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法院简介
青岛海事法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设立于1984年6月,专门受理一审海事、海商及海事行政案件,管辖区域为山东沿海七个地市、3345公里的海岸线及其延伸海域、海上岛屿及所有港口。 h1=6eK6.8FQ9-1l
青岛海事法院由山东省委、省政府和省法院共同管理,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级。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海事庭、海商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支队、机关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自1998年起陆续设立了烟台、威海、日照、石岛、东营、董家口六个派出法庭。 x11dm9;5zm1~6e
青岛海事法院党组在山东省委领导下负责法院全面工作。同时设立机关党委,在本院党组的指导下和省直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党的组织工作,下设八个党支部。 D2=5Ez3~3oO1+6x
青岛海事法院拥有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过硬的干警队伍。全院现有干警95人,员额法官34人,现有干警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博士学历2人,研究生学历、硕士34人,本科学历54人。 A65iJ2-8Yf,+2R
青岛海事法院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拓,努力拼搏,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审理了一批富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劳氏亚洲海事》、《西英年刊》、《人民法院案例选》等权威书刊刊载。连续多年收结案数量稳居全国海事法院系统前列,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维护了国家主权和司法权威。 m1.8jc7+7AC9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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