk6+4r
(五)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R9~1nD4-9Pj8-,f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e2;4JM2:1Hb1?9w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j,:9VQ4~8JY1!1W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d5-3HK,~4eL2;3d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W62ke9+7EK,7O
(三)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0,+8oa3+9pX1=2l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c3+8Sv5!,Jf78w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报表; N,=,cX,=6PD69o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C2:1tQ6:8qC,~2K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x87Kq5+8pf7?1a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其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限制其他会员在本会中发挥作用。 W,.5iT1+9hX8:3u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 p7!8cX1+6Jl7+60
会员如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K8.3Ip91fm1.2c
第十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 y4;7cO1=6nq7!8c
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后答复。 j5~9Nh48ng1+9P
第十八条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a3!6Kg1;1rL5,t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F3:7BT1+1Md5-6u
第十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D3-4Ag4!,lZ2!1g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每届任期四年,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K4;2Xd4=4Or4;6v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 o8?8tH4!3cE89I
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或者会员可推选召集人。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会员并告知会议议题。 C95Sz9-7XX8+5s
会员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f6!9SO33Xj9:3g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k5:,vb36ue5.9S
(一)制定、修改章程; m5-8CE4~5M08!4E
(二)制定、修改会费标准; a4!1ra1!5Bk77g
(三)制定、修改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Q6-4Hr6:7WX4+6r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X4~2tM6-5iN8!3X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g7?3Jl15Nt2=8P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q9;9zU1~5DZ7-,S
(七)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y7.9hO8!6qr9?7A
(八)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b7~70u68Ot,+8B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G9;4zC1+7DD5?5t
理事会任期四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须换届延期的,应经本会理事会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换届延期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理事可连选连任。 q7.7uH7:6DG4!1H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A1+6gE8?8Uk7.2f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r1!1Pz8+,YA61C
(二)召集会员大会,并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U71we5=6zj4=3n
(三)起草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理事、副会长、会长选举办法草案,报会员大会审定; x,.9ys87rH9;2E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S5+,dt3:1D07!6b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D1:8aA8-4pT4:7a
(六)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 M5?4pQ2.7Zk2=4O
(七)根据会长的提名,决定秘书长的聘免; Y5:3gc3+9mk76p
(八)根据秘书长的提名,决定副秘书长的聘免; H8+2HK,50Y9!5H
(九)决定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s7!3SX5-9FG2-1Q
(十)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辞退; O4!2qs8!8db2=5s
(十一)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B1+,Zm8;2fG9:5q
(十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N5+70M4:8An1=4v
(十三)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t9-6FI5.8gq4=8I
(十四)审议协会评审、奖励、对外合作等重大决策事项。 t7=10Z9,lk2.6J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二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Y3:4vL6~3aA5!,J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t7=5Zy53fG3:2q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k33qV27LZ1!1w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R2~9aX,!8Wd9-2L
增补理事,须经会员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大会确认。 C8+3QH9~4Fb6?7q
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M3=8Js9;8ds5.2b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员大会、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副会长、会长,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R4;1WP6=3tS1+5i
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 c96c056qI5+9L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F,.3Kc1;7Ze3;6d
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v3;6Xn4-9cs,-8r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Y24ST91mR4+2P
(二)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x7?2jX,-9DL,=9v
(三)不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Z9=9bN9-1ez,=5X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3:8IB,?6gj6.1A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W1;7ZD6+1kn9+6v
(二)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q6=7sq49Kr1.7s
(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J2;5EW9;7oP,?80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u,!8Jn5!5Uh,=6I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 p3?2po71Dc,~7L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w5;2XF,:4OX9+1j
第二十九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四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W7~6MD8+5yF5+8V
第三十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为常务副会长,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本会常务副会长由企业经营者担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S2~,TR9!8bN4?1z
(一)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并; p,+5Ac3:2fY4-9p
(二)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O9~4Rt3?6ee,~1E
(三)从事本行业事务2年以上,熟悉行业情况,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并获得会员单位拥护;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热心协会公益活动,关心支持协会工作,能胜任协会领导工作。 G6!3uj5:1bN2?8M
(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q72xa4;7Kt9?4v
(五)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 f,-6Ac,!,HO7;6E
(六)无刑事处罚记录(过失犯罪的除外)。 s9~4lE6~1NR69u
第三十一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X,~5tm3-2OC6;8Q
(一)主持会员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 I2!3BM5=9ef2;8n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K3:,cU6!1ck,:7S
(三)领导理事会工作; i8?3dk5=9Wn7-5r
(四)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n7+1Py6?7Tv2-4H
第三十二条 本会秘书长为专职。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V8:2Yq5-2tV5+4d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y,~8wP7=1Tn5+,0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p,:1rZ1~1Z02.4a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x6?7JC5:1pU4!8m
(四)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决定; n72FX9?3Dq5?2S
(五)向理事会提议聘用或辞退各机构工作人员; X,~4Gk9!7Rp2~5h
(六)向会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B9;7aD7?4EO1+7s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y6:,EW,;6vD5-1i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x6;1kR7:,rS1~7J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G3!8jK8=1Nd1+6i
设立日常办事机构须经理事会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u9-,mD68sR,4b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g4+9To5+7EY9.2y
第三十四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在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q,:30j5+5OI9.5d
第三十五条 本会设监事,由二名监事组成。本会负责人、理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R9;7qm,:,Qp2-5F
第三十六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y9+,Jo,+7hA3!7P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n4+8oO1-8yI,;7M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Z7-2QN3-8yJ,~9Q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C,=,oa6~9mQ9!6d
(四)列席理事会,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a3~7Ty,-8MS7!2J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a8:8Ag6-7xo7-2x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J,.8qr9~1Qg1+90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z31dC6~9HW8-2I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U7-9lB3~1bL1+2k
(一)会费; 05.7sl,;5WL7+4J
(二)捐赠; S8+1Em8:2Em9;1s
(三)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获得的资助; I,?3Lj,;,GU3;8M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g1=7MM9;3KZ7;9F
(五)利息; L1:3lm1~4an26N
(六)其它合法收入。 U4-6Ik7=2yb31e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 R8=1xB8~1Jc5:3l
本会接受境外捐赠与资助的,应当将接受捐赠与资助及使用的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P2;3Wj2;,XM,.4m
第三十九条 本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Y7:1lO3.1wK9:5A
第四十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K8-3sE7:,bq2=8K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本会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由理事会按照国家相应的政策规定制定执行,从本会收入中支付。 n7+8Yh6~7FO3=6C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o,=2Ea7=6TE6!9x
资助人对投入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J95Gq4;6HK7+,i
第四十二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Y8;4Wx9;4Ef,:,Y
本会使用国家规定的社会团体票据。 F5;2ZV8-4xW2.9L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g4.9tv6!8CM2;7Y
第四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x21EE5+,NX9;5J
第四十四条 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D8.2Xk,;6JP94x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W9-,tH64cU26p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K3:4Al8-4x09+4Y
(三)财产清册。 A6~8KO2=2tA1:8w
第四十五条 本会进行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本会注销清算前,应当进行歇业财务审计。 B9-3bq2:1cS4?1X
第六章 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Y9~9Ov6:9IU61U
第四十六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M7~3lb8+4jp7-8s
第四十七条 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h7;2lL9!,Ku1!9l
第四十八条 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t8=7zI4+8nI3!7E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Z7.5jA6~2om62h
第四十九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d2-,Xt3-1y05?8v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I5-,bj,6jP2!8z
(二)决议解散的; Q6;2fW75oP84Z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 J4!5vz2?,zh1-8p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S4-9fg,=2WF4:2x
第五十条 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X7=6pm8!2CM3=4e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G,:3FW4?5gv3+7I
本会的剩余财产,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n7?5fr9?6dc2~5r
第五十二条 本会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G4-6sU5+,YR6-4p
第八章 附 则 L,:7Ld4~4ib7+10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8年6月27日第八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C7=7UR65Iu,;2q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l8?7Rn5!7fc15Y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L9:6vS3!9SK7?,D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c2+3rd3!7Ns7!2g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s9.9Tg5+8ck1:6n
本章程自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核准之日起生效(2018年8月1日批准)。 j,+9B05-1So,:8z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