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民法院简介
南部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1950年1月成立的南部县人民政府司法科,审理民、刑案件。同年8月,撤司法科,正式成立南部县人民法院,下置审判员5人,书记员4人,法警1人,收发员1 人,事务员1人。同时,设看守所(1951年3月由公安局接管)专门看守人犯。 m2-4bz7?1KZ8-6s
1950年9月,为保证镇反与土改顺利进行,设南部县人民法庭,于新政、东坝、建兴、富驿、升钟设分庭。 y8;5Xy,-6hr7~7B
1951年6月,第二期土改开始,增设大桥、大坪、思依三个分庭。 D7!2TJ9;3cw6=5H
1953-1954年,设普选人民法庭,专惩破坏普选的罪犯。 Q2:5NM2!5Pr,~4m
1954年,南部县人民法院设办公室和民事、刑事两个审判庭。 j9-7Aq8:6oP5-4J
1955年9月,县人大首届二次会议选出人民法院院长,从此,历任法院院长皆由选举产生。 T2~2wL74xO5-2c
1956年,建立大桥、建兴、东坝、新政4个区人民法庭。 s96eP5;4Mr1+2j
1961年,建楠木、盘龙、定水、伏虎、王家、升钟6个区人民法庭,作为南部县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同年6月,建立了接待室,处理人民来访来信。 N2.,M03;7dA5+9R
1967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组奉令对南部县人民法院实行军管,公、检、法三机关合并办公。 o9!8MK5:9I0,:5q
1969年4月,南部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内设人民保卫组(简称人保组),代行公检法三机关职能。 F8?,fK1.8XM9;,M
1972年12月,撤销人保组,恢复南部县人民法院,下设办公室、接待室和民、刑两个审判庭。各区仍设区人民法庭作为派出机构。 J3!6mT,:6ZK8!3n
1981年,设经济审判庭和南隆镇人民法庭。 w1~2yu1=3dB4-6K
1984年,增设执行庭,又将刑事审判庭改设为刑事审判一庭和刑事审判二庭。 E66fP7?6rF9-4V
1990年,新增行政审判庭,主要抓行政诉讼法的宣传、贯彻、执行。 Y9=,uu2?,A07;2x
1992年,为适应改革,便于经济案件诉讼,设立经济调解中心、法警队。 P3?9yf24MR8;9E
1998年,按照上级法院对法庭建设的精神,撤销县城附近南隆区、南隆镇二个法庭,增设民事审判一庭和民事审判二庭。 T1.7yQ5;4wN5-7U
2002年,增设执行局(下设执行庭)。 j,+4RQ5.5zL9-5Q
2014年,恢复南隆法庭建制。 Z6=5Yk,;5pe1~,H
目前,南部县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工会、研究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审管办。管辖区内设11个人民法庭,自此,南部县人民法院机构趋于完善。 C9.,RY1+4gh3:2V
近两年来,南部县法院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实现了各项工作的良性发展。28项工作受到省、市法院和省、市、县党政领导批示肯定,13个集体、78名个人受到省、市表彰,《人民法院报》先后三次报道该院工作。2012-2013年,南部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817件,审执结18546件,涉案标的37亿元。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76件、民事案件9398件、行政案件336件,执行案件4175件。结案总数、人均结案数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e7.8Pp1+4Ap5-6h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