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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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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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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详情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简介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03年9月, 是由在青岛市登记注册的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生产、经营、科研、设计、服务的企业和相关的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目前共有会员单位160余家。登记管理部门是青岛市民政局。 P7-3Li52RU8!8f

协会的宗旨是: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L4:8kf,8xV9+5r

协会内设4个部门:办公室、会员部、技术咨询部、国际合作部,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百人专家库,为做好节能环保产业工作铺垫了基础。 L2=8Wq7:3kp8+1l

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有:维护环保产业市场运行秩序,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技术、经济交流与合作;开展环保产品认证及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开展环保实用技术和产品登记、评审和推介;污染治理项目咨询及方案评审;提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开展相关环保专业岗位资质培训;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专业性服务;组织国内外环保技术交流、合作与产业信息服务等十多项。 R2+6Ry7+4yJ7?6B

协会成立以来,在其业务范围内做了许多工作,得到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简称“中环协”)的认可,是中环协第四届理事会成员。受中环协委托,协会办理青岛地域的环保产品认证和“绿色之星”产品认证,以及“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和“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等。协会受到青岛市民政局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认同,在2010年青岛市行业协会(商会)首次评估工作中首次被评为4A级单位,2010-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为“年度免检”,是全市500多家社团组织中的16个免检单位之一。协会在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先后与台湾、日本、韩国、意大利、瑞士、马来西亚等国家或地区的环保或相关经济组织交流合作活动二十多次,尤其是与台湾台北市举办的环保技术与设备交流会、与瑞士清洁技术委员会签订交流合作备忘录、与日本北九州市举办环保产业洽谈会等活动,都取得良好的效果。 d8:5uR2!3cS4.5U

“十二五”以来,作为国家定位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的节能环保产业,面临百年难遇的发展机遇。在市环保局和市民政局的支持指导下,协会不断转变观念,确立“服务”为核心理念,抢抓机遇,勇于创新,为行业的开拓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N1+9cI7.1eB6~9e

协会章程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 B9-2Dt7!,Ks2~3w

第一章 总 则 V9-8Z04;,vx1=1y

第一条 本会名称: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Qingdao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缩写:QAEPI。 Q8~,Mq2;7Fx2.2r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 R6~7pe6?1xp1.3x

本会是青岛市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科研、设计、生产、销售、流通、服务的企事业、个体工商户、相关经济组织或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r,;2zH9.5wf5+9C

第三条 本会作为单位会员加入外国或者国际非营利组织,需经本会理事会表决通过,按照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规定审批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W4!5Kb4.8oj4!5x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机关是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会的管理机关是青岛市民政局。本会接受管理机关、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组织的监督管理。 v9~3pD9!7sI4-9f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75号,邮政编码:266003。 M6~,gH3?,sp5~8g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A3;8Wl2;4xb6?8J

第六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代表会员利益,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行业自律;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为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我市环保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r6-5YF6-3gH2.6X

本会遵守下列规定: A9:,fk9?5DD4!6x

(一)不利用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l6?8qE,~2Lq1:,C

(二)不采取维持价格、市场分割等方式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 w74tY47QT5:4q

(三)不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 P7!3SH2.,Lf6+9b

(四)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向会员收费或者摊派; N,:3UC8.70P9+3j

(五)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不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能; V6!3XJ,=8zt6-,r

(六)不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U79io7!3oX6!4d

第七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会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和担任本行业的代表为基本职能,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 f1.7OL6;5Cy7+6v

(一)参与制定全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规范及有关环保产品的技术、质量等标准; o17lx1=5Ob3-9L

(二)进行全市范围内的环保产业统计,收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组织环保产品行业标准的实施和环保产品登记,参与环保产品的监督管理; h9?6qt3~6DE,;7X

(三)组织环保科技成果和环保技术服务成果的技术评审,实用技术筛选、新技术新产品推介,环保产品认证; y7-,eG1=5Zv2.4V

(四)对重大环境装备产业化、技术引进、环境工程项目投资进行前期论证和技术咨询; Q9:3xx2~3XP6;4z

(五)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示范工程和环保产品、技术的展示、推介和项目招投标活动,为污染治理企业、技术服务单位和环保产品厂家提供咨询服务; 02=1cy,=3Np6.1X

(六)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目标、规划和环保产业政策,开展行业发展预测调查研究,提出发展环保产业、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发展的政策建议; H5~1sX7;,FE8?5u

(七)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单位关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督促会员单位执行行规行约; S7+8uz,?8pC8-1T

(八)组织行业培训和技术咨询,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各类技术考察和展览会,推广先进技术和产品; H7~9gk8:6sW1+6J

(九)受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委托,承办与环保产业相关的工作; p4;5NO1+2Uk1-8o

(十)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l7;3XQ74lX7?6O

第三章 会 员 r6?1DY5=5mY6:3X

第八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C3=6DH4=1Bi8-1S

(一)单位会员:在青岛市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U8.9iB16Fi9~1i

(二)个人会员:从事和热心环境保护产业的行业专家、学者、企业家和管理人员。 k,,nd44aJ8.4N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g,~2Gn1~8DB1.,A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l1;7T06.1QY,7w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D9?9NK3.7oC9-9v

(三)是本行业的科研、设计、生产、销售、流通、服务企事业、个体工商户、相关经济组织或个人; J5+9aS5.3Wn3.,g

(四)单位会员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个人会员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t9-7VB7?8wq7;9R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w7!4GQ4+3kK8=9I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i8=9nt,!6eX7-3m

(二)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获得会员资格; A3;3ho8?,tN3~4i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J12ep4-2YG5+1F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A3.3ib4~7Nv7=6c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D4;9YZ9?2Nj9!8e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I57Ml5=8Nn3!3A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k8!3dm7!8ht1+7a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p9+2eV8=7NK85f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b8-,Si6=,JF38M

(六)对本会经费收支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等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理事会、监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提出质询、申请答复的权利; N6;9NR7:7gP,.7G

如果理事会、监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置之不理或答复结果不满意的,会员有向登记管理机关或政府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z9=4vE5=9Sv3.2O

(七)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 S6~9AP8~4Zy2:3z

第十二条 本会建立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作为证明其资格的充分证据,可在本会官方网站查询。会员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修改名册。 t4~8rM5:6pP8~3O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a5+9jO48QR2!3B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会章程; J7-2Mg5-5ZG1+50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c,.2eq2?6op1~8Y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i890k9~3eZ3+4r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b3-4nN4+1zL97k

(五)及时足额缴纳会费; T7.7Sk8~2Lk9.9d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t3!7Yu8;5sy8.8I

(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A4-,Gb1+3Hg2.6t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不交回的,由本会宣告作废。 L4.1qI8+5og2.3x

会员按照本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按时缴纳会费,若未按期缴纳会费,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通过函电、微信、邮件等方式催缴2次且超出缴费期3个月仍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w6.8IB8+,dL3=3d

对于1年及以上不参加协会活动;不再符合会员条件;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况的会员,均做除名处理。 e2+2OQ7!5XN3+,f

对于自动退会和被除名的会员,应在协会官网上予以退会、除名公示。 Q1=9AP8+4RM1!,Q

第十五条 会员违反行规行约、损害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形象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理事会决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同业制裁、除名等惩戒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会将配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N5!5zs4+9ha9!5r

会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本会可给予会员警告、通报批评、暂停行使会员权利或除名的处分。 V9:10W6.1Gh,?,G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B1=8NP3~2cM26j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074bI3?7Yf6.7B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O7;,Bd,~5cE52Z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监事; W3~8xH4?2Mn8.,D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y79Ij6=6FH7+9x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e5!5mb1=1mU8;8T

(五)制定和修改行规行约; W1;5eJ2;4fY1~7Z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Q46kg86Ic7!,y

(七)决定终止事宜; U,-8jD9=7jo1:4B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p2!8gc,~2ul4;2K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k1.6ND9-7Ey4?1p

制定和修改章程、会费标准等重大事项,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x,.2YD1=7ko8?3w

会员(代表)可以亲自出席会员(代表)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R7:7uZ6=5fK,-7L

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中选举产生。理事的人数一般为会员总数的1/3,且应为单数。 J5.8Lk3-9ZH2=6b

理事丧失会员资格的,自动丧失理事资格,由理事会确认。 z5~,MK19JN5!9X

第十八条 本会每4年召开换届大会。 s8?,PV7=10B6~1j

选举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V2~,Wa7;,rc3~4i

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或提前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u5+,pq5;1JF2~,z

第十九条 本会至少每2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经1/3以上会员提议的,可以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01~1F01~1VK9;8t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产生,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 Y8~7Gy3~3wr1+,M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k5=6DT,-8jM5.1S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f5;8gU42um6.7Q

(二)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R160G7=5wj1;2h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Y3:2bw7;9fz4=5V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Q9=6Hn4;,DU61X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除名及奖罚; w6;1OW3:2Ew7?,V

(六)决定申请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X4:1YP4-4Gl7:8U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h8?2KT8!3hD7~5H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W2.9wa4-9KY1;,S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S7:4J04=1rM1~8Q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H1+7Be1:8Zc3?1x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B4?3Xa5.1LQ,;4n

理事可以亲自出席理事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X8=2TL2?4rg4-6G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A1.9WN9!2BE5?7A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w1!7kp7;1aU3+9s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1/3以上理事(常务理事)提议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可以临时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情况特殊的,可以通讯形式召开。涉及改选换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决议的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s7~8Qo2~7pI62w

会长不能召集理事会的,经1/5以上理事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其决议须以无记名方式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d9,IB1+8IC3?3J

会长不能履行职责或不适合继续任职的,由1/5以上理事提议召开理事会,以无记名方式经全体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可对会长进行罢免。 L6?9Kl9-5Wb5~5T

第二十六条 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秘书长为专职。选举制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聘任制秘书长经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名,由理事会表决聘任,对理事会负责。本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不得从同一会员单位中产生。 x8.6oU7:,hV3+,Z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由本行业有影响的人士担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I6:1TP,-1oK5;8P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善于团结协作,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用良好; 052No4-3pU,-5z

(二)熟悉行业情况,被业内公认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 h4!3LE5:9Kj9?3w

(三)当选后任职届满时不超过70周岁; m4~9JR3;4We1.7U

(四)热爱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 D8~6yq6;6cm6~,x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a8:8Ah,=,nU5?8c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C9.4Yj3+8QK3-3v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r1=8FA79v01-3w

(八)无不良信用记录。 B,:2sq9:7jV6!3t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制)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O63xS3?8Ox3~5W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理事会通过,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W,:3Om2.3Qd5=4B

任期届满、换届或其他原因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及时将印章、登记证书等资料一并移交给秘书处;如特殊原因不能移交时,经本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决议,在市级报纸公告声明作废后可重新办理印章、登记证书。 r5;7KD,-1gX2-1w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印章和文件管理制度》《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法人登记证书保管和使用制度》由理事会制定。 m2.9ch4~7cc7+9S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I5:4pM2;3zf4?6V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F1.2Fu2~7fW1;4z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N33bD7;8Gt7=,T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w7!2GY3.7Fi3.9q

(四)提名本会聘任制秘书长。 H9~7qG2+2eg3;5T

第三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V9+1uA1+7GJ9!6Y

(一)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T5;3wQ3+7fo9.5p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T1;10h5.5dF9.9e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通过; j7~8XA9.1SE9?3Q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z4!,rQ9?,vi8~7I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t,.7bZ3:8Tj4.3V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级例会制度》《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级负责人职权分工细则》由理事会制定。 Q6!1kJ4-5XF9!8a

第三十二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协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名称前应冠以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对外开展活动应使用全称。 z3=4qk6.9Ku2=5L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由理事会制定。 U4-9Sa8:2oI9?4G

第五章 监事会 w2~2Iu5+1SO6?3m

第三十三条 为加强本会的内部监督机制,本会设立监事会。本会监事会监事人数设3名,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在监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直接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的选举、监事会任期与理事选举、理事会任期相同。理事、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L6?5Qm6=4rH,+,V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监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w6:8Ol8+5Kp,~7z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是本会的监督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j9:1bX4~1XX580

(一) 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c9?9qk2-3Vm6~6i

(二) 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社会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 P5+1ho6?4gU7?1Q

(三) 理事会不履行本章程的规定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o2:5tb9-8xy92X

(四) 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G9+5gJ2~4gG,!8U

(五) 对理事、常务理事 、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损害社会团体利益的行为 ,及时予以纠正 ; q97Pb2-5xV97v

(六) 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社会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U2;8CI9;9of1?5F

(七) 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E8=1qP3=7VZ9?,n

第六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I6!3hU5?9sN7+8h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 l2.4yq8;7HA5-8t

(一)会费; n880s2+6WY8:7L

(二)社会捐赠; O1:3Ag2:8og,~,H

(三)政府资助; 04?6ZM1~,sm1-6A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B66LW5~5Is8;7I

(五)利息; O6.5Vp3.2Hc5;6J

(六)其他合法收入。 Z6=9cr,?4kf2+3x

第三十七条 本会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与会员承受能力制定会费标准。本会会费标准的制订和修改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通过后生效。 X6:8007-3gr6!3a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b2!7gG2;8Aa9:2W

第三十九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O6;8jZ8!4OZ7?6Y

第四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j5?,rE5!5jb2+9N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会收支情况每年向全体会员公布。 O4?4iC4.7Gc4.1e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由理事会制定。 05=8wz1+5nN9.9n

第四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Z53Zz2.3kf69i

第四十三条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K1;8GJ4=2e03!8i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年会、等重要会议,在活动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承接研究课题和调查课题、接受捐赠、举办展览会、展销会、比赛等,应在事前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本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组织交流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需办理手续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b9;8yU5!9Xh7.9i

第四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M2;9yD1!5hY2?7d

第四十五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理事会决定。本会与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给予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会员单位派驻本会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解决,并不得低于在原单位工作时的标准。 o17iQ4+2wa1:1h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由理事会制定。 R56mt5+3zU1~3n

第七章 党建工作 r4+7wE4+4pd1+8r

第四十六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c9+3eE3-4WH69S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d6?7ES1:1xh3.3s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p9~9TY3-7HO8-3l

第四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v9:9Iw8:7oz5;7U

第四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T,7uH,-5d07-2Y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L5-6FX1?8Zc3.1g

第四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05=7vC,=4za9+5m

第五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组织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x9;7MS4:3Ny41m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N9+1rH5:5lD6+4t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组织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B2;9Yy9.9SU4=4k

第十章 附 则 N3?3jK4?4Sd9:6N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8年12月1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J4:4RD,~9tT3+,e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及协会各项制度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W4=4Hn,=2Ij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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