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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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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于1998年,原名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是经广州市民政局核准成立,广州地区从事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业务范围包括:协助政府对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进行管理、协调、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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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网站详情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简介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于1998年,原名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是经广州市民政局核准成立,广州地区从事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业务范围包括:协助政府对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进行管理、协调、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k9!7kK4!2Kw7:3m

经过近二十年来的发展,目前,协会拥有会员单位1500余家,协会领导班子为第六届理事会,拥有理事157名(其中常务理事53名),监事5名,理事会领导班子成员(副会长以上)18人。下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在广州市8个行政区设区级联络处。同时,我协会还按机动车维修行业专业设立专家事务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汽车美容装饰与用品工作委员会、汽车售后服务工作委员会、新能源车辆维修工作委员会、汽车服务连锁经营工作委员会、汽车维修设备与配件工作委员会、科技信息创新工作委员会、检测工作委员会等9个工作委员会,拥有一个由200余人组成的行业专家库,聘用专职工作人员17人。 Q5~6SZ26se12d

2007年10月,我协会被广州市政府列入广州市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有关职能促进改革发展的6个试点协会之一。2009年2月6日,市编委批复市交委,同意市交委移交1项、委托3项政府职能给我协会。在此同时,市交委还单独委托移交其他3项事务性职能给我协会。我协会同时还是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行业协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5A等级社会组织。 n,.3fe72jd1=2J

我会根据自身民间组织的特点,自2006年起,创造性地建立起“联络处—片区—自律互助小组”三级自律管理架构,即按照广州市行政区域划分在各区(县级市)设立联络处代表机构,各区(县级市)属下会员企业按照地域邻近原则设立自律管理片,自律管理片内又按照路、街或专业类别划分为若干自律互助小组,自律小组作为行业最基层的自律组织,覆盖面广,参与性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自律小组,可以使协会的服务延伸至每家会员企业。 c4.5Ld5+9Rd4?3L

我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忠实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协调争议”四大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工作,为政府行业管理服务,为广大企业服务,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s,~6iX9+1HT,6o

协会章程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章程 U8;9hk2.6LV52d

(2019年3月修订版) Z2-2nU9!6kH4?2o

第一章 总 则 K,?3QQ5+6Ha8;6o

第一条 本会名称: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英文名称:Guangzhou Motor Vehicle Repairing Association(英文缩写:GMVRA)。 E9-9Ii5?4OH8=2b

第二条 本会是广州地区从事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S6+5FJ4.50u68a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协调争议”职能,广泛动员、组织、团结会员、行业企业,建立行业诚信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会员的要求与呼声,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联系与交流,组织各项专业培训,为推动全行业的技术进步、科学管理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促进行业总体发展。 e,=3nn7+5Qe,?4G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州市民政局,业务指导单位是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K,=4Hf6?4oR9=1r

第五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H32Lf99Tm2+7J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以法人登记证书载明地址为准。住所变更的,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同意。 F3+3Oy3?4wf9+3I

第二章 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l45QU48xr6.3K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R6!5oC,=9QJ9~3h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教育会员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和拥护行业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共同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M5;6pX6,yM1-4q

(二)推动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行业结构,鼓励行业向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增强行业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汽车生活品质服务。 x7!2mD5?5E02!7w

(三)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实施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经营管理行为;深化诚信建设,积极开展创建诚信优质服务活动,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倡导行业正气,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e4;7lU4:9oJ,.6x

(四)开展行业调研,收集、统计、分析行业信息,提供行业发展规划、网点布局、技术标准及行业法规制定的依据和建议; C9=6cQ5;7fq4~,r

(五)积极发挥协调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职能,客观公正地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协调维修业户间的生产经营、技术合作,推动维修业户、行业内外和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优势互补,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r9:6UM2~6hY6=8m

(六)建立行业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库,接受课题研究任务,依法开办技术、经营、咨询、中介等有偿服务; I3;6oG5:70m4:5J

(七)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组织技术开发、攻关、培训、交流、竞赛等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推介经营新理念、新模式;开展行业评比,提高行业技术、经营、服务水平; a7.8DJ8+7bp1~5P

(八)积极拓展与国内外及行业民间组织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r9?,wS2!5pr,!1Z

(九)定期召开信息交流会;按期发布行业信息,依法出版行业刊物,建立行业网站,传播行业信息,宣传会员形象;积极与各类型媒体沟通协作,正确引导舆论,扩大行业影响; y2?4JX8=6IG8:1W

(十)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及合作联动机制,反映会员和业内经营者需求及困难,努力发挥行业代表作用;协助政府职能部门维护行业的稳定发展; g38wS2~,VH31j

(十一)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授权或委托事项,以及购买服务,参与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 03;8EA7?9KI5?6P

(十二)帮扶会员企业落实环保、安全、维修服务规范等政策法规,着力打造绿色维修行业; f5;8Wx6;9pH,!4N

(十三)依法开展有益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n2;1mq74Sa9:8k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Y1+1aD6;8bh6;,D

第八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B6.3kA5~4ya5=1o

(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x,;3hc,:6QC2!9I

(二)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非营利性活动,不从事商品销售,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在会员和负责人当中分配; a51mS5;,ad1?2s

(三)本会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及监督机构相互监督机制,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C3?9Hg1!8Rh,-5W

(四)本会开展业务活动时,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本会和会员利益; P6=4fP9:5JZ,50

(五)本会遵循科学办会原则,不从事封建迷信宣传和活动; x7-7Hb4!1hR3!7n

(六)本会法人登记证书载明事项内容发生变化,应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S,!3LK8=3iZ3;9H

第三章 党建工作 X9~,gL5-7SO5.7V

第九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与广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广州市出租协会、广州市停车场协会、广州市驾驶员培训协会、广州市危险品运输协会联合设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并为党支部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E6.,wa8!8Eb46Y

第十条 本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e3~3Ae2.10i7,J

第十一条 本会为党支部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支部建设活动阵地。 f4:1YW2:4Hr33q

第十二条 本会支持党支部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T4;60j96iq3:6w

第四章 会 员 L19kv94IR1+5o

第十三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D,+3rR9.9Mi1+4n

第十四条 申请加入本会,应当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 k5.7tW7;8Fx3:1A

会员具备下列条件: F1.9wI5-5PH3;1W

(一)拥护本会章程; u7=2Fg8?7Gd3!9l

(二)有参与本会活动与工作的意愿; u7.4Bq4~6Vy1;4Q

(三)能够履行会员权利与义务; p9?5OX8!1Ob3?,B

(四)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从事的专业或业务须与本会业务范围相关。 p44HG25EH4:9j

第十五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M8,tQ5;,0E9=1y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Y8=6jf14Pq7;6I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u1;8tW7~1gB83W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g1!7UK8=5dV2:1Y

(四)在本会网站予以公告。 d7?1Mz,.4RQ8+2y

第十六条 本会建立全体会员名册,明确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监事以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职务,作为证明其资格的充分证据。会员资格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名册并予以公告。 K2:4av8:7Vw3.8M

第十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H7.,hg62Ao9+7V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q2-7Bn9;6IY4:3S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A3.1rK8.2Mf2~7t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B83r09~8yx8~1D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w5;,OE2~2PA9=7V

(五)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E9~6hR,?5tz,?3M

(六)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G9-6nf3!2vQ4;6y

第十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D,!6ii6=6RM7.8N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j59Jj6;9Xx1!50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S8~1Db5=6wN8!8E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a1~1EF4!2Ww5~3B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M6~6ti5.9l0,=3N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H1?7kq,~8Bk5;2w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A3+7nN3+,vG53o

第十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1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L9+3Eu3~4cd6:5j

第二十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相应会员资格终止: U2=8HB2?9aD5~1f

(一)申请退会的; d8.8nF7~5Fv5;5c

(二)不符合本会会员条件的; I5.,Mi9!90K3!5T

(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本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 J6?2eg6.2ai7=9y

(四)被登记管理部门吊销执照的; k2!6Cw1.8VC9-5F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t11BQ4!,xL6!9r

会员资格终止的,本会收回其会员证,并在本会网站更新会员名单。 F2:3qZ4=2ug,-6y

第二十一条 非理(监)事会成员的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暂停其会员资格甚至予以除名。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m9?1vK6;3Og5+9e

第五章 组织机构 X5:8ba5+1sg6:6h

第二十二条 本会实行民主办会。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民主表决通过,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I9;1pT2+6Hk67A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 K8+7jP5~9aV2=8F

第二十四条 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b7;8NK6-8xZ78n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v1:4Kq2=8eH1~7V

(二)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N34bX2.3lj9=7H

(三)不得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M1?,Wq2-3os,:3X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退(离)休干部(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O5=2ot7+1EP6!9h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 Y5-5gC,!6TV8?7d

第二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w9!7La,+8Ol6!6U

(一)制定、修改章程; y2.6aA2~5XM6.6Z

(二)制定、修改会费标准; r4-5ME6?3wf41O

(三)制定、修改选举办法; E52WZ6:4sP,!3r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长、监事; F8:9Cs5!1rB4!,M

(五)在理事中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等负责人; h49nX3:2Dq7.3Z

(六)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Z4+1Rq1;2bu3!8d

(七)审议理事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G8+3LG1!4fk6~6n

(八)对本会名称、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大事项变更及本会终止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W8~5hm9=,RR6;,u

(九)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Z2=3lv,;2gF6-3i

第二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全体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v,+80x3!4sb3.1S

第二十八条 会员代表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于会员代表大会前将书面授权委托书送交本会秘书处备案,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h2-9bF7!7oq2+4X

第二十九条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5日将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通知各会员代表。 E85PC9.2OM6=2z

第三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四年。理事人数为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一,且为奇数。 Q7!5aA,!5CR1!4C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换届的,应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可提前或延期换届。延期或提前换届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遇特殊情况,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c6-2FU5!4jA2-2V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C,.7gR5;1IM3?6k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i3.8KE7+8mS,9t

(二)必须为会员代表; U4~,dG,=4LT8~4S

(三)可连选连任。 a2:8fs7~8PT78N

第三十二条 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单位其他负责人出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应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k4+4Tg3+3Vz3;7X

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N4!2fJ5!7at2.5j

(一)召集会员代表大会; f7=3KO5=7ZW8?6Z

(二)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Y5~7ZV8!40u8?4g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N8:40D7~2ON5~8V

(四)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S61As8-,et8+3A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h6?6Nq1!7RT,!7f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决算,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z7;2FN,!4Qd6:9H

(七)决定住所变更以及表决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O6:6Wa2?,Al6+1k

(八)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u8~5hS1?5TX61t

(九)聘任或解聘秘书长,表决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P9~1Yo3+7ZL3.2A

(十)表决各机构工作人员的聘免; A5;1mD6?2Eo2~6M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常务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v5~4kX9+2Du7~8i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理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I23SV6?2Vf7+7J

第三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由会长授权的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须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z9-5Ak9.6my2!2j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一)会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提议时。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监事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的二分之一以上监事签名的提议函。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K,?1iZ8?1sq4-1Q

第三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会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o5=6wX7.9cQ4!4B

第三十七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二、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Q2;4BA,+9aU3=7d

第三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常务理事,应经理事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的常务理事应经下一次理事会确认。 G,?2es7;7Kv4;,Z

第三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由会长授权的常务副会长召集和主持。经会长或者有1/3以上常务理事提议,或二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应当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常务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三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联名提议召开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常务理事签名的提议函。监事提议召开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签名的提议函。提议召开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V7:6hV8~2Mh7=1w

第四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应由常务理事本人出席。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O4?4dR6~6Jg9:2e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会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Z6:2JH8:9Kp1!7P

第四十一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长、监事以及负责人,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D,9sj,?,tL5=1l

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当场审阅签名。会员有权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各种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和财务会计报告。 X9.5AI78FL8=1i

第四十二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j5?4Ct9.3GB3+9q

第四十三条 本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s8=8Np3?3Bx7-7Y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s64WT9;4Oh4=70

(二)业内公认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社会信用良好; s1;2YD,!2tM9-8H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D3;3TL6;2bY2!5a

(四)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u2;3cj5+6Da3;6m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H3+7Ho1+6Lq5.1s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U7~5Ma,-4NH3;7n

(七)能够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X4;20K5!4V06~2l

(八)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R2!5wP2;4ed83K

第四十四条 会长、法定代表人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t9;7VS1:8wG8.4A

第四十五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T1+9pt3~7r03+4j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g,:,LU6=3ee2!1Q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u3.,Py6-7HE3~8A

(三)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g2?9Df9=7wj,-2n

(四)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m,~1nK1:7nh1.5V

第四十六条 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f6;1fO6:8el,!,J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O46PN6;2Cy9.2l

(二)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p3=2Sq9;3SB3.3Y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G,.3Qc8-5TY7;9B

(四)提议专职工作人员的聘免,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a29rM2?,em8-5C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u2!3aA,+1DE4:3z

(六)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b8:4jw6:3FH2.,i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F3-4LM4!2oD4:4A

(八)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i8?3di7.8Nc8.,f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V9!1NZ2;4Ia2~6h

本协会秘书长与会长不得来自同一企业。 w2=5Xx5!2Hy3:7X

第四十七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4名。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但不超过两届。监事从会员中选举产生,本会的理事会成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v1=2UD8+7ZJ6-,C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S5?7jm1-6bh81f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u9!8lU7=2sw4;3U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g2~8wM96FY1:,L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H7:9TQ3.,GG,~7B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F,?9ee5?4PY3!8v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等有关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O2:1zC3.8aI6=,c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E,-9LK6?,oh4!5q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q29tV5?2FI,!5W

监事会的决议事项应当做出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及记录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可以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些说明性记载。监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妥善保管,并向全体会员公开。 Y58SF71Ty6.6H

第五十条 本会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秘书处办公会议各项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抄送理事会和监事会。秘书处下设日常办事机构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 l4.3Au4~9gt4~8U

第五十一条 本会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并形成决议,并向全体会员公布。分支机构称工作委员会,代表机构称联络处。 S2+9Qj,;7mn1+9r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会,分支(代表)机构不再下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各分支(代表)机构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和业务范围的需要设置,有明确的名称、负责人、业务范围、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等,报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 g26eM9?5WO4:,w

第五十二条 本会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相关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d4;8wM3-3kl1~3a

第六章 财产管理和使用 i45nR4;8Qp4~2G

第五十三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O9~2rF6.5UT4?1I

(一)按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 T3!4iQ7~1fW5-9Q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F8!9xA8:5wb8;7A

(三)利息; V,.2XN8+1IS4!2E

(四)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c,~7Vr3~3wf9~4o

(五)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资助; S38AU,.2yX65C

(六)其它合法收入等。 T,;2XV8-7Dg6:3O

第五十四条 本会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和会员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遵循合理负担、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会费须采用固定标准,不具有浮动性,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全体会员公开。 D4-1Og2=8Zc8=5K

第五十五条 本会会费标准如下(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T7~5WQ6;3xI3!9F

一、理事以上或监事以上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r5;1wj53bo5;,N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交会费6000元; x2~2hQ6~9YX4=8m

(二)常务副会长或监事长单位每年缴交会费5000元; r5-7DE1~,tt2:5z

(三)副会长单位每年缴交会费4000元; p6-7dR6+4yf6?2m

(四)常务理事或监事单位(摩托车维修业户除外)每年缴交会费3500元; X4;1Qk6.3cZ9-4f

(五)理事单位(摩托车维修业户除外)每年缴交会费2500元。 P63Vq8-3zS6.6h

二、机动车维修业户会员会费标准: J67ZF9+2rW,.1F

(一)汽车整车维修(一类)企业每年缴交会费3500元; W7+6Xn3.,pp7.6D

(二)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企业每年缴交会费2500元; u5;1fA1,lP4=8I

(三)汽车专项(三类)维修企业 I5:9gE8=6jo6=8o

1、汽车专项维修企业每年缴交会费1000元; y1~,qd2+1Ut22S

2、汽车美容企业每年缴交会费800元; h4+1iJ3=2Ls84w

3、汽车快修企业或兼营汽车专项维修和汽车美容的企业每年缴交会费1200元; n,:,JT8!3Gt7~9A

(四)摩托车维修企业 N9,mk9=4ta1!9H

1、摩托车维修(一类)企业每年缴交会费800元; A2:,Jx5-,rR3;3V

2、摩托车维修(二类)企业每年缴交会费400元; F8-8jt5:2KF4?4J

(五)连锁企业 W8-8ON3;8kp4+7Q

1、连锁企业旗下各经营业户以其企业类别(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的会费标准为基数,实际缴交会费按该连锁企业加入本协会的业户数在此基数上递次减免:2家业户成为会员的,按各业户会费标准分别减免10%。3家业户成为会员的,按各业户会费标准分别减免20%……依此类推,最高减免50%。 X7.4VL5!2qj7!7N

2、新增会员入会当年按减免比例缴交会费。 c2!,Us6.7dn4?8E

3、原有会员当年的减免比例不变,按当年期末实际会员业户数减免比例统一调整,于翌年执行; G9?5Rj8.7tt1.7g

三、相关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b8-3Uf9.9KH8+,h

(一)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每年缴交会费3500元; o3=4qL5-4Gz7:6N

(二)汽车保修用料生产销售单位每年缴交会费2500元; j18ks76pV2:1Y

(三)其他相关单位会员会费标准5000元。 Y7:4tl1;6M01:7h

四、会员会费清缴: W3-,Fl,:,lt3:6a

会员会费须于当年11月底缴清,新入会会员在当年6月份前入会的按照会员会费标准缴交,在当年6月份后入会按照会员会费标准50%缴交。 y5!5ao1~3vP4-6q

第五十六条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N,!6mj,=9vc2=7J

经费来源属于财政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财政、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g3=9oV4=,tm8+8k

第五十七条 本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及本章程规定的非营利性或公益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E43Dl5;2iC7?5v

第五十八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本会的财产。工作人员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按照国家相应的政策规定制定执行,从本会收入中支付。 U8~1yR1?6Sh5+9R

第五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n7-2eM6?9Hc3;,k

第六十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I5.,Vg9.2lH1-9n

第六十一条 本会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发生的各项经费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薄上统一登记、核算。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另立会计账簿。本会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本会的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未经理事会批准,不得以本会名义借贷,不得将公款借给外单位,不得以本会名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g2:7ut61si4:3i

第六十二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实行账、钱、物分人管理。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的调动和离职,必须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O7+9rn86VE13l

第六十三条 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Q2;4BT3-4Jn4~4Y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Y6?7Ho2!4lh8=4J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D4~2Lu6-6vY9;6p

(三)财产清册。 h,:9Tm3~6W01+7y

第六十四条 本会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凭证登记要清晰、工整,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所附原始凭证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取得的发票应为合格、有效。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接受,并向会长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i6=5ll5-,Ja5+5L

第六十五条 本会建立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会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以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同时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及其他职能部门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需要提交有关业务活动或财务情况的报告时,本会予以配合。 R2-9mN3?3lZ8,X

第六十六条 本会进行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本会注销清算前,应当进行清算财务审计。 x3;3Ig6.6kh1?1q

第六十七条 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要求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检查;按照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 R9-2Jt2?9GF4;4I

第六十八条 本会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本会的相关信息和承诺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服务对象、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z,:2yQ8+8ek5~7R

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包括: q5?,ns,5Xn3:3V

(一)社会团体理事会会议制度、监事会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文本或展板,在单位相应的内设机构办公室,以上墙张贴或悬挂的方式进行公开。 c3.,fC5;5XP,~6I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收费许可证等证书正本,以及经核准的章程(或章程摘要)、会费标准等相关信息的展板,在住所的醒目位置,以上墙悬挂的方式进行公开。 D3!6SM1+2Ns3.9L

(三)本会登记基本信息及年度活动情况、工作报告、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等的有关情况,在相关媒体或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并在本会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和承诺服务的内容。 s5=6MD,!4Kf7=9Z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A3:3Bf8!8io1+1F

第六十九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D8~1gJ1;8Ft65C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L9;5Ar6:3xx4+9s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02+7nO5.6Gz9!3L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o6+,JP3;4hv8-7v

(四)自行解散的。 f6~8cv3:50p1~1S

第七十条 本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p5;,Tz1+2Ys3!8P

第七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R5:4vs5:2xy4.5z

第七十二条 本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V2-1XI7!5PP8?3G

第七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转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j1;9Am1~5Rr8.,i

第八章 附则 f4+3IL6-8IH,;6k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9年3月13日第六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7+1bi9~8xg6.60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m3-7iK3:1sl5~5x

第七十六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F6=8ek9;8LQ,=9i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v5=8zA7~5io9?9x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X6=9py6.9bK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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