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3月,原为“南阳行政区专员公署司法科”;1951年6月1日改称“河南省人民法院南阳分院”;1955年4月7日开始使用“河南省南阳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名称,1968年元月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法院领导班子瘫痪,业务上受南阳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1973年4月21日南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恢复;1994年11月,南阳撤地设市,遂更名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G9=5iH3~8ZV9:8q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邓州市、唐河县、桐柏县、方城县、淅川县、西峡县、新野县、社旗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和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10县1市3区14个基层法院,包括99个人民法庭。内设机构26个,即: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赔偿办)、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劳动争议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局、研究室、司法技术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处、监察处、机关党委(工会)、老干部处、法官学院、机关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G9-5ra5-5nf1.5V
全市两级法院共有在编工作人员2130人,其中员额法官652人,组建新型审判团队225个。 G5-9Ns2!8Nf3;4g
南阳中院成立以来,在当地党委、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政府的支持下,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各个历史时期,紧紧围绕当的路线、方针、政策、行使审判权,维护生产、教学、科研、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并不断加强对全市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确保全市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履行好审判工作职能。 M7!10w3;2ye9-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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