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简介
一、单位职责 L,+5Er9.1yb1+8z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 w5,Tg2+8jv3~,L
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 k1!80E4+1Bu9;60
2、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拟订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 I2-4Sx8.3JN9,K
政策、规划、计划并督促实施;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 k33JD,+9mR8?2f
重大技术措施建议。 a8;6zl2;9CC6+1C
3、指导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机化社会服务, e7+5tg9-3vF,=7s
组织协调农机作业生产,负责农机化综合试点工作。 R7-6zU4;5jG8=8S
4、提出有关设施农业、农用航空、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 c4+4Xj9-6SQ3~2S
备等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指导保护性耕作、 B6;4hj5~7gD5.6j
秸秆机械化处理等农业机械化重点技术的试验、示范。 S7~1HM7,NQ9+6z
5、负责全市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推广服务,配合上级主 o2=3Wp2.1tN1~7i
管部门拟订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 V9;8hi8;,0y9-2M
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用油补贴政策。 H7=1RQ2=6xC4~2W
6、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依法对在用 Q4:6Ap9!8wa5;6F
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 E8.1gu7-5tm18W
7、负责国家农机化重点项目的立项申请和国家有关农机专项 S9;1hT7~,qQ41R
资金、农机补贴资金或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以及指标分配。 p13en1!4nF7+5l
8、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拟订农业 L6?4yl9?3FU6;8k
机械化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机械参与农业 t8:1BU1.7Ti82e
开发和抗灾救灾工作。 e4=3eq8=1YR,.4l
9、指导农机系统财务工作、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机化统计工作, F4+8kQ2:2bf3;3O
搜集、整理、分析和传递农机化信息。 l8!8Hu3?2uJ,;4q
10、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农机化社团组织的业务工 M7~8AM1~2Mm3;2F
作。 f9.6pi9:3qY42K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k2.2lP,8IK1?3W
二、机构设置 h5!2vX6.,Cm5+3m
十堰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 o72ci1=5Gb6.1d
单位。编制 22 人,实有在职人数 13 人,退休人数 28 人,遗属 5 e6~,RB3.1Cw5=8r
人。 q9!3UI,.7sp2!,R
十堰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简介
一、单位职责 k7?6aj3=8Uy4!7d
负责全市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民使用新 P9.4iN6=9RD6;5S
型农机产品;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组织开 t7?8FZ4!4ZK7=5G
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D3-2NT8.4it7=7t
二、机构设置 a6=70g2?,UM,-5S
十堰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 r4~5Gi9;,nn5+5d
编制人数为 12 人,实有在职人数 9 人,离退休人数 10 人。 a1;7ol3-2jP9+4x
十堰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简介
十堰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3号)、《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鄂编发[2009]36号)和《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十办文[2010]11号)精神,十堰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v6-8Ph9+5Gf94M
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u,+3Mz89Py4.3w
(二)增加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配合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农业机械主机及配件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q7;4LO3?7Xe6+6U
(三)增加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用油补贴政策职责。 f4-8jx9;8rO4.6R
(四)增加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监督管理。 O,.6lr1;7jZ5?,T
(五)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r8?6HK9!1yj8?7o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 U4!9fk2.1ez5!,d
(二)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拟订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督促实施;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 x2?2Og9~,0f7,z
(三)指导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协调农机作业生产,负责农机化综合试点工作。 S7=9AS7?3fE6=4Y
(四)提出有关设施农业、农用航空、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备等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指导保护性耕作、秸秆机械化处理等农业机械化重点技术的试验、示范。 f14dn1.1gY8~2l
(五)依法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中小型挖掘机、中小型装载机等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等农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备案、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审验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O81Wr6:,gR3+,o
(六)负责全市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推广服务,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拟订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用油补贴政策。 m7+1wt,!5lH,+6E
(七)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和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依法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配合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农业机械主机及配件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a6?2Gn2~4El8~4h
(八)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监督管理。 J8-4Ra4+8uh1~,C
(九)负责国家农机化重点项目的立项申请和国家有关农机专项资金、农机补贴资金或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以及指标分配。 g,:5DP5.4qC9!1L
(十)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拟订农业机械化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机械参与农业开发和抗灾救灾工作。 M9!9qB2:,A037m
(十一)指导农机系统财务工作、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机化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分析和传递农机化信息。 C,~4JH4=2tF3.,N
(十二)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农机化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z8?4Kh9~8lF8-7o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o9:2SE1;8BD8!3X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m9-4gA7~6I032A
(一)办公室。 v6~4sk73rP9?4P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保密、档案、保卫以及机关行政管理后勤工作;拟订局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Q5?6ZE6-2me9-,C
(二)人事科(党委办公室)。 F6+8Di6?5uF,-1D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工作。 u4;7vf4=5CI8+7j
(三)产业发展科。 p,~,oj2+,o08?6M
拟订提出农机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的调整;负责农机化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参与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和财政补贴政策和措施的拟订;负责农机化行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外经项目资金的综合管理;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用油补贴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和全市农机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局各项资金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Y5+9sE4?,aA5!8r
(四)监督管理科。 w6:3lF9?,fc,.8b
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抗旱排涝固定作业、挖掘机、装载机、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等农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农机企、事业单位的农机作业实施安全检查,参与重大农机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对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进行指导;拟订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农机安全生产政策、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使用管理,规范整顿农机市场;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协调管理农村集体泵站;负责农业机械用油、救灾用油的需求预测和供应,负责油料优惠政策的协调和油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农用柴油及补贴资金分配意见;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和经营活动;指导农机节油工作,推广节油新技术;负责基层农机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农机化统计报表、信息交流。 k2=1Wz9~5Cg,:3b
(五)科教质量科。 m7;5OA9~3uv5=5o
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和全市农机科技、教育培训发展规划;负责农机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审核、申报和科技开发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机产品的及配件的试验鉴定、技术检验、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和技术标准拟订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具的专业调查、评估、咨询活动和农机具的适用性、实用性和安全性研究工作;依法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配合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农业机械主机及配件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和农机行业职业技术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研、推广项目的调查、论证、立项、申报和重大技术的协作攻关,关键机具及技术的引进、开发与推广;负责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提供农机产品信息;负责农机驾驶、操作、维修和各类农机人员的培训管理;承担农机技术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机学会的工作。 J3+9hL7?6ct9=7B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z8?7hL7;1br,=7s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B6~3vY2:5pe6-7A
人员编制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监察室主任、离退休干部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Q1:9C07,RI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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