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法院简介
蕉岭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7月25日,现在法院办公大楼于2001年峻工启用,办公面积4950平方米。我院机关现有内设机构有政工科、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研究室、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等14个机构,直属机构有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有新铺、蓝坊人民法庭2个,全部为副科级建制,内设股级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全院编制共63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59人、机关事业编制4人),现有干警 56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54人、机关事业编制2人),党员有48人。法院党组有7人(包括院长、3个副院长、政工科科长、纪检组长、执行局长),有审判资格的干警37人,书记员12人,法警7人。全院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有51人,占91.1%。 O6~8jT,=5To3-9T
法院立案审判大楼于2004年投入使用,办公面积约1634平方米,内设有立案大厅、信访室、4个审判庭。新铺、蓝坊两个法庭新办公大楼于2006年9月竣工启用。新铺人民法庭,办公面积约842平方米、管辖1个镇(约187.22平方公里,人口约4.2万人)。蓝坊人民法庭办公面积约1035平方米,管辖二个镇(约317.8平方公里,人口约3万人)。 g9:3Nb4?9tB2:5L
蕉岭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实现蕉岭县“经济宽裕县、环境友好县、文化先进县、社会和谐县”四个县的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一定成绩。蕉岭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集体三等功”、“人民法庭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C4-8SA4.3Gl7.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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