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简介
南丰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面积1920平方公里,辖5乡7镇1场,人口近30万。南丰历史悠久,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年)即建县治,至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是驰名中外的“中国南丰蜜桔之乡”,“中国民间艺术(傩舞)之乡”,“唐宋八大家”之一曾巩的故里,还是江西党团组织创始人赵醒侬的家乡。 s,-2iy,-1Gq4!2U
南丰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全院现有干警56人,内设机构有:政工科、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综合科、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立案庭、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审判管理办公室,下辖3个基层人民法庭,即太和人民法庭、白舍人民法庭、市山人民法庭。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1000件以上。 y6-1sN6=9va2?4O
南丰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紧把握和谐社会的特征,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南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辛勤的耕耘赢得了丰硕的回报,南丰县人民法院先后被最高法院记予“集体一等功”、被省高院记予“集体二等功”二次、被市中院记予“集体三等功”二次;2006年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等部门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2007年被省高院授予“政治思想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以来连续四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优秀法院”、2008年和2009年连续二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院”、2010年6月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0年11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0年12月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2011年6月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2011年7月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2月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Y6!6gT29ln5;2M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按照“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和“围绕三大任务,推进五项改革,打造县域和谐司法新机制”的总体工作思路,南丰法院正以崭新的理念、蓬勃的朝气、饱满的热情,阔步踏上新的征程! a7=9CH8,qN6=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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