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大网(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一、部门主要职责 I2=8DW3~1br8.4X
(一)在全市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H4!9SU7,fA3-8f
(二)根据本市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 F9:2xW5~7ci9!5i
(三)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y3=9hL1!5PF3+1Z
(四)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k2:40r,!,Ul7~1M
(五)讨论、决定全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R2=2ke8+3eD,-3E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O7:2QN63SM5?4J
(七)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市“一府两院”和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V8-2nk2!7AW3;3I
(八)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r4:9QU,=1Bo3:4H
(九)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n7;1XC6?7ni4-8I
(十)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t53gs8:3GX8:6i
(十一)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r,?4dw7;3bi7?3d
(十二)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命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k,:5Tf1;3ep7+4B
(十三)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b1!3Bw5=3li,:2c
(十四)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请求; t3:70P5!2ql2=5l
(十五)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是否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采取逮捕、刑事审判,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032mo2!40v83m
(十六)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我市出缺的省人大代表和罢免个别省人大代表; p3.6vg5.7Vu4:6M
(十七)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u7=2QI9.5Xo9~7Y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I4;10F7+3rh,;9X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与党委同心,与大局同步,与人民同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w9~4fE6+3sT5?1m
一是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新动能、新担当。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党的主张、意图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X1.8wN4-,eK8.8q
二是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实践创新,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良法、保善治,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强监督、抓落实,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狠抓决定决议落实,更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惠民生、办实事,持续开展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i740P1:2DL9-3U
三是坚持恪守为民初心,全力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使全市各级人大成为“再展英雄城雄姿”的推动者、护航者。始终聚焦率先“作示范、勇争先”,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以“打头阵、当先锋、作表率”的雄心壮志坚决扛起省会责任;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对人大代表进行分类指导,有效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在传承创新中展现新时代地方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J78Vu1-7Hp8~8Z
三、部门基本情况 o8=7Hk5.1m02:9F
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制人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70人,其中:在职人数87人,包括行政人员8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79人。 G1!1xm3-9nU3!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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