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蚌埠市地震局、蚌埠市民防局)简介
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民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9+1CJ5~4tf7.5H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5号)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蚌发﹝2019﹞1号精神,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民防局)“三定”规定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P4,Zj8.1vB7~6a
一、职责调整 J91re1!8Kf1+4P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民防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划入市应急局。 j4~,lS3+9Fk3+8t
二、主要职责 C31Cu2.9Pz78i
(一)贯彻落实国家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落实;起草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指导落实;对县(区)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z7.3DL5+4TV5?9L
(二)负责人民防空应急管理工作。起草防空袭方案及保障方案并组织落实;起草《市防空应急预案》,并根据战情形势组织、指导落实;指导各县区、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制定相关预案,并根据战情形势督导其落实。 k2=8aV1;6Sl7.7f
(三)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组建人防专业队,协调落实装备、器材和经费,并指导开展训练和演练。 d5=2Bt8?8n047n
(四)负责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工作。编制应急通信和防空警报建设规划(计划),组织落实应急通信和防空警报网的建设与日常使用维护管理。 x2;6UB,?60i8~3z
(五)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与平战转换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和平战转换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落实;参与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和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t8=2vd4=5fU4.2U
(六)负责人民防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指导已建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开展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执法监督和检查。 S9;1Hu9!4ob2:2V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组织、指导开展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的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按有关规定审查防震减灾的宣传报道。 B5.5BR9~1Sh1!5N
(八)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监测信息传输系统的建设方案,并组织协调落实;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本市的地震预报意见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意见;组织开展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开展行业技术合作与交流。 P1!9Kb4-9ik9?8Q
(九)负责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相关审查和审批工作。提出市区人防工程设计意见,组织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进行审查;组织开展市区人防工程的行政审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征收。 L5-8pa6=4uK2-8V
(十)负责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经费管理工作。编制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工作年度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经费收支与国有资产账目的管理和监督。 W3?7Ta65DC37T
(十一)承担市人防指挥部和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N5:9Aa,.6XX,:1V
(十二)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A7?3bz7.8Lo6=4R
三、内设机构 b85LL,:,pt2:,t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民防局)设5个内设机构: W1!,Jh6.,hR9!7m
(一)综合科 Q6-7FC3.9Cz76i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财务审计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起草重要规划、计划和综合管理文件;协助办(局)领导参与协调机关和对外事务;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会务、档案、保密、综合治理、后勤、政务公开、信息和国有资产实物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目标管理、准军事化机关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u4;8hk87Qh8+7D
健全完善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保障机制;编制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工作年度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的经费收支管理;负责国有资产账目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租赁资金的收缴、统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 p,~9aQ320a1-4t
(二)指挥通信科 e7=,hK8+8dv9-3s
组织编制修订《市防空袭方案》、《市防空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并根据战情形势组织落实相关应急准备;指导各县区、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制定相关预案,并根据战情督导其落实保障措施;建立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负责空袭灾害预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督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应急防护措施;起草人民防空指挥通信、防空警报网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人民防空应急指挥保障;指导县(区)指挥通信与基层人防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县区和市相关部门的人防专业队建设、训练和演练;指导人民防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基层防空应急演练;与市相关部门配合推进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b2+6rq3-50q3.1s
(三)工程和法规宣传科(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Q3:4hp6.8Hg9:2r
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和平战转换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落实;起草人防工程建设、使用、平战转换管理文件(制度),并组织指导落实;参与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技术和质量标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的技术和质量管理;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办(局)建设、维护和改造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人防工程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经营的行业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开展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执法监督和检查;起草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法规和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按有关规定审查防震减灾的宣传报道;负责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市区人防工程设计意见,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进行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征收;负责人防工程建设咨询。 t,.10M3=6gY4;3B
(四)监测预报科(市地震监测中心) h,;4HU7!90I9+1x
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的管理和指导。起草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传输系统的建设方案,并组织协调落实;起草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市地震监测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分析;组织开展地震会商,提出本市的地震预报意见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意见;负责震情速报、灾情速报和地震群测群防网管理;建立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负责地震灾害预测;依法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地震谣传、误传、非地震异常等震情事件;组织开展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开展监测预报技术合作与交流。 Y9?2jC1.2nG7.3z
(五)震防科 b1=,NM4.,gv3:8d
起草灾害防御和宣传方面的文件(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已建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及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重建规划;承担防震减灾目标考核牵头组织工作。 D5+5PH3+,GA6.3R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L4;2Vp9-4ie5:4C
四、人员编制 Z2+2AB,:7eg,-8n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民防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其中正科级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4名。 O89Ha6:8PG7:8c
五、附则 v2.1UG7+3iW6:5e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01?6DK5.4VW83P
办公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环湖东路38号 p9;1zj1!30O2!4F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H150j1?1Y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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