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简介
长春市司法局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是长春市司法局的官方门户网站,始建于2003年。网站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用户为中心,以政务信息公开和网上办公为主线,全方位、多功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网站设有要闻动态、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五大版块。 T,+,Lg1!3pq6~9Y
近年来,本网站在推进法律服务,宣传长春市司法工作成果和改革开放成就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积极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广大企事业单位、行业专家的一致好评。 O2.1GR2?5EX3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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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司法局是长春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于1955年3月组建,1959年被撤消,1980年10月恢复重建。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和管理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管理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管理指导乡镇法律服务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司法鉴定等各项工作。 z,-7qc8-3iQ5-7j
现任局长为梁向东。 S,~9cA78kr3.6G
2020年1月2日,吉林省长春市司法局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A9+5hm,.,0s7:1x
机构概况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p5:1aL5!8QF2;2x
职责调整
(一)加强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S9+1aK8-9xy9:2Q
(二)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g1;5Ea62AK1~8L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I7?5US8.3Ct8+9E
(二)负责全市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f2~9Av7-8QJ3+,I
(三)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 e8;3Dz5;4bu,.8Q
(四)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F2=3gw7?6TL5?8r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G5:3qz3!,RI4~4n
(六)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Q6.7kZ8~,ul2-,C
(七)指导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和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 B8~5WK,-9Yj,~6Y
(八)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n6=2fk5:5Hd73P
(九)指导和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S15HP4?1ux64j
(十)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工作。 X4=,zz3?6hn7;4R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c8=4dL9:7ZR5~5o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b67Op9.9wd6~,o
(十三)组织实施长春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承担全省集中长春设立考区的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 O46vl9?8Sy5+7k
(十四)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u8-5Mk9+3Zt75u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x4:1RD3~7Pq3=8D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政治部,17个内设处室(含政治部下设的干部警务处、组织宣传教育处和老干部处)和5个科: Y9!3sB4-4Ml6;2I
(一)办公室 s8:9kh9=3gf3!7y
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会务接待、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V9?6fj3!2JW98H
(二)律师工作管理与法律服务监督处 f9+7zn9:8sa4;4s
指导、监督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 u,+3aI,.,HQ7:4V
(三)公证工作管理处 k6;8fn5!7FV5!5E
指导、监督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z8;2Dx3:9ym9:4q
(四)基层工作指导处 Y83Ec7?9WY8+4n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Q,?,WW4=,uo5-3V
(五)司法鉴定管理处 O8.4nb9!3hS88g
组织实施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B5;3XS1.4Yj,;1Y
(六)法制调研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B5=,GM39kW6+8P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以及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工作。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上报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应诉工作。 b5+3Db,2cL9=,g
(七)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c9;8rZ4!4iX,;4H
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有关规定政策和制度;负责审核、呈报社区服刑人员的行政奖励和司法奖惩。 F4;3WD,,Sw8~2K
(八)帮教安置工作管理处 z66Zj8:2vO4;4B
指导、监督全市帮教安置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帮教安置工作发展规划、有关规定政策和制度;指导各地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安置工作。 v,?7QK5!1pR3;4s
(九)教育改造管理工作处 u1+5Yt9~7FD8:5O
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监狱、劳教所监管安全、狱(所)政管理、生活卫生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的规划和创建工作。 V6~1uc4~3Or4:7A
下设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 k5~2Ky6+1CH7:6N
(十)计划财务装备处 N2.,oA4;7jd4?1S
负责拟订全市监狱劳教系统的财务、装备、场所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监狱、劳教所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 f24PH5.1kc6:1d
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的管理工作。 n1?3eV6?4Qd5!2r
下设财务科、装备科。 A9-6do5=8Am4;7h
(十一)监狱劳教工作综合处 r6-6pm8:2Bx25b
负责全市监狱、劳教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信息综合工作;负责监狱、劳教工作的会务、接待工作;指导监狱、劳教所的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生产项目的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v67nd9+5VE,!7N
(十二)刑事行政执罚处 J6+2mQ2=3kv8:5a
负责全市监狱、劳教所刑罚、行政处罚执行工作;监督狱务、所务公开中的执法工作;负责对罪犯、劳教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涉法案件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v5:3xN8-5IW5-1m
(十三)法制宣传处 f6~4nt8?3ke9+2D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调查研究和普法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情况的综合工作。 J9?8LH1;7PG1~1t
(十四)依法治市检查指导处 Z3;2h06-3RQ2?9V
负责对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依法治市和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全市执法和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组织指导全市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理的调研和典型培养、选树工作。 J,;2re7+5Jm25g
(十五)干部警务处 V3-2zW2+6lN8:5W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警务管理和警衔评授的管理工作。 R89NS1+3GG9!8r
(十六)组织宣传与警务督察处(国家司法考试处) J4-9rz1;,xO4?8D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组织建设、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及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组织实施长春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承担全省集中长春设立考区的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 t6+5DH58QS8?1S
(十七)老干部处 q5-6Za,,PG3~8f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o6~7LT3+4QL5;3b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和机关党委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 L5;4KM7?9uY8:6s
其他事项
(一)关于执法监督。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全市依法治理工作业务指导;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 N7-5ym94Ko1;1t
(二)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市司法局负责在职政法干部和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有关专业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 O7!3rB4;4Ag65G
(三)关于法律宣传。市司法局负责全市普法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宣传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 R5;10i8;3sC3.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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