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培训处(继续教育中心)简介
继续教育中心是负责学院各项培训、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远程教育和高自考等工作的内设教辅机构,代学院履行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管理职能,主要职责为: G2:6hO7=5cL5.6Z
一、负责学院相关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负责拟定所辖职责的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 F5.9y03~5Wn2=4S
二、负责组织航海类培训项目招生、组织管理、考试发证等工作。 Q5.9RI3-3Gy3!4U
三、负责组织非航海类培训项目的开拓、规划、项目招生、组织和管理等工作。 h3.4Ah41MX4=5C
四、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工作。 v7!9wB1:5mJ8;8e
五、负责学院师生普通话报名、培训、测试工作。 M,?4dW,.8bN5=,s
六、负责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67所、天津市科进职业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及相关工种的鉴定工作。 Q2+,Ys,.4VF4=,J
七、负责船员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计划的制订、落实等工作。 d6:4bf47sn8+1y
八、负责船员考试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试申报、考试成绩的发布与传递、考试合格学员证书的申办、领取、保管与发放等工作。 A6;6oa69yz5?6H
九、负责适任证书考试终端网络和服务器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 y3?5jC3.2lQ5~7C
十、负责所辖培训项目档案资料的建立、保存和管理工作。 G6~1Uj,:1Pz91x
十一、负责学院高自考工作。 q,!8vW1.2Tx3=5j
包括: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 w6;9Ni8:9HP2;4I
十二、负责学院远程教育工作。 c46eh8~,SF,;1u
包括: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 e9?1AB7;2WB,=1L
十三、协调教学、人事、财务等部门,做好高自考、远程教育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P3=8Ro5=4fe8:9A
十四、负责所辖职责、区域以及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和平安校园工作。 E6+9jR3!2gS,.4H
十五、做好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X5~1GA4:7oY8=9o
包括本部门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的制定工作;本部门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本部门人员“人才培养评估体系”及“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培训、落实工作。 L6-9mN22Ha5;5t
十六、根据相关任务需要,做好牵头组织或配合协作。 F1=6dk1=5Sg5!4a
十七、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b2.,sX7-9Wr8=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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