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慈善总会简介
山东省慈善总会成立于2003年12月18日,2017年9月获得山东省民政厅颁发的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动员社会力量,筹募慈善资金,扶助弱势群体,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文明。其主要业务是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贫济困、公益援助,与国内外慈善组织合作交流,指导会员单位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p25zi4=20o89v
省慈善总会现有会员213个,理事107个,常务理事60个。总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为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省慈善总会办公室,下设综合事务部、财务与募捐中心、救助联络部、项目与志愿服务部。 t1?3YG2,Hn4?4R
省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及省民政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下,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16年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成为山东省体量最大的慈善组织之一。省慈善总会倡导发起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已成为全国慈善募捐品牌,按照“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倡导每个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资金,每位公民献出一天的工资收入或节约的一笔支出。同时,企业和家庭(个人)冠名基金也取得新突破,为我省救助项目开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支持。2018年,省慈善总会陆续打通与腾讯公益、公益宝、联劝网、新华公益、新浪公益等网络募捐平台的合作,召开由158家公益组织参加的“慈善山东”公益大会,牵头发起首届“慈山东 益齐鲁”公益创投大赛,联合72家省内公益慈善机构参与腾讯99公益日活动,3天共募捐1398万,开创了我省慈善总会系统网络募捐的新局面;2019年,总会举行第二届“慈山东 益齐鲁”公益创投大赛,联合全省超过130家公益机构发起母项目132个,子计划345个,99公益日期间,公众筹款达到2356万元,筹款总额突破3000万元。 s,~7ar,:1IO6.,a
2003年至2019年,省慈善总会募集善款15.7亿元,开展“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情暖万家”五大工程20余个救助项目和脱贫攻坚工作,累计支出善款超过12.39亿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超过203万人次,资助福利机构和公益慈善组织3000多家。2018年以来,省慈善总会积极参与对口援建和扶贫协作活动,共向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青海海北州、重庆市万州区捐赠110余万元款物,鲁渝对口扶贫募捐已达70多万元。2020年,省慈善总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在省民政厅专项工作组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高效便捷、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要求,发起“共克时艰 国泰民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募捐,从项目发起、善款物资接收、资金拨付等每个环节严格要求,有效完成了各项任务。截至2020年底,总会共接受捐赠资金24568万元,省指定账户接受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汇缴捐赠资金99383万元。根据指挥部意见,向湖北拨付资金105136万元,向山东省内医疗机构等拨付资金18804万元,圆满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得到了民政部、省委指挥部和审计部门的充分肯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募捐 ”项目荣获民政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中华慈善品牌”项目。 M4:9PX6;4ai2+9C
如今,省慈善总会覆盖城乡居民的慈善组织网络已经形成,慈善义工组织和慈善超市迅速发展,慈善募捐救助活动成绩显著,为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文明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慈善机构的良好形象。 b69ZE6~5yu,?3j
山东省慈善总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G,;9Qb44yB8-4D
第一条山东省慈善总会(英文名:Shandong Charity Federation 缩写:SDCF)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会址:山东济南。 g,?4vY1~5tf1.2v
第二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山东省民政厅,接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g5?7tD5~8eI2~7L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宣传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扶助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 B6!,ci,=2nN5~4g
第二章 业 务 范 围 x6;3h0,?5Wf4!8k
第四条本会主要业务范围是: M6~9nc1~4lJ9-9v
(一) 依法募集资金。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管理慈善资金,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和抚慰。 r4.5Xb6.2Nj58Z
(二) 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调拨境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根据政府委托生产、储运、发放救灾物资,实施救助和慰问等。 N,:9Kl6-8uP9;40
(三)慈善救助。开展扶贫、助老、助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改善生活和健康状况。 l8-1Jz2!5lh,!5t
(四) 公益援助。支持和参与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 08=3jk8.9Zt7-5K
(五)义工服务。发展慈善义工队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义工服务活动。 q8~8NE,:4pr9+6g
(六)交流与合作。推动省内慈善组织的互动与协作,加强同国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慈善资源,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X7.6WX9=4Yw2:5X
(七)兴办实体。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实体和非营利机构,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 V2:8Bt,4wR3?6G
(八)宣传与激励。组织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普及慈善意识,推广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K8;,pm7;6Wp2;1i
(九)学习培训。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组织慈善工作者学习慈善专业知识,提高慈善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O,-3vI5-,GN4-3R
(十) 指导与服务。对单位会员进行业务指导,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慈善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L6-2hd2+6LE6?7K
第三章 会 员 a6=9hG5~9aY9:8D
第五条 本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员条件: e7;3wp9=8sR1.1y
(一) 拥护本会章程; k7!60d2=2Lq8~4K
(二) 热心慈善事业,对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 p,-,jO,~9Hv68Y
(三) 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Z5:6tK,?5UO,;5t
本会面向社会,吸收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家、艺术家、道德模范、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本会。在本会创始期间取得创始会员资格者或为本会发展基金捐款达一定数额的个人和单位,为本会永久会员;为本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D7.6VA4:4ZD7+3U
第六条会员入会程序: C9?90U6=8DG3-7k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v2~4ln5;3Hj1~5C
(二)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S9;2Lt,~4ft9:2P
(三) 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D3!9JQ9.,gQ7=5T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U7?8PE1.7uG36S
(一) 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M85JG6=7Du4,k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J3:8uZ2~9OK5?6S
(三) 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v4-7tF6+1aC7?6a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08,Sc92sq5:10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F5+1ME3!7ag8-,U
第八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R8~6rn5?4ZK5.1d
(一) 执行本会决议; a1.2LX1?2Nd3=6l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U,.2Mv1=7PX1.1Y
(三) 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 N7+9FO8+5lB3?5P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M2-2AD9=,cU1+,C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z3:3CJ4=7mq5.7z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H45dT1!4ju4!7X
第四章 组织机构 d8?6rc5+10f9-2B
第十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 T2.5VK7~9qA,.4M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会费标准; g9=2wT69HU4-,S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o5-9mF1+2Or,-8T
(三)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I1;4Hy6~5rr1~9A
(四) 决定终止事宜; Y9=8Qc9+3Va1:3P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T2~2OY,+,wi4:2T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民政厅同意。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t9-8gG1+8cp2-2C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的职权是: E5.9GA,;4ge5-7S
(一)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v8?6c03.5wI9!1U
(二)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x5,Db8=1XQ2;4c
(三)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授予荣誉会长、副会长称号; A6=8eS,!7Wr3.5G
(四)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o44sp2:,xP4+1c
(五)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u9:,k06!4sK4?7k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05-2rK5:7Oq55k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V,!5AF4~2XC6=5W
第十四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e9-5qq,~4gT3,l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u8-,pc7;5xh4,0
(二)制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O5=,jj1~8at8;7q
(三)审查各项提案和报告; H8.7hG4!,PD3?8X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授予荣誉理事、荣誉常务理事称号; e1,uD5?9Ol4~6o
(五)决定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设置; I4+6jL5~3Fw,?9F
(六)提出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人选方案,报请理事会决定; 02.6IP4-1fY2+,h
(七)筹备召开理事会; l4;9cH9~9oR,~7c
(八)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 O1:7LQ95Cr4.1Q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W6-5dy5+8Cr2.8F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n,-6ck,+9Te6!7s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事项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长办公会职权是: S3+,It56vf96g
(一)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 o8:2eV1?2xk9+4p
(二)制定本会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g1=8LM2!2dd6!9H
(三)决定副秘书长、内设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事宜; D5~,Iz7+,ys2;1q
(四)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b1+7tS4?6um,~3g
第十七条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副会长主持。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依法科学决策。 R6;4Px5!1rN7-3M
第十八条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T7,QW5!9Dh9+7F
第十九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v1:1kg1+3nM8!8x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B8+5Nt3.8Ha6.1Y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良好影响,有较高威望; R7;9yT,,yU4~2u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098F06.3Ny8.3B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S3!7rd3;5IW8!2M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R1:8wO2.7av6.2W
第二十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由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报省民政厅同意后任职。 W6!1FX5.,It5?8T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荣誉会长、荣誉副会长、荣誉理事若干名。实行聘请制,每届任期五年,会员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可连聘、连任。 g4?2TQ9!4PN3-,B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G1=3BC3.7JN81L
(一)主持总会的日常工作; M2-8Qv8;4at4!8a
(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r,!5cC3+4yY8;7L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v1!4Rv6;9qZ7:2I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Q2:90p4+2nS9=7u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n9+7Ut9.4wC3;3h
副会长在会长领导下,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K1+7VU9+1hi9-9w
第二十三条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G7.1XS1~3pz7.2h
(一) 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I5!2op1;,qc9-5q
(二) 协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x2;8rW,:6Zd1?8w
(三) 组织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I8.7Hw5:2AD2.7P
(四)提出办事机构专兼职人员聘用及待遇的实施意见,报请会长审定; b2:1Ck3=1of5!,I
(五)提名副秘书长、财务负责人、办事机构部门负责人的聘用和解聘,报请会长办公会审定; h4-6td6=7SI2.9M
(六)提名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的聘用和解聘,报请会长办公会审定; S4;9pb4:1CC87r
(七)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j,=8zo9.7LA4:8d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应。 m5:8ij94LL3.3m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的职权和义务: y6;9sw,.6XP,?5E
(一) 对本会慈善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t1=3lh,!3XJ8~6c
(二)对本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m6!2GV1+2vT1=2p
(三)对本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分支机构及部门以上的负责人履行本会职务时执行法律、法规或者本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其行为有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 T4~1be9~9oS6=7L
(四) 监事列席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监事长列席会长办公会。并有权向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z8=90Q,;7NO3:8u
(五)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h7?6rw65OZ9+3k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z4:9pe18dv1.7U
第二十六条资产来源: j14ny9.8KD4?4b
(一)会费; T7+1xm8?6MH7:3c
(二)捐赠; q7~,ch2=6do7?9R
(三)政府资助; j7,Ak1+7Sl4!4s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p3:6yv,.2Cx81C
(五)利息; D5:6Kh6-8ny5+9J
(六)其他合法收入。 m7;3XE8:7pB1:3U
第二十七条本会行政经费来源于创始资金增值部分、会费、行政经费专项捐赠、政府资助、捐赠款利息、兴办实体的收入等。按国家有关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p5+,Fw9~8hg9?,m
第二十八条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规范,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Q3:5kx1+1qR6~6H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A2+3bM,=6bU2:7J
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本会的资产为社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和改变。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严格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增强社会公信力。 P8!1F03,Ab4=2l
第三十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X8!9fq4+4CM1;6A
第三十一条 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保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L9?8t02!2Fv9:4D
第六章 附 则 Q4,Rl5+2ZZ7-3n
第三十二条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本会完成宗旨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省民政厅审查同意;本会终止前,须在省民政厅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省民政厅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经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o83Bp3-6iZ9~3F
第三十三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报省民政厅,经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v5?9SO5.3xm6;3B
本章程于2012年5月21日经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修改并表决通过,经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e1.6Xu,=1bV2: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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