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简介
兴和县法院创建于1948年,正式成立于1950年,辖区面积3518多平方公里,辖5个镇,4个乡,135各行政村,6个街道居委会。辖区总人口33.1万人。院内下设12个机构,分别是立案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法警队。派出机构6个,分别是壕堑法庭、张皋法庭、赛乌素法庭、大库联法庭、店子法庭、交通法庭。现有在职人员 60人,其中行政编制 56人,事业编制4人。审判员39人,占 65%,司法警察11人,占18.3%。 其他人员 10人,占16.7%。具有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60人(其中1人在读研究生),专科1人。 j2~7lJ7?3JR3:2j
通过65年的发展,兴和县法院审判楼三次搬迁,2002年入住现审判综合大楼,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并建成三个标准化基层法庭,一个多功能视频会议室,一个同步录音录像数字化审判庭,实现了审判法庭智能化。多年来,兴和县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建立《目标绩效考核制度》、《案件瑕疵追究办法》、《勤政、廉政责任奖惩规定》等,加强了全院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管理,实施“精品案、铁案、和谐案”工程,和建设“学习型”、“阳光型”法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理了大量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年均受案1000件以上,在全市基层法院系统位居第二,案件审结率90.5%以上,调撤率 77%,执行标的到位率100% 。多次获得上级法院和兴和县县委的表彰,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o3.6JK4+6um8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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