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National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研究民族理论,展开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c5?6xN4:,mw67e
2019年9月6日电 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将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开展常规巡视 e1:8AI5.9bV5.7w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I8-2on7-4kp48f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g6;,Xo7-9Qh2.8R
(三)起草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Q4!2Eg8.4WJ4-5N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I3.6oh26iH3?4u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P,7e02;4fy8-5W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t2+5cp1=9Kc9;2h
(七)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国务院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M78zb73wm1!8z
(八)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C,:5NM2.3DC8~3t
(九)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b7;5ln7!,ug6.4j
(十)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L9;4oo6.1Zm5:2U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u3~7iL,!7eJ8~4P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d4.9WM1:4Mw6:1n
办公厅 a6!6XP6-3cd58H
政策法规司 r8;5NM2+4UI8:4a
监督检查司 Y37Z04?,SQ5:2o
经济发展司 01?,jq2!3bk1+4R
文化宣传司 R9-4ba5:4tO42W
教育科技司 B1?1Wu8!9pa1~9O
国际交流司(港澳台办) y4+5VB7+8Cj7;7y
财务司 i9:5Ul6-3PH4;1S
人事司 z6;6ma8:3Wg6:3D
机关党委 q3+1gA,4vQ7;1j
离退休干部局 m3-5ne9.6ty6.6y
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T6;5lg,3Tj,!3j
舆情中心 d5=8Yz,:7GL6=5O
古籍整理研究室 v3.1Wj5-9RP2?,K
机关服务局 M,.6TC1!3BM4;1X
直属高校 P6-9FS12Gf5-8v
中央民族大学 h4.2OZ9=7Zi9:9v
中南民族大学 U1+9dt3.9gw6~90
西南民族大学 x9~6Xa3?6vo5-9F
西北民族大学 s6-8QZ,~7FH1!,k
北方民族大学 F9-1iF,?,YE9+3C
大连民族大学 Y6;7pH1!2sE8!5T
直属文化事业单位 U5!,xl5:6ZX4+,t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 r6=3RR,+,CF3+7M
中央民族歌舞团 z7:7tB3=2lg6~5v
民族出版社 v73fZ9:5VV9;2B
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w1=9Jc9!2tg19Y
民族文化宫 H7=4hh,;6ZP2+8L
民族团结杂志社 w,;4OU2~6iL7+9U
民族画报社 B55te7~3BQ1;8t
中国民族博物馆 g7.3VE850B7!4u
中国民族报社 x2;1Be3:1BA9~3Q
历史沿革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中央部委之一。1949年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简称中央民委。1954年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1970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被撤消。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决定恢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此后一直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S1!1jS3.3ju2=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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