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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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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上海市各类教育评估活动,实行教育评估行业自律,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民政局批准,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于2004年4月25日正式成立。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教育评估专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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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网站详情

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简介

为了规范上海市各类教育评估活动,实行教育评估行业自律,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民政局批准,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于2004年4月25日正式成立。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教育评估专业组织。 w7?6Fp8!3uw,.9X

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性社会团体组织,目前由300多家团体会员组成。根据“分类活动、分级管理”的原则,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已经成立了教育评估机构专业委员会、高等院校专业委员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跨境教育专业委员会、终身教育专业委员会、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委员会、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高校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互联网教育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常设机构为协会秘书处。 W3!9ob,;2PG5!5F

地址:上海市陕西南路202号 w5~9jn,?4fY8=3T

协会章程

第一、第二届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章程 L3!8ab91vP5!,o

2004年2月25日 j7-2uk2!3TC1.9I

第一章 总则 e7:1Fu,.3WY,=4R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Shanghai Educational Evaluation Association,缩写SEEA)。 Y6?30s1-2dE1;2c

第二条 本会是由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教育评估专业机构和从事教育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社会组织。 H49jp7-4jB8:5R

第三条 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会员之间的业务合作与学术交流,为发展教育评估事业,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作贡献。 x2.9LF6~7aU9=4z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KU2:5Jw4;1h

第二章 业务范围 M2:,Dg2:8Bk5=7t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加强组织建设,制定评估标准,协调业务活动,组织专业培训,开展资质认证,开展交流合作。 G68KR8?4oj1:,M

( 一)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各级各类评估机构进行协调组织,加强本协会的自我管理,维护评估市场秩序; 016Zh8;5eY,;9A

( 二) 根据有关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负责行业准入的资质认证工作,并对专兼职评估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 U57Al6?1vL3;3Y

( 三) 从实际出发,组织研制对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评估的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设置评估教育教学活动及相关人员的各类指标模块和质量标准; t3=6Wo8=5ct6+6e

( 四) 按照协会自律的要求,制定评估工作规程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教育评估行为,并接受社会各界对本会成员的评估工作投诉; P4.,NT6?,BA7;7x

( 五) 负责指导本会成员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教育评估培训活动,积极推动与教育评估相关的各项课题研究,并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开展省际和国际评估业务合作与学术交流; Q3~1yP7!8hu8;8S

( 六) 提供教育评估咨询服务,发布教育评估信息,创办相关的学术刊物和改革实验基地,评审、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出版相关科研成果; I5+8CH8~4an4~6R

( 七) 协调会员之间以及与其他组织或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J19Nm4=9Kh8=7L

第三章 会员 c7~6nz,+3tz,;8E

第六条 本会分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两类。 n8?3lV7.,Mg7-1l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U6,vE6-6iF1!2X

(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k2+5aj3-6Ui2-5X

(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g2~4dS2~9wM2+8m

( 三) 单位会员应是专业从事教育评估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内设有教育评估职能部门的独立法人单位; s1-5gD9;9Vs2-5R

( 四) 个人会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在本市教育评估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的教育评估工作者、研究者; f4.3vC4~2wQ44R

( 五) 愿意承担本会分配的工作任务。 e3+90B7?3YW,-5u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Z9;5pL8-6kF5;9t

(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I,.2am9?4ba9;3X

( 二) 经常务理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并讨论通过; C6!4pp9!1CD5.3X

( 三) 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X210o78oH6:7L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t8+6MY1=1Wt1=4o

(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i2-7gU3~1Ec,~8W

(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p5+4Je,=5iE,+6W

( 三) 获得本会组织的培训、交流及其他服务的优先权; g59GK1?9uh1;4p

(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t5-,ie,;7kh8;4E

(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s,=9hD6!4fm6?5R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c52kq9:8nR6-7E

(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g59Z05:5xC8!9H

(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n7=4Yx61YF8.4X

(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Y6;7iQ,3bh6+7C

(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s,+,lQ6-7Wi9=5D

(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r29MQ9?3iX9!6s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U,.8ha9~5FU8?,a

如果两年内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三次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V,?5Mg6~,cg58L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W2=7xc7?9aH2+9R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R3;1Fq5;5GL1-8r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责是: u2:4Ge8=8dW19D

(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R4;4Xm3+8Rl6+5L

(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Y7+8Dk2=1pm52r

(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C3=7YB8.5Mp9;8W

( 四) 审议通过本会中有关政策、制度,以及教育评估的规程、标准和重大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等; U7?50m5;3Uc6!8u

( 五) 决定对会员的惩戒措施和终止事宜; K9:8Or1+8Yg7=2C

(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a4.6jw,~3xD4+3v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由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通过即生效。 m6!7Bw9;2DI7+,d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查并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y,?6JU,?5NV21V

第十六条 本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6名(含常务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本会的理事名额由会员大会决定(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单位理事约占三分之二,个人理事约占三分之一,理事的人选分别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集体选举产生。 X5-,0A3-9tZ6:8T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常务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w3~3xQ3-7HX5.9y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c2-4nS5:8JT5+5O

(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C9!8YS,~8yC3?1g

(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含常务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k2!2gM,-,Ms4~3J

(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z3!,lw26Jj7,F

( 四) 制定本会工作规划、重大活动和内部管理制度; M,:5Ic96Hf8;9U

( 五) 负责本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决定会员的吸收,讨论会员的除名; S1?2iN1+,QZ2+5B

( 六)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并聘任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O8+4wE7~2Yv4~9u

( 七) 组织、推动、开展本会职能范围内的各项活动; Y5+2Xo5+3Ou9+5B

( 八)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7.2jY5!6mF4-2J

第十九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中(五)(六)(七)职权。 S5+4RE55Je5=6T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b9!6tV32nB,+2H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l5-4F0,!6Nn7!,M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含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g2?2yh4=1kM1;5G

(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u,~6WX,-5YI5!,P

( 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在团体内有较大影响; t3=4Ek1.1os98b

( 三) 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必须较年轻,且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B27fY1+9Hd4~6p

(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i4?5el3;8fR8-2q

( 五)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G,;3pj,+8VN2?3l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查并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B,:8Ln3!7vw2~4f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含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查同意,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后方可任职,但只能再任一届,不再延期。 O8!6mI5-5fZ7~8E

第二十五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由常务副会长担任,常务副会长必须是单位会员的代表。法人代表确定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查,并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 z,?5gO,?1It7=8B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h3+4Sn9=4lA,?6U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n3~,Xe7+1nm6-,K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C2.5So4=6wK7.4z

(二)领导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C2+5wS4;4po4.1e

(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F2!2zs3=,LK2=5e

第二十七条 本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T9:5bO5.1oW4.5h

( 一) 主持本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K8-2AZ2:8sK3.1m

( 二) 协调本会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工作; T7:9vs4.5Ql3-6U

(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提交给理事会决定; Z3.7cr7+6Vr,;9X

( 四) 决定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i,=2mv8.8eC13v

(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q4:,il6?8Qe,.9W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j5:4Qe,~3sY2?7S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X9!,aY6!5CG9=9N

( 一) 单位会费和个人会费; c51rx9!10P3:7b

( 二) 社会各界捐赠; g8,JE41kU580

( 三) 政府部门资助; y5;,Rj7.2vm1!,m

(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05=,ql2;9SD2:7H

( 五) 本会经费的利息; L1?2WV2-2ea31B

( 六) 其他合法收入。 r4!5Oo5,gX4~6L

第二十九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Y2:9gE52Ek4.7S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n44oP6!1Yf6;6b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P6-9Pb7+9lg4=5u

第三十二条 本会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专门管理财务。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J2?7eb69Pj8=3z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S9~7WM6~7jC53Q

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上海市社团管理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O25P08-9Wr9:8j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K7.7pW5+2KO2.8z

第三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j2:9rr6+9bX7-3r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O7:3MZ1!3fc45P

第三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v7;6uM8+6hN6=1i

第三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 日内,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核准后生效。 Q6?3nW9?8rz5-1c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c,!2VJ6+1aE,;5J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S42to,5oD6:1O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查同意。 N2-8lQ,?6cS18F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B5-4Ew1-7uV8=6s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N2!9RS5:4tM6-4M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约事业。 d58hn6;,ro,;6h

第八章 附则 v,+3Ly9~1eq8-3M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2004 年2 月25 日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p7=,km1-5tZ2;4a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f2=,GJ5:7Fr8;8I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O26gs6;3tQ6: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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