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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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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成立于1986年,是经山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学术性、 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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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消防协会简介

本会成立于1986年,是经山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学术性、 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U1-2kf47eb6:1G

本会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服务、咨询、自律、协调、维权为基本职能,坚持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群众服务,共同构建社会化消防服务平台,促进全省消防行业自律和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N8=8bX6-9BX5.,F

本会会员主要是从事消防规划、设计、施工、维保、检测、评估、咨询,消防器材生产、销售以及与消防工作相关的科研、教学、宣传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单位。 X5~4OJ3!1tS81p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凤飞路1299号逸家大厦10楼东侧 V,-4fo8.7QU,9u

协会章程

山东消防协会章程 e6,JA2!9DH9+4U

第一章 总则 y8?4Hr7.3qu6!2Z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山东消防协会。英文名称为Shan Dong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缩写SDFPA。 m5~1vE3:2YG6+4J

第二条 本协会由从事消防规划、设计、施工、维保、检测、评估、咨询,消防器材生产、销售以及与消防工作相关的科研、教学、宣传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愿组成,是经山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学术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J1.8AJ8=7gO,=2u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充分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和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广大会员,以服务、咨询、自律、协调、维权为基本职能,坚持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群众服务,共同构建社会化消防服务平台,完善消防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消防行业市场秩序,促进全省消防行业自律和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u6=9qM44pM3:7g

第四条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x2=4Vn2!5aD6~,H

第五条 本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本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L5.1S077xq6~2A

第六条 本协会的住所:山东省济南市。 E5?5DJ,!7de1!,j

第二章 业务范围 Z1:,GU7+2pf8~9p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n5!5Ig4=3bU69T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提供业务咨询,反映会员诉求,做好会员服务工作; j2?2Yt6+6UM3~8d

(二)举办全省消防科技会议、展览、讲座,开展社会化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公益活动,推广国内外先进消防技术、消防产品; N,!2wR3+2vE,!6h

(三)推动消防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消防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促进行业发展的信用环境持续改善; M1;,eN8=4ea6?,p

(四)参与有关消防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全省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立法、决策等方面的建议;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等工作; Q9+4ZN8~9XY5:7k

(五)根据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实际,主持或参与制定消防行业质量规范、技术规程、服务标准等行业标准; x7~9ft2?,vJ8-8U

(六)接受委托,承担或参与消防工作中的决策论证、消防科技成果鉴定、火灾原因鉴定、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火灾隐患认定与整改、消防工程项目论证、消防企业资格审查和评估、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消防信息化建设及政府购买服务等任务; L3.3bL3!4e02=9X

(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g9;7uL2:3p09:4L

(八)编辑、出版消防科技书籍、刊物和音像制品,开设消防协会网站及其他媒体传播平台; h79Hz1=1YL2+4O

(九)开展国内外消防学术交流、消防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内外和港、澳、台消防组织、团体的友好往来; v91TP6!3Ys6!2G

(十)经批准,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消防科技进步和业内自律规范发展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 U,!2RY7-2qA5.8F

(十一)向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反映消防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消防行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j7;4nE,:6pU8=2h

(十二)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有利于消防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a9;6Ji1?3IO6;5J

第三章 会员 Z1:4Tx,-6hB62k

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h4:4cA4:9jS3-7T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x1?6VC6=5TQ2;6l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F9;4gR5:2Tf7!8U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t8!3yJ8:5hs5?7u

(三) 在本协会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J3+8Pm39m07!7h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消防科学技术人员和消防专业工作人员,从事与消防工作相关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06?5E099Nf1+,e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q8?9Ux9;5oI4=1b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C3?1zJ68Ue1~6B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t8+3QW3~,MN3!9V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T7!4GK7=8np4~8b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b2!1Fo7-7TR1-,W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G6:6hL2.3nE1.10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q,=3ZY15wj7!1i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a7:8ky3;8dH6;5Y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y7.5qb1.7IW6?4E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h8=,hW18vv5;,H

(六)使用本协会免费提供的会员证; T6.9AG3?,Aj4-6F

(七)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本协会提出保护申请。 Z8=5TI2.5Nd8?8N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k1+9uH74qA6!1M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W4+2Ct5;2Iu1+4U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S5=4jA1-7Wz4:1e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x,6xr45Zb,~1O

(四)遵守共同商定的行规行约; a6:4Eb8~8Um6-4V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V,+8mv8.2uM7.4n

(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x1+8JX2-3jb85P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M8.9Ap5,cQ6;7e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经提示后,仍不履行的,视为自动退会。 H6+7Av9;3Po,?2f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N2.3yN1+9mT8!7S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P2;9hm95DI2+5y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i2=5Qg9.4ub,-7U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T5-4zl3.6DM5+1s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Q7+9DR9:8WZ5-7k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A4-2Yp,:4Vo,;6h

(三)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V,:3rB4:,dk83y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m9!5Ui7?9QD2!8u

(五)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I9~30t4?7yG2-2e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X2~7Yp8~7tq3~,b

(七)决定终止事宜; b5;7SQ32vc1?30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H6~2ex,+,ZI9:9y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制定和修改章程、会费标准等重大事项,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0,+3pM3.2Fq85v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期满后不再延期。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a9:1ei8~3kV2~8S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相同。协会理事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时,可由原推荐单位提出新人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审议批准后可以更换。 E7!4HG96aL1;5p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E7!40i6:6lu2+5n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C6.1lR3-5kD9+2N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E9!,ib1-1ny1;3d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j22aI7+5lc2.2S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U5;4Fq4;,wZ5.7A

(五)制定工作计划; b1,vq9+6AI88c

(六)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c8+3jf27kh3:2x

(七)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q1;9DG9=5PS4~8d

(八)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x8;3hr6;8Oa9+2z

(九)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c8?,0W2;4AU9:3h

(十)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t9.5Hm2:2Ra7:4y

(十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u1?,Mf3!1Hf5:4e

(十二)接受监事提出的对本协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C4=8Nj2-4Px5~4i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s2=1bQ6;,ME3?7t

第二十条 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享有下列权利: a6!3PJ6?5in3~4b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U8~80b2+5jQ9~4g

(二)对本协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n9=2xW8!7Dl5+2z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W3-2MS9?7IZ6~5g

(四)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Z1.1YB18xj1=1d

(五)到会员单位走访调研,检查理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s9?4WC4.9dp9+9H

(六)优先、优惠接受本协会提供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m7+3rv5.1Vq,:,H

(七)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业务研讨、参观、对外交流、产品展示、服务项目推荐等活动。 M,3kb3;9aj5~7p

第二十一条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协会利益,并履行下列义务: m4?8ql7=3NG2~9y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d4-1pO,;9PH2=3C

(二)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和正当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e9;3XF9;4x02:3B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m6+6Gw,-1qg5!2C

(四)不从事损害本协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l6!8pp,:9RH6=,h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协会的涉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P7~3is8~9xO35q

(六)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A6.2Pk39eA8:3J

(七)向理事会提交涉及行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改进措施等内容的专题报告; P5-,Gi5!,iR6=8K

(八)在本协会组织的社会化消防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带头作用; i25hg2.6na4-2f

(九)在消防行业发展中,积极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n2?4FK2:5Lw7=,J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h3.9UO4=4Wd15x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涉及改选换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决议的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M97mK7:,ob96H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T1+7OH,?2Hz2!5c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W,;4iu2?,Tu4:4J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决议的常务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n72aT3.,Kv490

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X4?7qB7;8Tb9~6D

(一)常务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g,~6PY,;9eW2-4y

(二)就常务理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Y8-7tC3+4my5~3D

(三)到会员单位走访调研,检查常务理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U7;6Lj4=6Lr4.8H

(四)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 h7;4ug1=7Ws3-,F

(五)经授权,代表本协会参加政府、其他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活动。 e7?8Va18dQ89k

第二十八条 常务理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m7+1WQ84fU2:9F

(一)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 S,.2Vx8=4NT7~,0

(二)参与研究协会的发展方向、发展模式等重大问题,及时提供决策意见; V5=4WD2~1ao,=5F

(三)积极承办本协会组织的会议、展览、讲座等活动。 W2;4Qk4?7WE5?1S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3.5kN1-1rY41X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政治素质好; d2=,QW1+,Wo4!7S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M,~2uH4!8nq2?5N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 z2.8Jx4~1YZ3-4x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i4~9CG6~,pI6?4e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r9!5fp,:3Rn8;,d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V7~8Tm9-2ts,=,b

第三十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B19sd4!2al6.4G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与届期相同,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T2=9vF8.2Zz5.3S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d66lO5.1Bp8+7l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G7;9Dw3+1dx5!5a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e8-1hE9+,jB1;3t

(三)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X7?5qM,~2PX5+1Q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Z9:60l9-5Md2+2x

(五)提出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意见。 g270Q,?5nV1!6z

除重大事项外,受本协会理事长委托,常务副理事长可以履行理事长的职责。 0,;6xQ2!5Zd3;9B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本协会秘书长实行选任制,行使下列职责: h5:,lw1:1jX6+5p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m4=4vg7~5uT8=8k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K9?9EU,-10q5+8F

(三)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j1:9tW2+6Yh,~7j

(四)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v7;5JT,?1Iu5~4K

(五)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D6!50p,-2Yy3=8m

(六)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C4?6ab5;6gC4.4J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b3:1Ke3.20P,-7c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理事长担任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Q8.1bO2-2Rv78B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委派,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X8+3ln2:,BE76A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忠实、勤勉,行使下列职权: s5=2Ku2+8fN9-5i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09=9IP2;8dI9=4t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协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i5-1iX2;8oB1;1S

(三) 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i7+8Yx6:9zn4-4E

(四)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协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H6.8Hb9-,TK8.9W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X,!5ly2;2av2=,J

(六)对本协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u1:4dn2;9EQ8;,C

(七)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O,?6bA9-1nJ,.7N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可以对本协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协会承担。 Y44dS9+2MX4?2k

第五章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A5:9Bi9:,zf5~9Y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可以自行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前述决定应当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制作会议纪要,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分支机构是本协会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本协会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协会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本协会开展活动、承办本协会交办事项的机构。本协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协会承担。 N1-8rN1!8VJ2-,A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G3~7Uh4?3wr1.,b

第四十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协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不得单独冠以 “山东”、“齐鲁”、“全省”等字样,分支机构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字样结束,代表机构以“办事处”、“代表处”、“联络处”字样结束。 o1;,br9;3oL7;,X

第四十一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d3:3di2=3qD9!7O

第四十二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账户纳入本协会统一管理,不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不将上述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确保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依法办事,按章程开展活动。 a7!5GM5+5qs4;3o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应当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负责人、住所、设立程序、开展活动等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同时,应当将上述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b8!4iN7~8nl4;6s

第六章 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D4.4Ut6-6qa4-9u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合作开展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 H9?,sO6+7YX1+4x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办法》、《会员代表选举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表决规程》、《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规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r9.5XG4~90p8?7k

第四十六条本协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协会办公住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u7;1BF2=8Xo6=3u

第四十七条本协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L,?5rd9=1No6?9z

第四十八条本协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x6=2AA7!9RC5;6N

第七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P6.4ta8~1EZ3.5Y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o3~9Nx,.9Ci2=4j

(一)会费; F1.2Ob6=8bs9:2r

(二)捐赠; K51Jr7?,dC2-9a

(三)资助; y9.9MQ4+2lQ3?6L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I61He5?1cH2=,M

(五)利息; t2+3aZ6~2sr9?5G

(六)其他合法收入。 b1!9bE3~3Zr5?5b

第五十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M3-7tN5!7yL4+1d

第五十一条 本协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h1=,CP1?1lR8;5I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x3=1dY3.1sw1=,R

第五十二条本协会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t7=5aP,?7ep3.8C

第五十三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o9!4fc8~6kd3=5v

第五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k,2Qj6=,0j1:5N

第五十五条本协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i6-1lJ4-,lf5=,P

第五十六条本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协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h2;2dT7:4mi5-5b

第五十七条 本协会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协会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协会发生违法行为或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M2;,le,;6wS,?9Y

第五十八条 本协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协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n9.9tt,;7Uo2!6l

第五十九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Y4.8Gf8-,FP3!1H

第八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P4+5xg2~,ct9~3Q

第六十条 本协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g9~6WH5;1jl7=,C

本协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协会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E4+6nw7=2CT9~1a

第六十一条 本协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c8~3HW4+4Aw4;4J

第六十二条 本协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h5;6jI8:1AK2!4m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I2!1aL9:4fG7-3o

第六十三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n9;4AN5~9Ph3=3p

第六十四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G1!8tn1=1tW3+3v

第十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H7?1FO4+7og9.3n

第六十五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T,+6Na2=9GI4-6J

第六十六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04!,yh1=5oG1?6F

第六十七条本协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注销清算审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N2+10n8?2dA64g

第六十八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j8;8OZ3~,TO3+4v

第六十九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N12Ic2.10g2;,X

第十一章附则 u4-,Mt1=5Om2!5o

第七十条 本章程经2019年12月30日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r5,Ae6.2RO8:4m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M8;1Zx8;4wK5+6n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J,?5kr6-3HG6.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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