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协会简介
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协会是由山东省融资担保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自律组织,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X8-7yU94cd2!6S
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协会以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提供会员服务、促进行业发展为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优化会员发展环境,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指导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新,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困难。 L7;1Vi6+8XG9+5g
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协会自2012年8月成立以来,在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支持下,坚持“以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努力发挥“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在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行业宣传、推动银担合作、服务会员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 Q5?6if,+2Mi,:6o
地址:济南市中区英雄山路127号 y59IZ5:,yd8-6s
协会章程
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协会章程 y76GI2:7iz3!1R
第一章 总则 S66so4:4It,!5P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Shandong Financing Guarantee Association,缩写为SFGA。 D9?,Tc,;2Sm9.50
第二条 协会是由山东省融资担保机构及相关组织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自律组织,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r6.,Ki9~6TD2~9h
第三条 协会以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提供会员服务、促进行业发展为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优化会员发展环境,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指导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新,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困难。 k,+2fP23WU3.80
第四条 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S6.9aE2-8qC8!5k
第五条 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X6+6zV1?5ep2:2N
第六条 协会住所设在山东省济南市。 I2~3Xu1-7nh2:7Q
第二章 业务范围 I7!7sm6~3tX2+7r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o5=4rO3?,aZ3.,M
(一)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s8;6pO2;5TS2!2S
(二)制定行业服务规范,组织制定和签订行业公约、协议协定,开展行业自律,并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 I5:6SI3!6wK7?5G
(三)基于行业发展需要,制定行业信息电子化、数字化管理标准,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受托对会员有关信息进行披露。 R7-3dK5:1Pm1!5a
(四)基于行业发展需要,制定融资担保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标准和执业行为准则,开展融资担保岗位技能培训,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测试。 i3=6Ku8+4WQ,;6J
(五)积极推动银担长期稳定合作,搭建多种形式的银担沟通机制,构建公平诚信、互利互惠的银担合作关系; h7?5qA1?4Hw,-7Z
(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及时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行业声誉; d9:7Ee4?6VN9,c
(七)对融资担保机构和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及时报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并协助做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c14pa67UU3!7F
(八)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业诚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I3?,pT6-1Bx8?7I
(九)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维护融资担保业合法权益; t4~5mN9:4jP2:6G
(十)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 n1?,Tv31Ll4=1a
(十一)建立会员间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L6-5Uj9+1ey95J
(十二)组织开展行业内外的业务交流、考察学习活动; i3?1rk,~6zO9=2U
(十三)承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G1?7It3+,Zt6:,s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开展。 P97ru3+,py2!3U
第三章 会员 q7~5Vh,.5ji2!2c
第八条 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I5-6SE,;6No,,r
第九条 凡承认本章程的下列机构,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L,~9du2~4hk37C
(一)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担保机构; J,:8st1:7Ty3.,y
(二)依法设立的省外融资担保机构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 J4:6vr2-,an,;3L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A7~7YI7~1xa41S
(一)提交入会申请; x4:8wm25Pl6.6h
(二)秘书处审核后提交理事会审定; x8?,FZ2=4Xj3-1J
(三)会员认缴入会费用; Y3:8Sr1?9HZ7;3V
(四)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w9:3Sk9!9QG2:5q
(五)报理事会备案。 n3~2MR,:5cN,:5x
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v3!1Dl7:4fW1!3q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i7+,zk3?7Ai1!1I
(一) 出席会员大会,并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k3!3uX8;5bs2=8L
(二)要求协会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v4;5Na1~5XK5;2r
(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优先享受咨询、培训、考察、创新、合作、协调等服务; a5.2XX,+8vr3~9b
(四)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 d5~2AB5-7z072b
(五)要求协会为其保守商业机密; R4+1tA2.7cL4-60
(六)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F8+5YY4!2kS5;9W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H9;1oU4!2DZ5+6Y
(八)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U2=5BQ83ub3,Z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S5;6Yg7=4Ta7;2K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协会的决议; u,+5Fh6:7EH2!70
(二)关心、支持协会工作,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S2-50c6+3Tm91M
(三) 承担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 u6=3Us5+3Zl4-9B
(四) 按规定提供本单位有关信息,报送有关材料; t4+1jI29BV2:6S
(五) 按规定交纳会费; M7?9Ez2;9FH9-7x
(六)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X1-1La98rb1+4o
第十三条 会员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员大会,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派其他主要负责人出席。 X1.6OJ1=7iO96h
第十四条 协会统一编制会员名录。会员名录中所填事项发生变更时,会员单位须在15日内书面通知协会,以作相应变更记录。 Q9,Ft3!3xd6+5q
第十五条 会员在1年内无故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或不缴纳会费的,经协会理事会确认后,视为自动退会。 Z,?8NY5+8vP6+8f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资格终止: v36QG6!9Zu2.7f
(一)自动退会; z3=9M04.8nE3~7h
(二)自愿退会; O6=9Sz9;5Ps6:4L
(三)违反本章程规定,被取消会员资格; r9.5JJ,2Bz4?4z
(四)会员经营许可证被注销。 w7+1Ew8?2dK4~7O
第十七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V5:7tQ96lw9+8N
第十八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和行业自律制度,协会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下列处分: x,-8nz9:2jt2+8k
(一)通报批评; m3~4lD9~,Ro8~2e
(二)暂停行使会员权利1-6个月; R36EU9!3OS7+3x
(三)取消会员资格。 Y2;7Ut6!8yq4+3k
受到上述处分的会员有权向理事会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理事会收到复议后应做出答复,会员对答复不服的,可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会员大会裁决为最终裁决。 A3+4Nd7-4zv5+2w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d5!2YT7.8fG5-2c
第十九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01-7KK7~7UE15m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d5-4Oj7;6tg87C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j8!7ad7;3yg1~6Q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以及秘书长(选任制); J,.8MU4!90s6.1b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工作报告; Y3;5GG3-6Oo5=,z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Z41uW6~1My,=,O
(五)决定终止事宜; v6:2hC2~1nE46B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D8-4Mq2-5dE1;6O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第二十条第二、四款)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V8:8ah3.9vg7-9I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届3年,换届前须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省民政厅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n6-7pe5=2OI,!5j
第二十三条 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任期与会员大会任期相同。 O9:3PV4.1Mo38E
第二十四条 会员理事单位应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主营业务突出,在当地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会员理事在任期内如发生离任等情况时,应由所在单位函告协会,继任者自动接任前任在协会理事职务的任职,并由协会秘书处通知各会员单位。 f9+9bM3+4Hq4.,p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X1+3Yb8+7wk,.1w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b6;3k0,!2BF,+9H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h5.9ZS3.7BG5=6i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f6:2dS2+3jg3=4C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P1+2Lf6!,uS4!7h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U7~4m0,.4gw9?9t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C6-6xY1+5yX4.5I
(七)决定秘书长(聘任制)、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用; E,?1zw,:9Df2.8d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v1!4Sq2.6Jz7;8W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x,!8GY1?3eP9:2n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i6!7EL8+8Ih33V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f3:8MG4;,jb8;,Y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涉及改选换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决议的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N9-7Bs,.4jP2:4c
第二十八条 协会设监事1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理事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s,;2fi1!9Xl6:6q
第二十九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H6?1SK31Dt2=2h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e1-5RN,~7IS1=6k
(二)对理事执行协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负责人、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C6?6EO7:1NL9:4g
(三)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x1~6LR9;1xg39t
(四)对理事、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h96wN9+,sy,-1N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B8.,pj1.1OU2~,o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i9+4xp3+7ry4-2z
第三十条 监事可以对协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协会承担。 n7=1Xt4-7Gl9:6j
第三十一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Q9,lk,:3MA4=8S
(一)符合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 R2~3tJ,;,zp58x
(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k4=8sv7=9Iw6.,b
(三)在融资担保界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望; O1.,PH9;4Qk1.5w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o,=3is2;,bN1+7b
(五)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w6.9dN6=,wh,:6w
(六)未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受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处罚或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以及恶劣影响; Q2;2Yi,-6lY3=3o
(七)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L5.6pH4~7gQ1?4z
(八)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5=,Dg82MG1+9x
(九) 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d4.5uG6;6Zf5-5L
第三十二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b2=7QL3:1ol7+2P
第三十三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省民政厅登记备案。 t3;1WP1=4ii63k
第三十四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任期与届期相同,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V6:5tU9!4AU8!6z
第三十五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D9!7Pz,?3Qg2:2e
(一)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 A9=,YP2:4aT5.,q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S8+7sB9!8mz8~1H
(三)签署协会的决议和有关重要文件; d1,kH4+6Pe9-5W
(四)组织、领导协会各项重大工作。 d1~2IO1.5BU,-6u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可由副会长代行其职权。 N9+6hY2=,Bq14I
第三十六条 协会设立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z3+1Bj6=3za7.8d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x3-30I4-1Gl2?4s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J,:1BG3+8Fv1+9a
(三)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b2=5VL7=8Aw1+5F
(四)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借用和解聘意见,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q5~8jP2=5Ee3=,K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k8-3vD,!2Wf7!,D
第三十七条 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享有以下权利: x7!7VT6~,o08.1J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p,=8HE7=4hR5-1z
(二)对协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d,!7hs8;6Rp,:5Q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h75g03?2PH4~4c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H5;8tu8:8r06=5h
第三十八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z52Vl3=4EL3;1Q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W1!2vt11Bq6?7j
(二)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和正当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O7+9Zg8!1dh,~1f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u4;,yd7~6CM3~70
(四)不从事损害协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y1:1yr8?7Av8?8z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协会的涉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U4+9XU3;8Gb95U
(六)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I8.8hB9;6JW2:3h
第三十九条 协会由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f9.8Ik6!2qQ2;3Q
第四十条 担任协会法定代表人的执行机构负责人被罢免,或协会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协会可根据会员大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新当选的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职权,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08~4BE3=9cd6?3d
第五章 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E2+1EA7;2vL45Y
第四十一条 协会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合作开展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办理。 D4=3Su5?8lY,?,W
第四十二条 协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 c25VM2-1xR8;4O
第四十三条 协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协会办公住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P7:1do5.8OI6~8v
第四十四条 协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N5-8bE3!8GX5?3a
第四十五条 协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N3!2TF8:6bF7-9R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q630J3?3VJ1+3C
第四十六条 协会经费来源: D8;6JZ2+5oA7+5H
(一)会员每年缴纳的会费; T1~9BJ7?6Wf1:2A
(二)捐赠; v3:,006+7ws1=5S
(三)政府资助; a2!9Ms2.9uv,?5m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G,!6Pa4+2Yc9~2C
(五)利息; i8:2UQ73Hm77W
(六)其他合法收入。 N,!8lD8:5Zd8:9V
第四十七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f7!9Lx8=4tX1:7r
第四十八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g5;1LQ8:2KF25N
第四十九条 协会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h6.4Yt8;9IE9!3n
第五十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W4~7Sc,7vu9-9L
第五十一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W3-5Aw2.7mU7,u
第五十二条 协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审议。 G8~1od7-2Wr9~,S
第五十三条 协会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协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j3.,Zn5;7PF,=,I
第五十四条 协会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协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协会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协会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协会发生违法行为或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S4?7mA9?3xe2!8V
第五十五条 协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协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g9?,vX,~7pf9=9p
第五十六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费用和福利待遇等,须经理事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O3?8du6+,WF7~8U
第七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T4+7Ph1-6tI2+6L
第五十七条 协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o2+2fl9=9W09;9K
协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协会法定代表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C7?8qy8~5wu8-1l
第五十八条 协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Z4-4Qa1!5OO,-7x
第五十九条 协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n9~7gi2:7Kf1:1R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z6;5YW4+1sN7~1r
第六十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b7:2jT2?,An3;4R
第六十一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k4.3bH3=3hs82l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S1?4Hi9=4uk7-2F
第六十二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e69iW7-6QK7?4o
第六十三条 协会终止动议需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q3?8pX3~3Hs4:5i
第六十四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注销清算审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j6-80G,.5oV1;2R
第六十五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p,.2lK6=7ui1+3p
第六十六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o2:3SD59gg5~5n
第十章 附则 a,=6xK9=3gI1~2o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经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F1?2Te3-3EL4=4V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理事会。 f7+6pN7=7Ug,;3Z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自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H7-,ce1;3pK4-5v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