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文化馆简介
潜山市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8月,系潜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节点,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多年来,本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公益性的办馆方针,积极弘扬主旋律,立足全市、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文艺骨干,辅导创作了许多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丰富和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推动了县域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 L8!2cJ46Gk4.3W
潜山市文化馆现有员工9人,专业涉及美术、音乐、舞蹈、摄影及文艺创作等。现用馆舍800余平米,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已不能满足社会文化需求。市政府已将新馆建设列入规划,一个硬件达标、功能齐全的文化馆大楼不久将矗立于政务新区的市民广场。 f1!60O4;8LT,!2t
社会职能与工作任务: k1-6va8~,OF2~,W
一、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t4~7ps9;3dH6~5c
二、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和展览、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并承担对乡、镇、街道、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俱乐部活动的指导。 g4?5Ve8;3Uo,+1R
三、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 t5?1SM18Ux94o
四、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业务干部要完成一定的创作任务。 I4~8zt2:7ap45f
五、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资料)。 g,!8SC8+9Ci2+7N
潜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简介
潜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09年4月25日获批准成立,标志着我县非遗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潜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潜山县文化馆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l2;3YB3.,kH3+2i
潜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T79cu92GB1=2j
1、宣传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 B8~2iG6;3hN6:8Y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指导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掘、整理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建设; a8-,WP4=6pG7!,a
3、承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业务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有效传承。 j5;6NE88rD4+9y
4、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组织实施“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m47LG3+2YK6+,X
5、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承基地等业务建设,指导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工作。 q7!8fv67Vl6.5E
6、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交流,编纂研究成果,开展专业人才培训; N4:,Zz4:2bY7~4N
8、完成文化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V1!3Hh7:8Xk4:1r
潜山市历史文化底蕴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现有国家级非遗名录1项,省级7项,市级9项,县级2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9人,今年再次成功申报省级传承人4人。 e3=8lE7!2BA8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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