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宁德概况】宁德位于福建东北部,俗称闽东,怀抱“良港三都举世无,水深港阔似天湖”(郭沫若诗)的世界级深水良港三都澳,素有“东海明珠”之称。2000年,宁德撤地建市,下辖9个县(市、区)和1个经济开发区,面积1.34万平方公里,直邻海域面积4.46万平方公里,人口340万,其中畲族人口17万,是全国最大的畲族聚居区。全市2011年生产总值930亿元 ,财政总收入83亿元,主要产业为电机电器、通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生产、农副食品加工等。宁德是全国最大的大黄鱼人工养殖基地,拥有世界地质公园太姥山、白水洋、白云山冰臼等风景名胜区。 I6~8bl39yG4=4b
【中院沿革】1949年,闽东全境解放,福安专员公署司法科设立。1953年,福建省人民法院福安分院建立,1955年更名为福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73年更名为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宁德地区撤地建市,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9个基层法院。1993年3月,中院办公地点从蕉城北路26-2号搬迁到闽东西路8号(目前办公地址),2011年12月,中院新审判法庭工程奠基。目前,全市法院在职干警803人,法官446人,每年案件2.3万件左右。 M7:9iK6:5Bf4~8l
【司法特色】能动司法方面,制定《关于为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关于为2012年全市实现“千百万”目标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做到“三个不轻易”:对地方党委、政府需要法院做的事,不轻易讲不行;对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不轻易下判,积极服务宁德发展大局。管理创新方面,设立海上巡回法庭“110”,实现巡回审判覆盖乡镇,形成“一小时司法服务圈”;推行刑事案件法律释明告知制度,力促刑事案件和谐诉讼;探索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推行“复绿补种”;设立维护中小微企业和职工权益合议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11年,省委孙春兰书记视察柘荣法院,2012年,省委陈文清副书记视察蕉城、寿宁法院,均给予充分肯定。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全市法院院长学习推进会和走访诉讼参与人制度,坚持“四下基层”, 着力“司法走转改”,不断改进作风、提升素质,涌现出“全省十佳法院”霞浦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兰惠琴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v9~8vQ95FT4;5s
【工作思路】2012年,中院党组根据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法院实际,提出“一三五”总体工作思路: b6?9oy6.7JX7~4P
——明确一个目标:稳中求进,努力使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F14Mf9;3Fq3.4u
——深化三大重点: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并以此为工作切入点,增亮点、创特色、树品牌。 Q5.3cd6~3mX1;4B
——着力五项工作:加强能动司法、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执行工作、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工作环境,为推动宁德经济社会越位赶超、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P6!5oU8!,DZ7-5L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德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正以昂扬的斗志,解放思想,二次创业,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z8~7cy2+8HN5;1Z
中院历史沿革
一、人民政府司法科 d9+9Re9-60H1?6b
1949年6月至8月,闽东全境宣告解放。福建省福安专员公署司法科1949年9月设立,隶属专员公署管辖,同时接受裁审委员会领导。初置科时由专署专员康润民兼任科长职务,次年10月组织派王烈评同志出任科长,在未成立省分院之前,这一时期专署司法科的主要职能是审判,是在人民法院成立之前代行法院工作的机关。1952年3月,全区各级司法科陆续撤销。 y7:8sL4!1qb,=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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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审判机构 W9+2uk2+9E08?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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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冬季和次年秋季,福安专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示和“土地改革法”的规定,结合闽东地方的实际情况,在管辖区域内的福安、福鼎、霞浦、寿宁、宁德、周宁、柘荣设县人民法庭七个,区分庭三十一个,专职干部56人,兼职干部112人,审判在土地改革中的不法地主、恶霸以及镇压反革命分子破坏土地改革的罪行。 p6=2ks7.6na4?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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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建省人民法院福安分院 s6-5qN2+2Kz4.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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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2月23日,福建省人民法院福安分院建立(地址设福安湖山下,即现在宁德地区食品公司)隶属省人民法院,编制16人,分院下设办公室、审判庭(统审刑、民事诉讼案件)。同时,辖福安、福鼎、霞浦、宁德、寿宁、周宁、柘荣等七个县人民法院。1955年11月,福建省人民法院福安分院附设司法行政科,编制25人,实数19人。 r8!4yZ3=5MZ,;4o
四、福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V6!2KO4;5OL,?2n
1955年12月6日,福建省人民法院福安分院改称为福建省福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隶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编制23人。 z9?2xJ5+2pG9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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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2月至1966年4月,福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域变化分有四个历史阶段: 04=7DR1-4ch3+6p
(一)1956年7月9日,福安地区管辖的柘荣县并入福安,原柘荣县人民法院改设柘荣区人民法庭,福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为福安,宁德,福鼎,霞浦、寿宁、周宁、长乐、连江、罗源9个县人民法院。 Y4-4sG7=6kE,-1k
(二)1959年,政和、松溪、二个县划入福安地区,8月1日长乐、连江划归闽侯地区。福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福安、福鼎、宁德、霞浦、罗源、周宁、寿宁、松溪、政和9个县人民法院。 n9+1AA3!,gL3?1Z
(三)1961年8月,柘荣县恢复。1962年5月29日罗源划归福州市,12月1日松溪、政和合并后称松政县;福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辖福鼎、福安、宁德、霞浦、周宁、柘荣、寿宁、松溪、政和9个县人民法院。 D3;5xl1=1xo91o
(四)1968年4月,福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福安、福鼎、宁德、霞浦、周宁、柘荣、连江、罗源、屏南11县人民法院。 W1=,DY1;4IA7!2y
五、“文化大革命”时期 E38UB2?4qy9:1O
1966年至1972年,福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机构瘫痪,审判机构解体。 j2+9YV2.1la2!5s
1968年4月,福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被军管会接管,成立了福安地区公、检、法军管会审判组,全院大部分干部被下放劳动或调出审判机构。 m,=1pc3~9ew8?9r
1973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指示,福安地区公、检、法军管组织被撤销,福安地区各级人民法院暨内部机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恢复。 g2+5GY,=2ou9+1i
六、福建省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G5?2kP6;1jZ3;4h
1973年3月25日,根据宁德地区革命委员会宁地革(1973)68号文“关于启用福建省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印章的通知”,福安地区人民法院更名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 h7.1xL4=7On7.,f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宁德地区各级人民法院加强组织建设,增设了审判机构,包括早期设置的办公室、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已分设刑事第一审判庭、刑事第二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在内,共分14个庭、科、室,辖宁德市(县级市)、福安、福鼎、古田、柘荣、屏南、周宁、寿宁、霞浦九个县、市人民法院。1978年至1993年3月,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地点设在宁德市蕉城北路26-2号。1993年3月19日,中院搬迁到闽东西路8号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大楼建筑总面积4780平米。院内设有15个庭、科、室,全市法院在职干警619人,其中,中院在职干警103人。1999年11月经国务院国函[1999]136号文批准,同意撤销宁德地区和县级宁德市,设立地级宁德市,宁德市设立蕉城区。 R6-8fg5.4Hj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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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k11LP7+9CQ9~6v
2000年10月,宁德地区撤地建市,改建为地级市,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改名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县级宁德市人民法院相应改为蕉城区人民法院,人员编制及下属管辖不变。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脱钩,直属于宁德市管辖,对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目前,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9个基层人民法院(与行政区划相对应),9个基层法院共派出12个基层人民法庭(其中福安法院畲区人民法庭正在建设中)。两级法院现有编制数883人,在编干警总数807人,其中法官455人,占在编总数的56.38%。中院现有编制数163人,在编人员141人(其中中央行政编制127人)。两级法院每年办案总数在2万件左右(2008-2010年分别19149件、21141件、26993件),其中中院每年办案数在1300-1700件之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德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宁德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积极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h4!4Qd1~1K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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